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75G/2022-148329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规范,通知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办、区金融办、区大数据局)
- 成文日期:
2022-12-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 登记号:
JJJD01-2022-0011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2022-2025年度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JJJD01-2022-0011
椒政办发〔2022〕85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2022-2025年度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椒江区2022-2025年度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椒江区2022-2025年度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
为促进海洋捕捞业有序发展,减少海上渔船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降低海洋捕捞强度,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渔民减船转产及渔船更新改造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渔〔2021〕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促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17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渔发〔202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有效修复海洋生态环境,降低渔业安全风险,逐步压减我区海洋渔船数量和功率,2021—2025年,以政府给予减船补贴为手段,全区压减海洋渔船35艘,功率4035千瓦。
二、实施范围
我区纳入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的海洋捕捞渔船和辅助渔船。
鼓励优先淘汰安全隐患和资源破坏性大的帆张网渔船、涉氨冷藏船、双船底拖网、三角虎网和老旧渔船(认定标准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老旧渔船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07〕11号)确定),鼓励压减木质渔船。
三、补助要求和标准
(一)补助要求
坚持渔民和企业自愿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支持渔民减船转产。凡符合我区减船转产要求、主动上交功率指标、减船拆解或海损的渔船均可享受“减船转产”补助政策,先减后补。
(二)补助标准
海洋渔船减船转产所需资金从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市县统筹部分中支出。按照“早减多补、多减多补” 的原则,以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渔船双控功率确定减船转产补助金额。
1.海洋捕捞生产渔船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为6000元/千瓦。2023年9月15日前(含)拆解完成的奖励2000元/千瓦;2024年9月15日前(含)拆解完成的奖励1000元/千瓦,2024年9月16日(含)及以后拆解完成的不予奖励。
2.辅助渔船补助标准
辅助渔船(涉氨冷藏船除外)补助标准为1500元/千瓦。2023年8月1日(不含)前拆解完成的奖励1100元/千瓦,2024年8月1日(不含)前拆解完成的奖励500元/千瓦,2024年8月1日(含)以后拆解完成的不予奖励。
涉氨冷藏船补助标准按照《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涉氨冷藏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区府办便笺〔2022〕33号)文件执行。
(三)残值废料处理(涉氨冷藏船除外)
船只拆解残值归船舶所有人所有,渔船上排、驻排、拆解等费用由船舶所有人自行负担。拆解渔船的废弃物等需按照拆解和环保要求处理。
四、实施程序
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各渔业街道(镇、椒渔总公司)负责辖区内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工作,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具体组织实施,财政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
(一)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自愿申请减船转产的渔船所有人向所在街道(镇、椒渔总公司)提出减船转产申请,填写《海洋渔船自愿减船转产申请书》(附件3),签订《海洋渔船自愿减船转产承诺书》(附件4)
2.核准交证。渔船所有人凭减船转产申请书以及有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捕捞辅助船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原件(以下简称“四证”)等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提出减船转产及专项资金补助申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渔船所有人提交的渔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后,收缴“四证”并开具《海洋渔船报废拆解通知单》(附件5),通知渔船所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把待拆解渔船送达选定拆解点。
3.拆解渔船。减船转产的渔船拆解应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的通知》(农办渔〔2021〕 13号)要求进行。海损沉船须附报海损事故调查结案报告原始件。渔船拆解确认时间以《渔船拆解确认表》时间为准;海损沉船确认时间以取得《渔船灭失证明》提出减船转产申请时间为准;按更新改造流程拆解后再申请减船转产的渔船确认时间以申请减船转产时间为准。
