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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调研、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新闻宣传。负责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农业和水利(渔业)行政许可监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协调农业农村和水利(渔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信访、综治、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参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