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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75G/2021-144795

  • 主题分类:

    卫生

  • 体裁分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办、区金融办、区大数据局)

  • 成文日期:

    2021-12-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 登记号:

    JJJD01-2021-0005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椒江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24 16: 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JJJD01-2021-0005

椒政办发〔2021〕51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椒江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椒江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关爱帮扶,深化平安椒江、健康椒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精神卫生法》《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机制,确保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助,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实现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应助尽助、应护尽护”。

二、救治救助的对象

临床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住院治疗患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限于上述六种疾病。

三、工作内容

(一)掌握患者动态信息,落实应管尽管

1.全面摸清患者底数。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街道(镇)为单位按照“三清四落实”(底数清、病情清、去向清,监护落实、救助落实、治疗落实、康复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排摸,采取逐村(社)、逐户排摸;卫健、公安、医保、民政、残联、司法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数据比对,彻底摸清辖区内所有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

2.全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卫健部门要做好信息甄别、登记报告、危险性评估工作,及时录入浙江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公安部门要及时把肇事肇祸及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的患者信息录入公安部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将数据信息导入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对于既往发生肇事肇祸案件或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患者,病情稳定且近3年无案件发生的,进行诊断复核及评估,评估后不符合录入系统条件的患者退出肇事肇祸患者名单,退出后仍需规范管理。

3.全面落实管控措施。各街道(镇)及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街道(镇)驻村(社区)干部担任组长,逐人建立六人关爱帮扶小组(患者监护人、精防<社区责任>医生、网格员、辖区民警、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干部),对有病情发作迹象的患者,及时联系监护人督促其服药或入院治疗,确保不发生意外伤害事件。

区公安分局要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有针对性地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逻防控,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引起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区卫健局要加强落实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工作的预防、管理及康复等方面的政策保障;区医保局要适时加大包括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内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区民政局要依法依规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生活救助,会同街道(镇)落实社区康复场所等工作;区残联要继续落实相应的救助救治政策。

(二)妥善做好收治工作,落实应治尽治

1.落实救治政策。街道(镇)牵头负责解决未参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参保问题;建立医疗机构与街道(镇)、残联、医保等部门之间正常性工作衔接机制,对门诊、住院收治中发现的未参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及时纳入医保。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贫困精神残疾人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费用全额保障工作的通知》(台残联发〔2014〕9号)规定,实现全额保障。对家庭贫困确实无力承担医保报销之外费用的,要主动采取医疗救助、医疗补助、生活困难救助、残疾人康复救助等措施妥善解决。

2.落实强制医治场所。根据省综治办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被强制医疗人员收治工作的通知》(浙综委办〔2016〕4号)要求,确定法院系统决定强制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由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收治。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险且被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其他确需送治并经监护人同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台州康宁医院等精神病专科医院负责收治。收费标准按照医保报销核定标准。

3.加强收治环节管理。围绕送诊、收治、接回三个主要环节,妥善做好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工作。送诊环节,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公安机关负责送交强制医疗。已经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由公安部门对其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收治场所加以监护的,报请区公安分局批准后,由属地街道(镇)组织公安、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督促协助监护人送治;监护人不愿或阻碍送治的,由属地派出所送治。对于新发现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倾向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属地公安部门应当立即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确诊后由六人关爱帮扶小组中的街道(镇)驻村干部、辖区民警、精防<社区责任>医生等三人进行综合研判,属于肇事肇祸倾向精神障碍患者,需纳入肇事肇祸患者管理,由属地派出所协助送治。其他确需送治并经监护人同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监护人负责送治,属地街道(镇)、村(社区)协助。流浪乞讨和城市“特困人员”精神障碍患者中,有肇事肇祸及倾向行为或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由民政部门负责送治,公安等部门协助。收治环节,送治单位或监护人送治时,必须出具《椒江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治联系单》,提供患者身份证明、医保卡、病史资料、肇事肇祸及倾向行为情况等资料。收治医院接收时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诊断和肇事肇祸及倾向危险性评估,对经诊断并符合收治标准的,与送治单位或监护人做好收治衔接工作。住院期间,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规范化治疗,加强安全监管,严防发生意外事件。接回环节,经诊断评估符合出院标准的,按照“谁送治、谁接回”原则办理出院手续。流浪乞讨和“特困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由民政部门办理出院手续并负责供养、救助、送返。

