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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办公地址:

    台州市椒江区桔园路189号

  •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6-88898101

  • 台州市椒江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机构负责人:
    丁彦
    职责:

    (一)参与制定扶贫开发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实施计划。
    (二)承担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和扶贫信息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社会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动态管理和成效统计等事务性工作。
    (四)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畜牧兽医所
    机构负责人:
    侯贤宏
    职责:

    (一)承担畜牧业生产指导、生产统计,畜禽良种推广、畜牧业绿色生产及产业转型升级。

    (二)承担畜牧兽医科技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应用。

    (三)承担畜禽养殖、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支撑,承担协助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四)承担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及兽医器械、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的行政辅助工作。

    (五)组织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兽医医政、畜牧业生产发展规划与计划的行政辅助工作。

    (六)协助开展畜禽产品的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相关工作。

    (七)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兽医医政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技术指导,开展动物疫病(包括人畜共患病中动物群体)的监测、预警、预报、诊断、复核和免疫效果评估等技术支撑工作,动物疫情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及重大动物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防控技术方案制定和监测等技术性工作。参与拟定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技术规范、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控制效果评估等工作。

    (八)承担动物疾病和人畜共患病诊疗的技术支撑,承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技术指导工作,全区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和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的调度。

    (九)协助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管理区屠宰与检疫事务中心、区椒南动物卫生所、区椒北动物卫生所,并提供业务指导。

    (十)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会计核算中心
    机构负责人:
    陈秀丽
    职责:

    (一)承担本系统相关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二)审核、记录、计算和报告所管单位各类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

    (三)根据所管单位工作需要,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四)协助开展会计监督,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五)承担单位会计资料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六)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机构负责人:
    曹攀
    职责:

    (一)协助开展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相关建议。

    (二)参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参与农村各类股份合作制改革研究。

    (三)协助研究效益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外向型经济和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的相关建议。

    (四)参与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体制改革研究;参与发展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研究。

    (五)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
    机构负责人:
    陈合斌
    职责:

    (一)承担渔船安全信息服务、渔船动态监控和干预、预警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协助开展渔业海上险情、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调度和渔业无线电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向辖区内渔业生产单位及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发布季节性、综合性海洋安全预警信息和特殊天气的气象海况信息。

    (四)承担辖区内渔船终端设备(含渔业无线电)的入网、变更、注销等登记工作,并提供终端设备的使用等技术指导。

    (五)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渔政渔港综合服务站
    机构负责人:
    郑洋
    职责:

    (一)承担航标、监测浮标的建设、维护和保养,承担发布渔业航行通告等行政辅助工作。

    (三)承担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协助开展大陈洋产卵场保护区和大陈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

    (四)承担联系渔业船员培训,委托开展普通船员常态化、专业化实操培训;承担渔船船员系统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五)承担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港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协助做好渔业捕捞许可及渔船登记、变更、转移、更新、淘汰、灭失等事项的调查与服务;

    (七)承担渔业互保相关工作对接。

    (八)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水政水资源事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何坚
    职责:

    (一)承担保护全区范围内的水资源、水库、涵闸、河道、堤坝、滩涂、其它水工程以及防汛、水文等设施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承担水土保持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三)承担水土流失的监测,协助开展水土流失重点区域治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承担全区节约用水工作的行政辅助工作

    (五)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河湖事务站
    机构负责人:
    胡正伟
    职责:

    (一)承担全区河湖日常巡查组织和统计等行政辅助工作,协助落实“河长制”各项措施。

    (二)承担占用水源、水域和跨、临、穿河建设项目,排污口设置等涉河建设项目的技术支撑工作。

    (三)承担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开展河道水环境整治和美丽河湖创建,开展水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协助开展河道等水事违法案件的调查等行政辅助工作。

    (五)为“五水共治”提供技术保障支持。

    (六)承担河湖水位调度,协助做好河湖防汛防台各项行政辅助工作。

    (七)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堤塘涵闸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
    杨伟
    职责:

    (一)承担全区堤塘和沿江涵闸的建设、维修养护、巡查、跟踪整改等行政辅助工作,提供堤塘涵闸运行的安全技术保障。

    (二)承担审查涉堤建设项目等行政辅助工作。

    (三)承担堤塘涵闸安全运行和标准化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堤塘涵闸安全鉴定具体工作。

    (四)负责落实堤塘涵闸防汛防台抢险物资、机械的储备与管理、水利工程抢险队伍建设,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五)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徐昌华
    职责:

    (一)承担辖区内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的验收和技术支撑工作。

    (三)承担上级水利部门开展水利工程的质量抽查、反馈及督促整改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掌握辖区内水利工程质量动态。

    (五)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屠宰与检疫事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潘国策
    职责:

