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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75G/2021-137659

  • 主题分类:

    农业

  • 体裁分类:

    规范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办、区金融办、

  • 成文日期:

    2021-01-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失效

  • 登记号:

    JJJD00-2021-0001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29 15: 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JJJD00-2021-0001


椒政发〔2021〕2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牢牢把住粮食安全底线,确保完成全年7.25万亩粮食播种面积、2.59万吨总产量及2600亩油菜播种面积的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强化“谁种粮谁受益,谁多种粮谁多得”导向,稳定和加强种粮农民补贴,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早稻、连作晚稻每亩分别补贴350元、360元,其它粮食作物(含第二茬的再生稻)每亩补贴200元。对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主体,给予每亩300元的直接补贴;对在“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给予每亩150元的直接补贴;对种植油菜50亩以上的规模主体,给予每亩200元的直接补贴(已享受椒政办发〔2017〕7号文件政策补助的,不再重复补助);继续执行规模种粮贷款贴息政策,财政按3%的贴息率进行贷款贴息。落实好稻麦生产政策性保险,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的规模化生产主体,参加水稻、大小麦政策性保险的,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对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户,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

二、落实粮食订单收购

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2021年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当稻谷、小麦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由国有粮食收储公司入市收购,所产生的差价、利息和费用,由区财政负担。及时足额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地方储备粮轮换补库粮源优先落实到规模种粮主体,并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区财政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区级储备稻谷(含订单水稻良种)和小麦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早稻、晚稻实行订单全覆盖,早稻订单每50公斤奖励30元,晚稻订单每50公斤奖励20元;小麦订单50公斤奖励30元,每亩不超过150元;每交售50公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国有粮食收储公司要做好粮食收购“一站式”服务,完善除杂机、输送机等机械设备配置,方便农民售粮。按椒发改粮〔2020〕12号文件规定做好“订单粮食”预购定金政府贴息发放工作。开展订单粮食“诚信”活动,按椒发改粮〔2019〕26号文件要求,对历年订单履约率高、粮食质量好的签约对象,适当提高“订单粮食”数量和奖励。进一步推进“五优联动”工作,对优质晚稻谷进行额外奖励,全力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为构建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三、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落实“藏粮于地”战略,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开展“六个严禁”自查自纠,遏制增量、处置存量,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不断提升耕地地力。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护利用,全面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清理腾退和调整修编,力争粮食复种指数提高到130%以上。对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比例控制在5%以内或大于5%小于10%的行政村,按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持种粮属性面积,分别给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每亩50元、30元的管护经费补助。严格控制耕地抛荒,探索建立耕地抛荒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抛荒耕地流转,积极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大户等开展代耕代种服务。

四、提高粮油生产水平

落实“藏粮于技”战略,推进粮油生产结构布局优化,推动良种良法良制相配套,推广优质高产多抗粮油品种,确保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集成应用,切实提高粮油生产水平。区政府对验收达标的水稻高产高效创建示范方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获省、市好稻米“金奖”的主体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奖励。加快推动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加快生物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应用。继续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集中连片综合应用杀虫灯、性诱剂及种植香根草、菊花、向日葵等绿色防控技术300亩以上的,按防控设施(含购买香根草、菊花、向日葵等种子种苗成本)当年实际投资额的8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20元/亩。

五、深化体制机制创新

加强粮油生产主体培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产业带头人。鼓励各地开展整村流转,采取转包、出租、互换及入股等方式将承包耕地流转给种粮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实现粮食连片耕种,发展多种形式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和社会化服务,着力提高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水平。对为散户提供水稻统一育插秧服务面积100亩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3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按其在区内实际服务面积,各给予每亩120元的补贴。鼓励跨区域组建粮食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推进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以联合社作为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申报主体的,在享受规模种粮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推进农作制度创新,扩大粮经结合、水旱轮作等高效生态模式推广应用。在符合规模种粮补贴条件的前提下,对前作为大棚瓜菜的晚稻给予每亩360元的补贴。

六、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确保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各地要主动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保障粮食生产稳定。加强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继续开展优秀种粮大户表彰奖励。相关涉农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抓好粮油生产保供工作。深化“三联三送三服务”活动,帮助农民群众纾困解难,广泛宣传粮油生产政策,让广大农户充分了解种粮优惠政策,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关注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强粮食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严把补贴面积的审核关,做好补贴资金申报发放的信息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策透明度,防止虚报骗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真正落到实处。

本文件自2021年3月1日起生效。


附件:2021年椒江区粮食生产考核任务表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附件

2021年椒江区粮食生产考核任务表

单位:亩、吨

街  道

粮食生产考核指标

播种面积

总产量

其中

早稻面积

晚稻面积

海门街道

1000

350

200

400

白云街道

500

200

200

200

葭沚街道

2000

550

300

500

洪家街道

9500

3200

1150

3600

下陈街道

8000

3000

2250

4000

前所街道

15000

4500

5500

4200

章安街道

20000

7800

8400

8600

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

16500

6300

2400

4800

合  计

72500

25900

20400

26300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印发

     椒政发〔2021〕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