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司法局 > 机构组织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简介
机构职能
  • 司法局
  • 办公地址:

    椒江区海门街道科技路18号

  • 办公时间:

    夏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工作日);冬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工作日)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6-88812148

(一)接待现场来访,做好服务引导工作,解答法律咨询服务及相关业务咨询;

(二)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三)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提供专业调解服务,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提供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或服务指引,导引律师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

(五)负责与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审批相关的服务事项;

(六)接收对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七)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统计等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决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搜集应对工作。指导管理本系统外事工作。规划、指导、管理本系统信息化工作,综合协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统筹管理及组织实施本局信息化建设。指导本系统物资装备、财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及基建投资资金的使用工作。负责局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相关工作。负责服装和警车管理、机关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负责本系统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教育工作。制定本系统干警、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律师和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承担局行政审批职能。负责局“最多跑一次”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组织法律援助资源入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服务并管理区本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非网络)各项工作。


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外国和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我区办事机构。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工作。负责全区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全民普法。指导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区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组织起草行政复议工作的配套制度。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登记立案、法律文书核稿。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复议调解工作,开展统计分析、培训和考核。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负责完成其他行政复议相关工作。承办以区级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区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集中承办以区级部门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或协助部门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办区司法局行政应诉案件。指导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承办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答复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全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全区监地衔接工作。承办提请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提请减刑等执法案件。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建设法治政府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察工作。承担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区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情况检查,提出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件的监督管理工作。受理和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负责区人民政府执法投诉举报中心的日常工作。参与或者受委托协调行政机关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和其他专项法律事务。承办区政府和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指导区直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同的法制审核。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解释工作。承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及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区社区矫正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和社区矫正执法监督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