4.注销证书。渔船拆解完毕或取得《渔船灭失证明》后,及时按规定注销“四证”。
(二)补贴资金发放
1.补助公示。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对列入减船转产项目的渔船名录和补助资金等相关内容在渔船所在村、街道(镇、椒渔总公司)、区农水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享受补贴。
2.补贴资金发放。渔船所有人填写“椒江区海洋渔船减船转产补助资金申请表”,经渔船所在村(公司)、街道(镇、椒渔总公司)签署意见后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农水局按照“先减后补”方式,对完成减船程序的渔船,经公示无异议后,补助资金经涉渔街道(镇、椒渔总公司)及时发放到减船转产渔民账户。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各街道(镇、椒渔总公司)要结合浙江渔场修复振兴计划,利用各种媒体多种方式向渔村渔民开展宣传引导,确保减船转产支持方向和补贴标准家喻户晓,形成理性减船转产的良好氛围。
(二)具体实施(2022年7月至2024年10月)。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渔民减船转产及渔船更新改造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渔〔2021〕16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实施程序落实减船转产工作。至2022年底,完成拆解渔船14艘,压减功率1614千瓦,此后每年拆解渔船7艘,压减功率807千瓦,力争三年内完成减船转产和整治任务。
(三)总结验收(2024年11月至2025年12月)。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的不足予以总结,吸取教训。
六、工作要求
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相关部门、渔业街道(镇、椒渔总公司)和村(公司)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确保渔船减船转产工作顺利推进。
(一)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工作事关渔民生产生活和渔区社会稳定。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区里成立了以区委常委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各渔业街道(镇、椒渔总公司)、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有利于工作落实的原则,成立领导小组或组建工作班子,落实责任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切实加强对减船转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做好减船转产工作,务必按时完成农业农村部和省下达的年度任务,争取提前完成减船转产目标。同时要制订维稳工作预案,及时了解掌握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加以解决,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 积极引导,加强宣传力度。各渔业街道(镇、椒渔总公司)要结合浙江渔场修复振兴计划,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方式向渔村渔民开展宣传引导,形成理性减船转产的良好氛围。要优先引导老旧渔船(认定标准为《农业部关于加强老旧渔船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07〕11号)、木质渔船及对海洋渔业资源破坏性较大的底拖网、实际作业为帆张网、三角虎网等作业方式的渔船转产。同时结合“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及渔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船证不符”、“证业不符”渔船和不合规渔具。
(三)严格程序,加强监督管理。要严格遵守减船转产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确保减船转产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设立举报电话0576-88685738,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减船转产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对于提供虚假资料、调换渔船等骗取减船转产资金的人员,一经核实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件:1.椒江区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椒江区海洋渔船减船转产计划任务表
3.海洋渔船自愿减船转产申请书
4.海洋渔船减船转产承诺书
5.海洋渔船报废拆解通知单
6.椒江区海洋渔船减船转产补助资金申请表
7.椒江区20XX年度减船转产渔船补助资金明细表
8.报废渔船档案资料清单
附件1
椒江区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星虎
副组长:张臻辉 区府办
沈征宇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成 员:王海兵 区财政局
王林宏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胡少华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王光兵 前所街道办事处
张 晨 三甲街道办事处
夏自远 大陈镇人民政府
朱用富 椒渔总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沈征宇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
区府办:负责渔船减船转产工作的组织、协调。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渔船减船转产具体实施。
区财政局:负责减船转产资金保障。
各渔业街道(乡镇、椒渔总公司):负责辖区内减船转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
