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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公地址:

    椒江区前所街道椒北新村235号

  •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08:30-12:00,14:00-17:00(夏令时:08:30-12:00,14:30-17:30)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11

  • 前所(章安)市场监督管理所
    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前所、章安街道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洪家(下陈)市场监督管理所
    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洪家、下陈街道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葭沚市场监督管理所
    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葭沚街道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白云(府前)市场监督管理所
    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白云街道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海门(大陈)市场监督管理所
    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海门街道、大陈镇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分局
    机构负责人:
    胡牧
    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查处价格收费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区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分局)
    机构负责人:
    周理明
    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智慧监管工作,负责区本级数字化建设和数据资源管理,指导本系统数字化建设和智慧监管工作。负责信息化网络和数据中心的管理维护和安全工作。组织实施信息技术应用工作,负责大数据综合分析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协助查处网络交易平台重大违法行为。指导电子取证工作。承担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张颖怡
    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发布区域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通报。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相关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组织实施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 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挂举报投诉指挥中心牌子)
    机构负责人:
    何红玉
    职责:

    组织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的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指导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承担椒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放心消费在椒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人事教育科
    机构负责人:
    朱燕燕
    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宣传思想政治、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文化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系统教育培训、基层基础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系统评残抚恤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 知识产权发展与监管科
    机构负责人:
    尹青芳
    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规划、政策和商标、专利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及质量提升工作。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协调。组织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分析利用和风险预警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专利)运用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组织协调商标、专利纠纷,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 食品安全协调科
    机构负责人:
    洪林伟
    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推进社会共治。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 质量与标准化科(计量与合格评管科)
    机构负责人:
    林玉祥
    职责:

    组织实施质量强区建设,制定实施质量激励制度。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以“品字标”为重点的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产品及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质量事故调查。拟订并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和预警工作。承担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区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计量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计量标准及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监督管理产业计量、能量资源计量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相关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研立项、技术引进、科学普及、科技成果转化、政府实验室管理等工作。监督、管理、协调部门和行业认证认可工作。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机构负责人:
    刘景华
    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朱永军
    职责:

    承担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下放的药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指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配合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和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配合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拟订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依职责组织实施。依职责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零售、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做好药品零售许可。承担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下放的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药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开展医疗器械检查、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拟订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依职责组织实施。配合做好生产、经营环节相关许可、备案,指导并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承担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下放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拟订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依职责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监测。承担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下放的化妆品监督管理。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刘超群
    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配合做好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登记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合署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黄竹颖
    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流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配合做好食品经营行政许可、登记和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和特殊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配合做好食品生产行政许可、登记和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 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李坚
    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的制度措施,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依法承担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承担区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承担规定范围广告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监测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协助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承担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 信用监督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邱雅
    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承担相关信息公示系统的应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年度报告和登记注册行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担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 行政审批科(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
    机构负责人:
    王雪燕
    职责:

    (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规定范围企业登记注册、市场主体的名称审核工作。承担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的窗口统一受理、审批、办结工作。组织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小微企业成长。配合区委组织部门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 法规科
    机构负责人:
    陈雪球
    职责:

    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复核、听证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 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陈坚坚
    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综治、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后勤、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负责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与综合分析。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性规划和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和对外发表、上报重要材料的审核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预决算、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罚没物资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