(三)明确救助标准,落实应助尽助

1.公安部门护送到区救助服务站的外地户籍及身份不明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含餐费、空调费等)由民政部门负责全额补助。

2.本地“特困人员”、低保低边户肇事肇祸及倾向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含餐费、空调费等)先由医保部门按规定结算,再由区残联等部门给予政策相关的补助,最后剩余费用由区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3.一般家庭户肇事肇祸及倾向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含餐费、空调费等)先由医保部门按规定结算,再由区残联等部门给予政策相关的补助,最后剩余费用由区财政按90%标准进行补助。

4.其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非肇事肇祸及倾向人群):住院治疗费用先由医保部门按规定结算,再由区残联等部门给予政策相关的补助,最后剩余费用的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由区财政按70%标准进行补助。

5.强制收治难以收取住院伙食费的人员,餐费按照25元/天标准由区财政补助。

6.上述财政补助成立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项资金,由区卫健部门统一管理。

(四)完善监护机制,落实应护尽护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不得放任患者流落社会造成危害,要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生活管理,按照医嘱督促其按时服药、接受随访或者治疗。一旦发现患者有肇事肇祸倾向,立即报告街道(镇),并马上送医治疗。对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警惕,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情况,阻止事态的发展,严格控制舆情扩散。根据省卫健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20〕46号)精神,落实监护、看护补助政策,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椒江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区精卫办要负责协调和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建立“医保为主、监护为辅、财政托底、分级负担、拼盘补助”多渠道医疗经费保障政策。各街道(镇)要切实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的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工作优势,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动态管控、应急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街道(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全面排摸;切实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日常管控工作。

区精卫办:负责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处置评估及业务指导,做好管理、治疗、康复等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区卫健局:牵头负责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防治工作,联系精神专科医院落实床位,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好防治工作的每个环节,落实好定期例会制度,及时协调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医疗补助工作。

区委政法委:负责将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纳入平安考核内容,协助做好肇事肇祸及倾向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相关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对肇事肇祸及倾向精神障碍患者实施紧急处置,会同卫健等部门做好肇事肇祸及倾向者的管理,及时向区精卫办报送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

区财政局: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经费保障。

区司法局:负责梳理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过的在押罪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近3年来刑满释放人员以及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中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并及时通报给区卫健局和区公安分局。

区民政局:负责对贫困患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患者和“特困人员”中的肇事肇祸及倾向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救助等相关工作,及时向区精卫办报送低保低边户、“特困人员”名单。

区医保局:负责做好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工作。

区残联:负责开展持证精神障碍患者二次救助工作,协助做好出院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工作。

(三)严肃责任追究

各街道(镇)、各部门要依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有效管控。对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导致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或其他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本方案自2022年1月14日施行,试行期一年,原相关工作要求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1. 椒江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治联系单

         2. 椒江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补助流程图


附件1

椒江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治联系单

患者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监护人姓名与联系号码

肇事肇祸案由:

送治单位意见和盖章

送治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手机

患者分类:外地户籍¨          身份不明¨     本地“特困人员”¨

本地低保、低边¨    一般家庭户¨    (打√)

是否属无主:是    否   (打√)

是否需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是    否    (打√)

鉴定结论

……(以上内容由送诊部门填写,以下内容由收治机构填写)………

收治机构             联系人        电话(手机)

医学诊断

接待医生(签名)                        日期

接诊后处理意见(住院或门诊治疗):

(此单为二联单:由收治医院、送治单位各执一联)


附件2

椒江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补助流程图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