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59T/2024-154656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通告 | 发布机构: | 椒江公安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台州市椒江区“健康驾驶”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告
根据全国公安机关防范控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会议精神,为精准服务管理患病驾驶人群体,构建联动融合、数字赋能、机制健全的“健康驾驶”治理新模式,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深化精驾风险治理平台建设,制定《机动车驾驶人能力评估规范》等浙江省公安厅技术规范,推动形成公安部行业标准,争取实现本地禁驾疾病驾驶人零增长,本地现存高风险严重精神障碍驾驶员人数减少80%以上,为全省机动车驾驶证管理提供行之有效的方案。
二、主要任务
(一)迭代数智平台,实现实时预警
1.拓宽预警人员范围。进一步共享药物购买数据,重点关注患有六类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的学驾人员,科学挖掘患有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人员,实现禁驾疾病人员全覆盖预警。
2.创设疾病分析模型。紧扣药物与疾病内在关联,结合医疗诊断意见,构建各类禁驾疾病分析模型,优化患病人员能力“线上与线下”互济的风险评估流程,破解筛查患病人员的难题,将治理范围延伸到癫痫等其他禁驾病种。
3.落实源头“限学限驾”。学驾人在报考时,应当如实告知驾培学校、车辆管理所自身禁驾疾病状况。若平台预警发现学驾人隐瞒患有禁驾疾病的,驾培学校、公安等部门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学校规章等规范限制学习驾驶。
(二)创新分类处置流程,实现省域推广
1.科学运用评估结果。结合省内外患病人员驾车事故案例,融合历史警情记录、车辆违法记录等维度,制定省级技术规范,量化患病驾驶人能力评估指标维度,精准输出人员的评估结果。
2.融合应用标准平台。依托平台赋能患病人员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工作,将标准规范全面嵌入数字平台,有力促进机动车驾驶人能力评估规范推广实施,优化患病人员驾驶证管理的决策机制和实现模式。
3.分型分类处置流程。牵头组建台州市机动车驾驶人能力评估小组、能力评估复核小组,负责对患病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能力进行评估、复核工作。创新集强制注销、暂缓注销、动态监管于一体的分型分类处置措施,精准筛选高风险驾驶人员,大幅降低患病驾驶人存量风险。
(三)创设闭环工作流程机制,实现多跨协同
1.明确驾校权利义务。细化驾校服务合同内容,授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核查学驾人的禁驾疾病信息,告知学驾人不如实申报需承担的法律后果。针对已限制学驾的人员,全额退还已缴纳的相关费用。
2.探索正向激励机制。依托区级、镇街政法维稳资金保障,针对家庭条件困难、潜在涉稳风险人员的驾驶证注销,明确“正常注销为主、拼盘补助为辅”的资金补助政策,构建资金补助和车辆处置管理新模式。
3.守牢数据安全底线。公安通过精驾风险治理平台发现学驾人被确诊为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的,及时将信息同步给交通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驾培学校等部门规范内部人员信息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泄露患病人员的个人隐私相关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高位推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依法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性,由副区长、公安局长牵头推进改革任务,由区公安分局、市局交警局、省警察学院以及医疗机构建立项目团队,切实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能力评估和驾驶证注销许可的组织领导,做好资金保障,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优流程机制,推动工作高效落地。统筹推进落实完善必要的人员、经费、场所、装备设施等工作保障,确保“健康驾驶”改革顺利推进。完善学费退还、资金补助等涉稳风控机制,加强部门间工作沟通协作,降低限驾、注销后引发的涉稳风险,推动业务部门“敢限驾、敢注销”。
(三)建实尖兵队伍,激发人才高标创新。汇聚数据分析、交通管理等领域的专业领军人才,跨业务、跨部门、跨层级组建“数字技术攻坚、规范标准建设、驾驶能力评估”三支人才队伍,各团队要根据自身职责,强化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优化服务方式,持续升级数字平台、完善技术规范、提升评估水平,协同推进“健康驾驶”改革。
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