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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 办公地址:

    椒江区解放南路81号

  • 办公时间: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工作日)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6-88224863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

椒江区解放南路81

联系电话:

0576-88224863

工作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区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区新型城镇化规划。牵头推进海洋经济和湾区经济发展。牵头实施全区发展重大平台整合提升。

(三)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四)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

(五)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助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六)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执行上级政府定价目录清单,负责全区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制定重要领域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发布相关指引。

(八)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投资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区基本建设、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市、区立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区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分工做好区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督促各级重点工程建设临时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十)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能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全区能源发展及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审核上报工作,监督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制定能源运行调节政策。指导电力行业管理,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牵头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节能地方标准和能源“双控”政策。指导监督全区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全区能源合作交流和能源科技管理工作。

(十一)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提出全区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全区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创业投资的管理和政策制定。

(十二)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

(十三)统筹全区对外开放工作,牵头推进全区“一带一路”建设。

(十四)指导和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全区小额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小额工程招投标综合性政策。按权限监督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十五)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

(十六)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业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助推进数字椒江建设。

(十七)组织编制全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

(十八)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对口工作。牵头编制对口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有关专项规划。综合协调前方指挥机构、区直部门、街道(镇)的对口工作。分类指导对口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牵头落实与对口地区之间的合作协议。牵头实施山海协作工程。

(十九)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研究提出区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区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下达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二十)制定全区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管理全区粮食、食用油、肉类和食糖等物资储备,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区级储备粮油肉糖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落实储备任务,指导和协调全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监测粮食等重要商品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市场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区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管理区属粮食企业。

(二十一)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区级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承担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负责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应急储备宣传工作。负责保障军粮供应工作。负责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二)做好人才相关工作。

(二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职能转变。

1、创新完善宏观调控,统一规划体系,加快形成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政策储备和政策工具并择机运用,综合施策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有效应对外部风险挑战,优化营商环境,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2、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等简政放权工作,强化投资项目分类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深化发展改革领域数字化转型。

3、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加大引导和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政策供给,大力推动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不断壮大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4、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国内国外市场,聚焦关键领域促进有效投资,加快促进完善消费的体制机制,积极拓展消费新增长点,大力培育发展国内市场。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全区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区健康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2、与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节能地方标准和能源“双控”政策,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指导监督全区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工业节能。

3、与区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作出动用中央、省、市调拨的救灾物资和区级救灾物资的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市调拨的救灾物资和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内设机构及其下属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挂法制科牌子)、综合计划和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产业发展科、能源和资源科、粮食和物资调控科、粮食和物资监管科、价格科、对口支援和合作科、财务核算科、社会建设科、人防管理科。

     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椒江区价格认证中心、台州市椒江区服务业发展事务中心、台州市椒江区社会工作事务中心、台州市椒江区经济分析和粮油检测中心、台州市椒江区重点建设项目促进中心、台州市椒江区人民防空事务中心。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椒区委办室(2019)30号)设置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挂台州市椒江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区发改局是主管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物价管理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大楼位于椒江区解放南路81号。局机关内设行政职能科室12个,所属1个直属行政机构(区价格监测与成本调查局(正股级))、事业单位6个。核定行政编制38个,事业编制30个。现有工作人员58名(在职行政干部30名、事业编制人员28名);共有2个党支部(1个机关支部、1个离退休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