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保护全区范围内的水资源、水库、涵闸、河道、堤坝、滩涂、其它水工程以及防汛、水文等设施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承担水土保持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三)承担水土流失的监测,协助开展水土流失重点区域治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承担全区节约用水工作的行政辅助工作
(五)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