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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75G/2023-145572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规范,通知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办、区金融办、区大数据局)

  • 成文日期:

    2023-03-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 登记号:

    JJJD00-2023-0001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椒江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13 16: 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JJJD00-2023-0001

椒政发〔2023〕6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椒江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椒江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椒江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精神,奋进“三高三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六大片区”,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措施(由区发改局牵头)

围绕高质量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目标,深入践行“八大理念”,实施“六大片区”攻坚行动,细化抓好127个重大项目攻坚,完成年度投资超90亿元,带动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资本活力,区财政2023年拟安排4亿元。其中交通基础设施0.7亿元,重大水利0.6亿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1.2亿元、民生设施建设1.5亿元。

2.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争取国家、省各类专项资金及金融工具对重大项目支持,发挥地方政府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力度,优化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力争2023年专项债券发行超30亿元。

3.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持续加大批而未供、低效用地处置力度,全区供应建设用地3000亩以上。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争取列入国家级规划或省级以上重大产业项目清单,及时申请省重大产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预支或奖励指标,争取奖励指标超过去年水平。

4.强化用能要素保障。2023年,力争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新增能耗指标 4.5万吨标准煤以上。推进重大项目列入国家、省重点项目,争取能耗计划单列,力争腾出存量用能空间 0.76万吨标准煤以上。对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规模以下企业存量用能空间,经第三方机构确权后,可用于平衡辖内项目用能需求。

5.支持推进重点领域投资。全面建设“六大片区”,紧盯“重大项目、重要产业、重点区块、重要设施、重点民生”建设,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投资的支撑带动作用。加快推进中心大道和解放路两条过江隧道、洪家市场群改造提升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浙里光谷”、酷哇华东总部等重要产业项目;加快推进椒江南岸区块(葭沚二期)、马庄小区南侧等重点区块建设;加快推进商贸核心区城市提质、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等重要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水城小学、商贸核心区中小学等重点民生项目。

二、深化创新驱动政策措施(由区科技事业中心牵头)

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紧扣台州湾科创走廊、“五城十链”发展布局,推动椒江科创谷建设,重点在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高能级创新平台打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企业培育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力争全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0%。

6.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投入力度,区财政2023年拟安排科学技术专项资金5000万元以上,包括支持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育、企业研发投入奖补资金。

7.提升科技创新金融服务能力。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人才贷”“浙科贷”“创富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人才创业险等增量扩面。建立科技型企业融资“白名单”制度,对“白名单”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优先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金融业银行机构推荐,加大授信力度,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发展。推动科技银行创新科技型企业金融产品及服务方式,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

8.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企业招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计划予以支持。探索建立科技人才“白名单”制度,对各类科创平台的青年科技人才在科技项目立项、人才计划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稳定的支持。深化外籍人才来台工作“一件事”改革,经认定的高端外籍人才可以给予最高5年工作许可。

9.加大研发机构建设力度。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企业重点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25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椒江科创谷内新引进知名企业、高校院所共建的高能级产业科研平台,最高给予100%的物理空间租金补助。深入推进标准化和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对新落户椒江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给予一定的奖励。

10.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被列为省创新联合体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支持。对牵头承担国家级、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补助。区重点研发项目每项最高补助50万元。对获得上级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按奖励经费1:1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1.落实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2.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奖补力度。对在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达到1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15%以上、并及时录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按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对研发费用连续两年超过2000万元且上年度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的,较前年增量部分按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优先安排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优先纳入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清单。

13.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每家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对新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一年内创新券申领额度提高至8万元,对新增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1万元。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同步建设研发机构的,按研发机构投入的科研仪器、研发设备等总额给予50%的奖励(与其他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14.支持大孵化集群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通过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为在孵企业减免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

15.加强科技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对提供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成果转化、人才项目引进等专业服务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择优给予相应的支持。

三、深化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措施(由区经科局牵头)

打造医药健康、缝制设备、光电子等3个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汽车零配件、智能家居、时尚产业等3个具有台州特色的产业集群,大力培育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未来产业。2023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

16.统筹集成各类财政资金支持。聚焦打造先进产业集群、培育优质企业梯队、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激发创新活力、强化要素保障、完善服务体系,区财政2023年安排资金3300万元以上,包括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与推广应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小升规”企业培育、产业集群公共服务优化及人才培育等。2023年,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前提下,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完善等。

