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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台州市椒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选调工作人员通告

发布日期:2020-07-03 17: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今日椒江



台州市椒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是台州市椒江区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委托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政法委员会管理。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台州市椒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行政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发展潜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椒江区范围内全额编制事业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两年 (镇街道、公安、学校等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表现较好,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38周岁(1982年7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熟悉机关公文写作,懂法律相关知识优先。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办法。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椒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到台州市椒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报名。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须在面试前提交。

2.报名时间、地点。7月4日—7月14日,台州市椒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椒江区科技路18号),联系电话:0576-88830042。

四、选调方式

资格审查后,将对符合条件者组织考试、考察, 择优录用。开考比例为1:3。

五、录用办法

1.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占总分50%计算)。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 根据两项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3.按照选调岗位成立考察组,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

1.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参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椒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负责解释。

椒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台州市椒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