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青年路232号(椒江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5号楼)
夏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工作日);冬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工作日)
公开电话:0576-89019962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项目建议。
(三)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核工作。协调、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指导管理本系统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配合做好律师和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承办依法治区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区司法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协调。
内设机构:
办公室、执法督察科、社区矫正管理局、应诉复议科、普法和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和基层管理科、律师工作科、行政审批和法援工作科、组织人事科
下属单位:
台州市椒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台州市椒江区政府法律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