17.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依托椒江区首期总规模30亿元的产业基金(母基金),推进医疗大健康、前沿科技、智能制造、先进制造与新能源等4支产业基金投资运作。

18.优化金融支持服务。贯彻落实浙江省“凤凰行动”升级版和台州市企业上市100行动计划,出台《椒江区企业上市和高质量发展16条》,推行企业上市培苗计划,培育更多高质量制造业上市公司。

19.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在确保土地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应,单一工业用地中可突出主导用途(其中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50%),兼容仓储、物流、研发、办公、商业等混合用途。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出让土地,可探索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20.促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2023年,全区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5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000亩,盘活的存量土地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加快园区有机更新和扩容利用,推动工业设备上楼,经批准实施改造提升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宜高则高,一般不低于1.5,有建设条件的项目可试点探索容积率2.0以上。

21.加强制造业人才招引培育。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向先进制造业集群倾斜。加强卓越工程师培养,纳入高层次人才培育支持体系。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积极争取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四、深化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由区发改局牵头)

抢抓服务业发展新机遇,聚焦构筑“555”服务业产业体系,推动工业设计、楼宇经济等服务业重点平台建设,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和人才,扶持加快软件信息、现代航运、文旅体等服务业重点行业高质量发展。力争2023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6.5%以上。

22.落实财政资金保障。以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为重点领域,聚焦楼宇经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区财政2023年拟安排 2200万元。其中,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1000万元,海运业补助专项资金 700万元,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500万元。

23.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对新引进落户的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中国十佳工业设计公司设立的区域总部,给予200万元运营补助;对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十佳工业设计公司设立的区域总部,给予100万元运营补助;对知名设计大师工作室,给予50万元运营补助。上述机构、工作室完成装修并正式运营开票后,给予50%的补助;营业额分别达到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以上后,再给予50%补助。对新引进的上述设计机构,自设立起三年内按当年场地租金的100%直接给予补助,年度租金补助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24.培育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完善服务业企业梯次培育机制,鼓励和支持建设上市公司产业园、总部基地。大力引进优质服务业企业和总部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全球资源整合能力的领军型企业。对并购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不动产登记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税费优惠。推动工业企业主辅分离。鼓励工业企业将企业内部的科技研发、物流运输、投资服务等非核心业务从主业中分离出来,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对分离出来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实现新增月度入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以上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入统基础上每增加3000万元,再给予20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25.强化服务业高端人才支撑。对符合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保障等方面优惠政策,对顶尖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

26.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对首次入选 “全国软件百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解决方案,对软件类项目单个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完成后给予实际执行合同金额10%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7.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资助。加大高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和落地,对新引进的HRoot全球100强、全国100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100万元补助。对新引进的猎头等人才服务专业机构,5年内按照主营业务收入3%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对新入选的国家级、省级优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

28.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落实椒江区《进一步推进台州大陈航运集聚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航运企业年度完成水路货物周转量,给予相应奖励,年度完成水路货物周转量10亿吨公里-30亿吨公里(含10亿吨公里和30亿吨公里)奖励30万元;30亿吨公里-55亿吨公里(含55亿吨公里)奖励45万元;55亿吨公里以上奖励60万元。在此基础上,企业年度完成水路货物周转量比上年度增幅达10%以上,增加奖励10万元;增幅达20%以上,增加奖励20万元。

29.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的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文化产业园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的文旅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30.鼓励举办大型商贸活动。鼓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举办全国性(全省性)各类大型活动,对活动举办方给予一定的活动经费补助。

五、深化综合交通强区建设政策措施(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

统筹推进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现代航运服务业培育、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等重点任务,打造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建设一流临港产业带,助推大陈航运集聚区建设和海门港高质量发展。

31.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围绕支持国省道、区域公路网和“四好农村路”建设,2023年拟安排资金5522万元以上。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专项资金,支持我区国、省道和交通干线、交通枢纽建设。用好中央油补资金,支持我区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新增或更新替换工作,给予补助。

32.延续执行交通物流助企纾困政策。用好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重点支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个体普通货运车辆车主等“两企两个”群体。

33.便利货运车船通行。推行货运车辆进城通行证“一网通办”“一城通办”,原则上取消对新能源轻型以下厢式、封闭式货运车辆在平峰时段的禁限行措施。对所有黄牌﹑蓝牌冷藏车(挂车除外)给予同等便利化通行政策,延续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便利通行政策。

