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定点屠宰场(厂)的检疫工作,有关检疫的票、证、章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动物宰前验收、屠宰、检疫、品质检验、销售及无害化处理等,协助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定期向本级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报送生猪屠宰管理情况。
(二)承担重大动物疫病的风险评估、预防、控制和扑灭,以及动物防疫应急处置、流行病学调查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三)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