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三场一通道”建设,牵头组织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指导海洋捕捞、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品加工流通、休闲渔业和远洋渔业的发展。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生物保护。监督管理捕捞业、水产养殖业和远洋渔业,监督实施禁渔期(区)制度。组织实施双多边渔业条约和协定。组织实施渔港建设和渔船渔港监督管理。指导渔业互助保险。承担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渔场修复振兴和海洋渔业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