34.便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取消两年一次的继续教育制度,优化驾驶员诚信考核,取消考核结果签注制度。推进沿海运输船舶多证联办,力争审批时间提速80%以上,优化推广网络货物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票模式,方便个体货车司机开具发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司机之家”运营,对3A、4A、5A“司机之家”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运营补贴(由省补资金安排)。

六、深化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提升政策措施(由区商务局牵头)

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巩固提升对外开放优势,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积极抢订单拓市场,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向好。2023年,实现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5%,使用外资5500万美元,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

35.增强财政要素保障能力。聚焦稳外资稳外贸促消费,2023年拟安排4.51亿元。其中外经贸发展资金,商贸业发展等资金5500万元;统筹整合各实施单位的相关建设项目,安排消费能级提升等资金3.96亿元。

36.持续释放传统消费潜力。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等政策。结合六大片区功能定位,加强商贸项目、商务业态招引,加强培优纳统工作,确保优质企业持续新增。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展示展销等商业活动,常态化推进青椒市集、耀达路时尚街区消费节、草坪音乐节等。坚持开展节庆促销活动,对促消费和夜间经济活动给予补贴,支持传统消费回暖。发展夜间经济、新零售等新兴消费,激活文旅、医疗健康等热点消费,推动社会消费提质扩容。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培育精品国潮国货消费。

37.培育发展一批消费新场景。坚持品质优先,支持推进高品质步行街改造提升、夜经济集聚区和重点商圈建设,推进东西商务区消费场景迭代升级。完成耀达路步行街改造提升,力争开放营业葭沚老街一期,推进中华美食一条街开街,争创省级高品质步行街。完成海龙路“海鲜夜宴”街区改造。加快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集聚。有序推进洪家市场群改造提升,提档升级市场消费业态。支持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到2023年底累计打造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5个,争取举办2个以上地方特色产业电商节。

38.加大外贸支持力度。实施“千团万企”拓市场攻坚行动,2023年,重点加强线上线下展会的组展工作,推动内外销并举“两条腿”走路,重点支持国际性展会100个以上,政府牵头与企业自行组织出国(境)拓市场团组10个以上、企业100家以上,全力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主动融入RCEP经贸圈,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坚持外引内培优质外贸企业,做大外贸市场主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比例不低于60%、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80万元资金补助。对企业进口我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等,给予贴息支持。

39.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实施外贸综合服务、市场采购贸易创新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外综服平台、市场采购、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对接“市场采购+跨境电商+外综服”于一体的台州贸易数智化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新业态新模式服务中小企业的水平,吸引外贸数据回流,壮大外贸主体。

40.奋力攻坚招大引强。坚持留驻本土企业、招商转向、招大引强三大招商原则,绘制产业链招商图谱,瞄准国内外知名龙头企业,聚焦医药健康、光学电子等优势产业,盯住链主型、世界500强、“独角兽”项目,攻坚重大项目招引。全面发展都市经济,加大向都市工业、都市商贸业、现代服务业等招商转向。大力开展境外招商,利用招商引资和RCEP叠加政策,引进优质外资项目。积极推动在外椒商、侨商回归投资,鼓励本地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深化“以企招企”模式。

七、深化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措施(由区农水局牵头)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深化“千万工程”,加快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引导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4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围绕农业“双强”行动,大陈黄鱼全产业链培育,持续深化“大三农”政策体系变革重塑,加快完善以数字担保为核心的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全区财政2023年拟安排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1.6亿元。

42.强化金融支持力度。2023年,椒江区力争政府性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余额达到17.5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持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0.75%的基础上,对小微、“三农”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倾斜。

43.持续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垦造。稳妥有序推进椒江区洪家街道等4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按实施方案时间节点启动和完成项目工程;实施垦造耕地项目,2023年完成项目立项面积800亩,其中新增耕地验收入库面积400亩。

44.深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加大地方资金投入,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财政投入亩均不低于3000元,积极争取省级绿色农田示范项目。重点扶持现代种业创新园建设,对新建区域性农业种苗繁育中心、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并按设施设备投资额给予50%、最高200万元补助;对列入省级数字农业工厂创建并通过认定的给予30万元奖励。支持开展冷藏保鲜、仓储物流、产销平台等流通设施建设。