    (一)承担定点屠宰场(厂)的检疫工作,有关检疫的票、证、章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动物宰前验收、屠宰、检疫、品质检验、销售及无害化处理等,协助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定期向本级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报送生猪屠宰管理情况。

    (二)承担重大动物疫病的风险评估、预防、控制和扑灭,以及动物防疫应急处置、流行病学调查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三)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机构负责人:
    周洪
    职责:

    (一)承担全区经济作物生产布局、结构调整和基地建设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承担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等事务性工作。

    (三)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农村经营事务总站
    机构负责人:
    洪辉
    职责:

    (一)承担农村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农民负担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承担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及运行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承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设立及规范运行的行政辅助工作。

    (五)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农经政策调研和宣传的行政辅助工作。

    (六)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种子事务站
    机构负责人:
    陈君
    职责:

    (一)承担全区种子产业化建设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承担全区农作物登记、引种备案等品种管理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引种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种子储备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区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利用并提出相应开发计划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承担农作物品种的引育、试验、示范、推广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种业数据的统计、编报及种业信息服务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工作,协助农作物种子质量监测体系建设。

    (四)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机构负责人:
    陈和根
    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本区海域内海洋监察、渔政渔港等执法职责。保护渔业资源与海洋环境,维护海洋与渔业生产秩序。

    (二)承担依法监督检查渔业许可、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渔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实施,以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承担渔事、海事纠纷及事故调处。

    (四)负责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渔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局“一打三整治”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进依法治渔、依法兴安。

    (五)完成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水果场
    机构负责人:
    钟先扬
    职责:

    (一)制订全区名、特、优水果新品种的引进和示范试验计划。

    (二)承担柑桔无病毒良种保存和管理。

    (三)开展柑桔病毒检测和良种苗木的脱毒等工作。

    (四)开展水果新品种、新技术、新药肥等示范试验和培训推广。

    (五)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食用菌研究所
    机构负责人:
    滕广宇
    职责:


    (一)开展农科食用菌实用技术推广。

    (二)开展食用菌新产业、新品种、新工艺研究,提供全区种植食用菌农户技术服务。

    (三)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机构负责人:
    李欠掌
    职责:

    (一)承担水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

    (二)承担全区水产技术培训和交流,开展渔业科普及素质提升工程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渔业产业联盟(协会)培育与发展等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承担“大陈黄鱼”区域品牌创建及质量体系、标准建设等行政辅助工作。

    (四)承担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全程技术服务,提供渔业产业链建设中的技术与服务支撑。

    (五)承担渔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跟踪技术指导和服务。

    (六)承担水生动物防疫和初级水产品质量检测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实验室的正常运行,承担防疫检疫能力建设提升的辅助工作,开展水产品病害测报、免疫防控、水产养殖用药、水产品保鲜等技术指导,承担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统计和分析的行政辅助工作。

    (七)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农村水利事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李克瑾
    职责:

    (一)承担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行政辅助工作,组织开展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

    (二)承担水库山塘安全运行和标准化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具体工作。

    (三)承担水利工程运行调度的行政辅助工作,参与编制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控制运行计划;组织并落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承担水闸、水库等水工程日常运行调度和防御灾害期间应急调度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承担堤塘、水闸、水库山塘等工程防汛抢险预案编制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演练的行政辅助工作。

    (五)协助开展水利工程防汛检查,统计水利工程受灾情况,承担实施水利工程应急度汛项目的行政辅助工作。

    (六)承担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洪水风险图编制运用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海洋观测预报、海洋预警监测和防灾减灾的行政辅助工作,参与海洋灾害应急处置,配合海上搜救工作。

    (七)负责水文测报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水文信息监测、收集、整理、预警及发布等技术支撑工作。

    (八)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农村产权与新能源事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李文广
    职责:


    (一)协助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供政策业务咨询,协调处理交易纠纷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协助开展审核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内容等行政辅助工作。

    (三)承担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等行政辅助工作,受理区级平台产权交易项目登记,组织现场交易,出具交易鉴证书。

    (四)承担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培训工作,承担交易平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的行政辅助工作。

    (五)承担档案资料规范化的行政辅助工作。

    (六)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信息动态的收集整理上报,统计和分析农村产权交易数据等行政辅助工作。

    (七)承担沼气厌氧、净化处理等生态环境工程,农村生产、生活用能的节能,生物质能开发和太阳能等新能源利用以及风能、浅层天然气等农村能源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承担农村能源产业和服务体系建设及设备质量监测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农村能源科研项目综合建设的行政辅助工作。

    (八)协助开展滩涂调查评价和指导服务。

    (九)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机构负责人:
    王旭辉
    职责:


