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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划和改革科。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督导。承担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有关工作。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承担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审核工作。衔接协调镇(街道)发展规划与区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区级空间规划目录清单。组织研究全区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财政金融运行、直接融资发展、社会资金投向等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金融业发展改革政策,完善政策衔接协同机制。负责本区企业债券发行的初审、转报和监督。优化利用外资环境,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承担重点领域国际合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
研究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战略,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组织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公共信用产品在政府部门中的协同应用,构建信用监管体系。指导行业信用工作,组织实施跨部门联合信用奖惩。培育信用服务机构,推动信用经济发展。承担区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政策,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并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协调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示范。统筹指导全区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承担区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农口重大项目计划(库),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按权限审核农口重大项目。承担建设项目的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
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区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社会发展分析评估。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分工做好全区中小学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增加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拟订全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