45.进一步加大种粮农民收益保障力度。加大规模粮油种植补贴力度,全面落实订单奖励、最低收购价、规模种粮主体贷款贴息等常态化补贴政策,区本级粮油补贴资金保持10%以上增长。强化保险服务保障,确保稻麦政策性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力推进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给予保费93%的补贴。

46.深化“千万工程”。支持启动建设2个未来乡村、2个市级新明代美丽乡村精品村、1个美丽乡村示范区块、1条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带、章安华景村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对通过验收的市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精品村、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村建设给予一定补助。启动实施新一轮集体经济发展三年提升行动,对纳入扶持范围的村给予一定补助。适度超前建设农村电网。

47.加快实施科技强农和机械强农。支持浙江工商大学东海食品台州研究院项开展大陈黄鱼基因组学、蛋白组学、风味组学等特色组学研究,支撑大陈黄鱼品牌和产业发展。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拨付,对农业生产主体购置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给予补贴。对插秧机、烘干机等粮食生产重点机具适当提高购置补贴标准。围绕种子种苗等关键领域,实施一批农业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研究和示范推广项目。创建1个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对于创建成功的给予一定补助。

48.深化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巩固大陈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成果,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壮大主导产业,重点扶持大陈黄鱼全产业链建设,对列入浙江省大黄鱼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的项目优先予以扶持,并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加快乡村风貌提升,开展大陈梅花湾村未来乡村试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大陈强村公司建设,提升年经营性收入占比增加5%以上。

49.持续深化特色小镇建设。持续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加大省级特色小镇内优质产业项目招引落地力度,着力提升小镇整体风貌和形态辨识度。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范围内项目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

50.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以电子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体系为核心的“浙里新市民”多跨应用场景的建设工作,实现优质公共服务梯度供给。

八、深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

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大事,实施公共服务 “七优享”工程,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量的2/3以上用于民生领域。

51.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区财政2023年拟安排16.88亿元。其中,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资金3.28亿元,就业、高技能人才资金1.34亿元,医疗、卫生资金5.37亿元,养老保障资金5.43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0.22亿元,困难群众、各类学生、残疾人、优抚对象、孤儿及困境儿童等帮扶救助资金1.25亿元。

52.加大推进“劳有所得”支持力度。贯彻执行台州市最低月工资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优化完善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依托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台创汇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做好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落实社保助企纾困政策,根据国家、省、市部署,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等政策,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扩大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将用人单位招用的实习见习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

53.加大推进“幼有善育”支持力度。打造“善育在椒”工作品牌,做亮省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提高婴幼儿健康服务水平,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力度,3岁以下婴幼儿标准化发育监测筛查率达到90%以上。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立多元化普惠性办托体系,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新增300个托位,其中普惠托位180个。深入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推进托幼一体化集成改革,普惠托位占比达到65%。单位办托模式取得突破,培育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创建一批星级托育机构。

54.加大推进“学有优教”支持力度。深入推进“教育同质”战略,实施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行动,启动17个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完成10个中小学、幼儿园工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确保优质义务教育常住人口全覆盖。新建高质量“城乡教育共同体”10所,加强乡村名校建设。实施“三名工程”,开启名校联动战略、名校长领航行动、名师锻造计划。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把工匠引入学校,把学校建到企业,形成富有椒江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

55.加大推进“病有良医”支持力度。推进椒江区疾控检验检测中心迁建等一批卫健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以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为基础,有针对性加强全科医学、妇科、儿保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专科建设。高质量完成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任务,2023年完成健康体检11.15万人。

56.加大推进“住有宜居”“老有康养”支持力度。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十四五规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4万套,其中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数量为总任务的20%。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个,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改建福利院,新建第二福利院,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57张,助餐服务城乡社区覆盖率达到80% 以上,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50%以上。

57.加大推进“弱有众扶”支持力度。完善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和兜底保障机制,推进助联体建设。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落实椒江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规划建设区级残疾人托养中心,规范化运行残疾人之家8家。落实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80%。培育慈善组织1家,完成慈善信托100万元。

上述8个领域政策区财政2023年拟安排和统筹国企资金共51.78亿元。各部门、街道、区属国企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直达快享、落到实处。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3年全年实施有效。上述部分涉企奖补资金包含市级补助,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我区原出台的政策与本实施意见相冲突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国家和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印发

椒政发〔2023〕6号(法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