    (一)承担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开展农作物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二)协助制定农作物生产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协助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承担主要农产品生产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开展全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三)协助做好种植业行业管理、农情信息调度、生产事故(纠纷)调处等工作。

    (四)协助耕地质量建设与监测的行政辅助工作,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耕地地力培肥、土壤改良等工作,参与耕地种植条件损毁鉴定、农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五)承担农作物科学施肥、化肥减量增效等技术及相关肥料产品的检测、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

    (六)承担农业技术业务指导与咨询服务、农业技术推广的合作与交流等公益性服务。

    (七)承担全区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快速检测、分析,提供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

    (八)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植物保护检疫站
    机构负责人:
    马池芳
    职责:

    (一)承担农业植物疫情防控的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农业植物调运检疫技术服务。

    (二)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动态监测、病虫抗药性监测、农作物病虫害灾情分析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开发与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作物病虫防治重大技术推广、新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农用新药械的推广应用等事务性工作。

    (三)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台州市椒江区农机总站(挂台州市椒江区农业机械站牌子)
    机构负责人:
    鲍剑
    职责:

    (一)承担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参与农机化政策、规划、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制定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承担拟订农机作业等技术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机行业管理及农机防灾减灾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协助开展农机产品质量纠纷调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机化社会服务。

    (四)承担农村农机实用操作人员和系统内技术人员培训等技术支撑工作。

    (五)承担农机化统计和信息化、农机跨区作业协调等事务性工作。

    (六)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组织人事科
    机构负责人:
    章晨晨
    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农村、水利、渔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相关专业的招才引智工作。



  • 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鲍剑
    职责: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机试验鉴定和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承担农业设施装备发展有关工作。

  • 水利工程建设与监管科(挂河湖与工程管理科牌子)
    机构负责人:
    徐昌华
    职责:

    拟订并监督实施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权限内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提出上级水利资金和区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中央、省市级和区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信息化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指导“五水共治”涉及水利部分工作。承办对外水利交流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开展水利的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监督实施。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权限内的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区滩涂围垦的调查评价,实施滩涂围垦建设项目监管,负责滩涂治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水利平安建设。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负责水库、水电站、江堤、海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大坝安全鉴定、水库除险加固和标准化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美丽河湖等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指导河道清淤、保洁和巡查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稽察。承担区农水局负责建设的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圩区防洪排涝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山塘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水域保护规划的实施。负责水域及其岸线占用、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河道采砂相关工作。负责河(湖、湾)长制涉及水利部分工作。

    实施洪水干旱防治规划。组织编制、实施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实施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水利系统防汛物资管理。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监督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实施,组织编制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控制运用计划,负责水库、山塘、水电站、水闸、泵站、堤防、海塘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与划界。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 水政水资源水保科(挂区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
    机构负责人:
    何坚
    职责:

    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承担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水事纠纷,组织查处水事违法事件。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负责水量分配方案。负责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承担区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规划,审核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机构负责人:
    郑赟
    职责:

    组织实施农产品、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追溯、风险监测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

  • 渔业渔政渔港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陈勇军
    职责:


    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三场一通道”建设,牵头组织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指导海洋捕捞、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品加工流通、休闲渔业和远洋渔业的发展。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生物保护。监督管理捕捞业、水产养殖业和远洋渔业,监督实施禁渔期(区)制度。组织实施双多边渔业条约和协定。组织实施渔港建设和渔船渔港监督管理。指导渔业互助保险。承担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渔场修复振兴和海洋渔业综合治理工作。

  • 扶贫开发与科教科
    机构负责人:
    梁江
    职责:

    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扶贫任务。承担农村工作指导员有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渔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用地(除林地、草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农业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 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科
    机构负责人:
    曹攀
    职责:

    组织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村庄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和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提出扶持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资金建议,并监督实施。

  • 乡村产业发展科(挂农牧业管理科牌子)
    机构负责人:
    贺华龙
    职责:


    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农业资源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区划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业现代化评价,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招商引资、品牌建设、展示展销有关工作。指导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预警。承担农牧渔业统计和分析工作、信息服务和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有关工作。承担农业(渔业)综合开发项目。提出扶持农牧渔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资金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提出农业保险政策建议,参与农村金融政策制定。


    起草种植业、农作物种业、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菜篮子”有关政策。指导粮食生产、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发布农情信息。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发展节水农业、抗灾救灾、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生产、农药经营、兽医医政、兽药、兽医器械等有关监督管理。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


  • 改革和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机构负责人:
    洪辉
    职责:


    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农村改革试验区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渔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渔村、渔业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指导国有农场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最多跑一次”工作。

  • 办公室(挂法制科牌子)
    机构负责人:
    潘国策
    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调研、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新闻宣传。负责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农业和水利(渔业)行政许可监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协调农业农村和水利(渔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信访、综治、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参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