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75G/2022-143123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规范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3-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 登记号:
JJJD00-2022-0001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
JJJD00-2022-0001
椒政发〔 2022〕9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定发展粮油 生产,确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7.4万亩、总产量2.81万吨,油 菜播种面积3100亩、总产量370吨的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生产扶持政策
坚持“谁种粮谁受益、谁多种粮谁多得”导向,聚焦大户、 水稻生产、粮食生产功能区,进一步优化完善扶持政策,调动农 民种粮积极性。今年,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含)以上的 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主 体,按实际种植面积早稻、连作晚稻每亩分别补贴370元、380 元(含统防统治60元,下同),其它粮食作物(含第二茬的再生 稻)每亩补贴220元。对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主体,给予每亩300元的直接补贴;对在“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 作物(不含大小麦)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给予 每亩150元的直接补贴;对种植油菜50亩以上的规模主体,给 予每亩200元的直接补贴(已享受椒政办发〔2017〕7号文件政 策补助的,不再重复补助);落实好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财 政按3%的贴息率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 (两者取低值)给 予贷款贴息,逾期贷款不予贴息;继续做好稻麦生产政策性保险, 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的规模化生产主体,参加 水稻、大小麦政策性保险的,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对其他符合 参保条件的农户,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全面实施水稻完全 成本保额补充保险、水稻连阴雨气象指数保险。
二、落实粮食订单收购
严格执行省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当稻谷、小麦市 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由国有粮 食收储公司入市收购,所产生的差价、利息和费用,由区财政负 担。及时足额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地方储备粮轮换补库粮源优 先落实到规模种粮主体,并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区财政对按 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区级储备稻谷(含订单水稻种子) 和小麦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早稻实行订单全覆盖,早稻订单每 50公斤奖励30元;晚稻订单每50公斤奖励20元,每亩不超过 180元;小麦订单每50公斤奖励30元,每亩不超过150元;每交售50公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同 时,对农户交售的订单早晚稻给予15元/吨的运费补贴。国有粮 食收储公司要做好粮食收购“一站式”服务,完善除杂机、输送 机等机械设备配置,方便农民售粮。按椒发改粮〔 2020〕12号 文件规定做好“订单粮食”预购定金政府贴息发放工作。开展订 单粮食“诚信”活动,按椒发改粮〔2019〕26号文件要求,对 历年订单履约率高、粮食质量好的签约对象,适当提高“订单粮 食”数量和奖励。深入推进“五优联动”提质扩面,对优质晚稻 谷进行额外奖励,拓展营销渠道,全力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
三、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坚持“藏粮于地”战略,落实最严 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确保耕地资源重点 用于粮食生产。按照“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处置存量、严格治理 抛荒”的原则,态度坚决、积极稳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 化”整治优化。对整治优化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加强管护利用, 确保每年种植一季粮食作物。统筹实施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 治,补建高标准农田1600亩,坚持工程建设与建后管护并重, 健全日常管护,强化用途管制,切实增强农田稳产高产、旱涝保 收能力。鼓励种粮农户特别是大户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 深翻整地等措施,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加强耕地质量监测网络 建设,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全面促进 农业提质增效。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加强粮油生产新技 术、新模式的集成应用。对验收达标的水稻高产高效创建示范方 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获省、市好稻米“金奖”的主体分别给予 2万元、1万元的奖励。推广高产优质、多抗广适、低损收获品 种,确保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力实施“肥药两制”改革, 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实行肥药使用减量增 效。推进“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对应用配方肥实行补贴, 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 融合发展,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集中连片综合应用杀虫灯、性 诱剂及种植香根草、菊花、向日葵等绿色防控技术300亩以上的, 按防控设施(含购买香根草、菊花、向日葵等种子种苗成本)当 年实际投资额的8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20元/亩。加快农机 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以上。对 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收每亩给予生产主体(或农户)100元作 业补贴;对专业服务组织在区内开展统一育秧、无人机植保等服务的,每亩分别给予10元、2元补助,最高20万元补助。
五、 创新生产体制机制。加强经营机制创新,进一步培育生 产主力军、主平台。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依法有序连片流转土地发展粮食生产,推进生产规模化、经营产 业化,提高规模经营水平,确保种粮规模化率达60%以上。支持各类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种粮大户和小农户开展单 环节、多环节和全过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对为散户提供水稻统 一育插秧服务面积100亩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300亩 以上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按其在区内实际服务面积,各 给予每亩120元的补贴(已享受台政发〔 2021〕20号文件水稻 机械化栽植、统一育秧、无人机植保等政策补助的,不再重复补 助)。鼓励跨区域组建粮食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推进农业全程社 会化服务。以联合社作为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申报主体的,在享受 规模种粮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加快农作制 度创新,大力推广西兰花-早稻、大棚甜瓜-晚稻等新型粮经轮作 模式,扩大水稻种植面积。在符合规模种粮补贴条件的前提下, 对前作为大棚瓜菜的晩稻给予每亩380元的补贴。开发利用冬闲 地,充分利用果园、菜地等空地,间作套种大豆、豌豆、甘薯等 杂粮,提高粮食复种指数。
六、 压实粮食生产责任。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 也是国家富强的保障。“洪范八政,食为政首”。严格落实粮食安 全党政同责,以超常超强力度抓好粮食生产。各地要根据粮食生 产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村、到户、到田。扎实做好耕地“非 粮化”整治“后半篇文章”,着力改善耕种条件,引导农民优先 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种植水稻。加强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完善激励机制,对粮食稳产增产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等种粮主 体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重农抓粮积极性。涉农部门要各司其 职,密切配合,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帮助农民群众纾困解难。强 化“饭碗论”“底线论” “红线论”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粮 油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强粮油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严把补贴面 积的审核关,做好补贴资金申报发放的信息公开公示,自觉接受 群众监督,提高政策透明度,防止虚报骗补,保障强农惠农资金 落到实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本文件自2022年4月9日起生效。
附件:2022年椒江区粮油生产考核任务表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9日
单位:亩、吨
街道 | 粮食生产考核指标 | 油菜 | ||||
播种 面积 | 总产量 | 其中 | 面积 | 产量 | ||
稻积 早面 | 稻积 晩面 | |||||
海门街道 | 1000 | 350 | 200 | 400 | ||
白云街道 | 550 | 220 | 220 | 300 | ||
葭让街道 | 2000 | 550 | 280 | 500 | ||
洪家街道 | 9200 | 3200 | 1400 | 3600 | ||
下陈街道 | 7250 | 2900 | 2500 | 3500 | ||
前所街道 | 15500 | 5500 | 7000 | 4200 | 100 | 12 |
章安街道 | 20500 | 8000 | 8900 | 9000 | 2600 | 310 |
台州湾新区 (三甲、海 虹街道) | 18000 | 7380 | 3500 | 5000 | 400 | 48 |
合计 | 74000 | 28100 | 24000 | 26500 | 3100 | 370 |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