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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办公地址:

    台州市椒江区星明路9号

  •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00-17:00(夏时令:8:30-12:00 14:30-17:30)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6-88488808

1、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我区烈士和外国在椒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査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宣传工作,同时加强政务公开管理。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内设机构:

        办公室、优抚褒扬科。

        下属单位:

         台州市椒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台州市椒江区双拥工作事务中心、台州市椒江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台州市椒江区解放一江山岛烈士陵园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