附件2
椒江区海洋渔船减船转产计划任务表
镇 | 渔船基数 | 2022-2025年减船任务 | ||||||
生产渔船 | 辅助渔船 | 合计 | ||||||
船只数(艘) | 功率数(千瓦) | 船只数(艘) | 功率数(千瓦) | 船只数(艘) | 功率数(千瓦) | 船只数(艘) | 功率数(千瓦) | |
椒渔总公司 | 76 | 19594 | 40 | 15071 | 116 | 34665 | 17 | 2221 |
大陈镇 | 59 | 10119.4 | 15 | 6364.2 | 74 | 16483.6 | 11 | 1056 |
前所街道 | 12 | 2498.6 | 8 | 2293.7 | 20 | 4792.3 | 3 | 307 |
三甲街道 | 9 | 1440.4 | 18 | 5590.2 | 27 | 7030.6 | 4 | 451 |
合计 | 156 | 33652.4 | 81 | 29319.1 | 237 | 62971.5 | 35 | 4035 |
注:渔船基数为2022年6月底数据,减船任务分配是统筹考虑各沿海乡镇街道国内捕捞渔船、辅助渔船测算的。
附件3
海洋渔船自愿减船转产申请书
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由本人 等 人船舶所有人,自愿将我船提前进行报废,上缴马力指标及证书并申请注销,现特申请贵局予以批准,并要求申请海洋渔船减船转产专项资金补助。有关报废渔船资料如下:
船名 | 渔船所有人 | |||||||||||||
渔业捕捞许可证书编号 | 国籍证书编号 | 渔船检验证书编号 | ||||||||||||
渔船编码 | 船龄 | 船质 | 船长(米) | 主机 功率 (千瓦) | ||||||||||
住址 | 联系电话 | |||||||||||||
申 请 理 由 | ||||||||||||||
申请人(渔船所有人): 年 月 日
基层渔业管理组织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办事处)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注:承诺书一式四份,渔船所有人、公司、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执一份。
附件4
海洋渔船减船转产承诺书
根据《椒江区2022-2025年度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本人自愿将所有的浙椒渔 船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提前报废,同时上缴相关证件,并按要求进行拆解;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调换渔船等违法违规行为,本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注:承诺书一式四份,渔船所有人、公司、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执一份。
附件5
海洋渔船报废拆解通知单
等渔船所有人:
你们向我局提出 船提前报废拆解的申请,现经我局审查,决定同意你船进行提前拆解,要求你船在规定时间内把待拆解渔船送达选定拆解点,并及时通知受理渔船拆解的渔业主管部门。拆解点要严格按《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的通知》(农办渔〔2021〕 13号)将该船拆解完毕。
特此通知
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经办人: 签发人:
年 月 日
注:1、规定时间一般是指收到通知单后的5个工作日;
2、通知单一式四份:渔船所有人、拆解点、受理渔船拆解的渔业主管部门、渔船检验部门。
附件6
椒江区海洋渔船减船转产补助资金申请表
船名 | 渔船编码 | |||
船籍港 | 船舶种类 | |||
双控功率(千瓦) | 主机总功率(千瓦) | |||
船长(米) | 船体材质 | |||
总吨位 | 建造完工日期 | |||
主作业类型 | 作业方式 | |||
船舶所有人名称 | 船舶所有人地址 | |||
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 |||
申请补助金额 | 补助___________元, 奖励___________元, 合计_____________元 | |||
船舶所有人银行账号 | 开户行 | 开户名 | ||
账号 | ||||
船舶拆解或灭失证明编号 | 船舶拆解或灭失日期 | |||
渔业捕捞许可证(捕捞辅助船许可证)注销证明书编号 | ||||
船舶登记注销证明书编号 | 渔船检验注销证明书编号 | |||
渔船所有人声明 | 我承诺:本人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
村公司意见 | 时间: 年 月 日 | |||
街道(镇、椒渔总公司)意见 | 时间: 年 月 日 |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意见 | 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7
椒江区20XX年度海洋渔船减船转产补助资金明细表单位:万元
序号 | 船名 | 渔船编码 | 渔船所有人姓名 | 身份证号或注册号 | 双控功率 (千瓦) | 渔业捕捞许可证书(捕捞辅助船许可证)编号 | 登记(国籍) 证书编号 | 渔船检验证书编号 | 作业方式 | 船长(米) | 船质 | 渔船拆解方式 | 申请补助金额 | 申请奖励金额 | 合计奖补金额 |
上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上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报废渔船档案资料清单
1.海洋渔船自愿减船转产申请书、承诺书;
2.渔业捕捞许可证、所有权登记证和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
3.渔船拆解照片(所摄照片要求能够反映拆解船总体面貌并在同一角度拍摄且三个阶段所拍摄的渔船拆解影像资料中,需体现到场监督人员的正面影像);
4.渔船所有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或《渔业船舶灭失证明》原件(在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上开具《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或《渔业船舶灭失证明》时,淘汰渔船“是否减船转产”栏中应选“是”);
6.《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原件。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