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75G/2022-148090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办、区金融办、区大数据局) | |
成文日期: | 2022- 12- 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椒江区普惠托育公共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关于《椒江区普惠托育公共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1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作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关于印发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22〕29号),椒江区积极争创浙江省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成功入选全省17个先行试点区之一。
二、起草的目的
为做好省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工作,探索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建设、运营等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建立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扶持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兴办普惠托育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撬动社会投资。
三、起草的法律依据及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要求拟出台《椒江区普惠托育公共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实施新建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经费补助、星级普惠性托育机构日常运营经费补助、普惠性幼儿园托班改造经费补助、普惠性幼儿园托班日常运营经费补助、成长驿站建设经费补助、成长驿站运营经费补助、托育综合服务指导中心运营补助、示范型“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经费补助。具体如下:
1、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经费补助
新建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新增1-5个班级的,每班级给予开班5万元补助;新增6个及以上班级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补助。
2、星级普惠性托育机构日常运营经费补助
对评上三星、四星、五星级的普惠托育机构,分别给予每生每年500、550、600元的生均经费补助。
3、普惠性幼儿园托班改造经费补助
幼儿园新增托班进行场地改扩建的,按实际改造费用的5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每班2万元的标准。
4、普惠性幼儿园托班日常运营经费补助
由区教育局按照普惠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托班享受同等政策。
5、成长驿站建设经费补助
新建的示范型、基础型成长驿站,主要结合邻里中心建设。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建设经费补助。每家成长驿站配送价值1.4万元的儿童早期发展工具包。
6、成长驿站运营经费补助
对示范型、基础型成长驿站分别给予每年2万元、1万元的运营经费补助。
7、托育综合服务指导中心运营补助
区托育综合服务指导中心第一年支持项目经费10万元,第二年和第三年支持项目经费各5万元。街道分中心每家第一年支持项目经费5万元,第二年和第三年支持项目经费各2万元。
8、省级“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示范单位创建奖
对成功创建省级“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示范单位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
四、文件解读机关情况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椒江区普惠托育公共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由椒江区卫健局解读。
解读人:邱慧敏 联系电话:0576-89039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