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中山西路68号
法定工作日:夏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公开电话:0576-88223029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2.具体实施全区农合联发展规划。组织、引领和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3.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民合作基金工作机制,强化管理、实体运作,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发挥资产经营公司投融资平台作用,引导、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4.围绕农业产业规划,接受委托承担农民合作社规范化运行的职责。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促进联合发展。
5.承接农产品营销的职责。通过线上线下、连锁网络、批发市场、展示展销促进农产品上行流通。
6.开展农民培训。
7.承接部分财政涉农扶持项目申报、资金发放。
8.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对农信担保公司、资金互助会(社)、互助保险等金融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9.接受涉农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农情调查等具体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了解并反映理事会对《章程》、代表大会决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指导系统开展“三会”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社有资产运营情况;了解成员监事的意见建议;负责监事会文字材料的起草;受理对监事会的来信来访等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引领和发展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帮助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促进效益农业的发展;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重要农资商品和农产品购销政策;指导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农产品的储备和各项为农服务,适时调控市场;指导所属单位经营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并负责商品流转统计编报;负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调查研究,提供相关方案,为区社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全系统合作经济发展和基层供销社的组织建设,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及所办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合法权益,协调相关科室做好社有资产管理与营运;指导全系统市场建设、超市建设、综合服务社建设和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全系统安全保卫、抗洪救灾;区社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负责台州市椒江区供销合作社机关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费用审核和经费收支与计划预算;负责区社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社有资产营运与监督,保障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社有资产流失;负责区社参股、控股企业财务的检查、指导、监督和审计;负责指导全系统财务会计的核算和编报,确保数据准确完整;负责区社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会制度建立和健全工作;区社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协助台州市椒江区供销合作社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区社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信息宣传和网上发布,负责政务公开;协调区社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区社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文档保密、行政事务、房产管理和车辆调度;负责区社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障;负责区社机关及所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聘任;负责区社机关离退休干部和所属单位离休干部管理;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区社机关及所办企业的党建工作、纪检监察、集体学习、精神文明、思想政治、来信来访、普法教育、综合治理和工青妇女工作;区社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负责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