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75G/2023-150903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规范,通告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办、区金融办、区大数据局)
- 成文日期:
2023-07-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 登记号:
JJJD00-2023-0003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陈镇人民政府及海门、白云、葭沚、洪家、下陈、前所、章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告
JJJD00-2023-0003
椒政发〔2023〕40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陈镇人民政府及海门、白云、
葭沚、洪家、下陈、前所、章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大陈镇等8个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实际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动态调整大陈镇、海门街道、白云街道、葭沚街道、洪家街道、下陈街道、前所街道、章安街道等8个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大陈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等8个条线104项行政处罚事项交由大陈镇实施。
对海门街道办事处、白云街道办事处、葭沚街道办事处、下陈街道办事处、前所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将自然资源、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人防等10个条线89项行政处罚事项交由海门街道办事处、白云街道办事处、葭沚街道办事处、下陈街道办事处、前所街道办事处实施。
对洪家街道办事处、章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水利、农业农村等13个条线356项行政处罚事项交由洪家街道办事处、章安街道办事处实施。
二、立案未结案案件和历史遗留案件仍由原椒江区行政执法部门继续负责办理和案卷档案保管,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三、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
四、椒江区大陈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梅花湾中心,投诉监督电话:0576-12345。
椒江区海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群辉菜场东小巷,投诉监督电话:0576-12345;
椒江区白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椒江区白云山隧道南口(原白云街道敬老院),投诉监督电话:0576-12345;
椒江区葭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椒江区葭沚街道西大街311号,投诉监督电话:0576-12345;
椒江区洪家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台州市椒江区鸿洲大道771号,投诉监督电话:0576-12345;
椒江区下陈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椒江区下陈街道康乐小微企业创业园1幢101-102室,投诉监督电话:0576-12345;
椒江区前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车站东面,投诉监督电话:0576-12345;
椒江区章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章安大道218号,投诉监督电话:0576-12345。
五、本通告自2023年8月6日起施行。
附件:1.椒江区大陈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清单
2.椒江区洪家、章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清单
3.椒江区海门、白云、葭沚、下陈、前所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清单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附件1:椒江区大陈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清单.docx
附件2:椒江区洪家、章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清单.docx
附件3:椒江区海门、白云、葭沚、下陈、前所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