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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管理区重大项目库,协调土地、资金等要素平衡保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提出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规模和投向的建议,按权限提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意见。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按分工做好国内招商引资、央企对接、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理本部门涉企核准、备案事项的受理、审核、许可等工作。按权限承担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维护和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等相关工作。
拟订全区基本建设、重点建设项目政策。提出全区社会领域公共建设投资计划建议,按权限承担社会领域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相关工作。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审批工作。提出区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年度计划。承担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的督导,提出相关改进措施建议。指导区重点建设工程临时机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未来社区建设。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区小额工程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小额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承担区级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审核年度综合交通建设投资计划,提出交通项目专项投资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核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重大项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通用航空业发展综合协调工作。履行国家铁路地方管理有关事权,承担地方铁路前期管理等工作。承担铁路道口的改造和相关监管、协调工作。承担区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