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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75G/2020-00944

  • 主题分类:

    农业

  • 体裁分类:

    规范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办、区金融办、区大数据局)

  • 成文日期:

    2020-02-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废止

  • 登记号:

    JJJD00-2020-0001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度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2-27 12: 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JJJD00-2020-0001


椒政发〔2020〕7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度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粮食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巩固提升粮食产能,保障粮食安全,现就抓好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稳定完善扶持政策,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继续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拉动、示范带动、服务促动等综合措施,培育壮大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全程机械化作业和社会化服务,提升种粮效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早稻、连作晚稻每亩分别补贴350元,其它粮食作物(含第二茬的再生稻)每亩补贴150元。对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主体,给予每亩300元的直接补贴;对在“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给予每亩150元的直接补贴。全面落实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政策,财政按3%的贴息率进行贷款贴息。继续实施稻麦生产政策性保险,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参加水稻、大小麦政策性保险的,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对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户,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

二、全面落实粮食订单,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2020年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当稻谷、小麦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由国有粮食收储公司入市收购,所产生的差价、利息和费用,由区财政负担。及时足额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地方储备粮轮换补库粮源优先落实到当地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并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按“谁用粮、谁出钱”的原则,区财政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区级储备稻谷(含订单水稻良种)、小麦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给予奖励,其中早稻谷每50公斤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晚稻谷每50公斤奖励20元,每亩最高奖励180元;小麦每50公斤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150元。每交售50公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国有粮食收储公司要配置除杂机、输送机等机械设备,推进粮食收购“一站式”服务,方便农民售粮。按规定做好“订单粮食”预购定金政府贴息发放工作,为粮农提供优质服务。开展订单粮食“诚信”活动,按椒发改粮〔2019〕26号文件要求,对历年订单履约率高、粮食质量好的签约对象,适当提高“订单粮食”数量和奖励。以加快实施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为抓手,对优质晚稻谷进行额外奖励,全力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构建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三、坚持数量质量并举,夯实粮食生产能力

坚持“藏粮于地”战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吨粮标准、永久保护,建管并重、整体提升”的要求,高标准完成2000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任务。严格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止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的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保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确保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切实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成为发展粮食生产的核心区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吨粮产区。实施有机养分替代化肥行动,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加快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根据农用地详查成果,推进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完善农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土壤安全利用监管。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四、加快科技创新推广,推动绿色高效发展

着力推动“藏粮于技”落实,依靠科技和模式创新,不断挖掘粮食综合增产潜力和提高科技兴粮水平。积极推进“肥药两制”,健全农药化肥经销台账,推行生产过程记录,强化检查督查,积极推进化肥农药购买实名制、定额制,推广水稻肥药减施增效、科学高效施用等综合技术模式,减少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使用,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扩大推广应用水稻病虫绿色防控措施,机械深施、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技术和有机肥替代,着力推进统防统治、精准测报、测土配方施肥和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服务。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集中连片综合应用杀虫灯、性诱剂及种植香根草、菊花、向日葵等绿色防控技术300亩以上的,按防控设施(含购买香根草、菊花、向日葵等种子种苗成本)当年实际投资额的8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20元/亩。广泛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精心组织实施省级水稻绿色高产创建示范片、攻关方,集成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和新装备,建设一批优质高产示范区(方)和攻关田。大力推广粮食优良品种、先进生产技术模式,以及节水节能、秸秆资源化利用等资源节约型措施,着力提高粮食科技应用水平、产量水平和产品质量。区政府对评选出的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方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五、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稳粮节本增收

加强粮食生产主体培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产业带头人。鼓励整村流转,采取转包、出租、互换及入股等方式将承包耕地流转给种粮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实现粮食连片耕种,发展多种形式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推进粮食生产领域“机器换人”,深入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和农机化技术集成应用,加大农业社会公服务补贴力度,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实现农机化水平向全面全程高质高效发展。对为散户提供水稻统一育插秧服务面积100亩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3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按其在区内实际服务面积,各给予每亩120元的补贴。鼓励跨区域组建粮食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推进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以联合社作为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申报主体的,在享受规模种粮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深化农作制度创新,大力推进粮经结合、水旱轮作、“千斤粮万元钱”等高效生态模式推广应用。在符合规模种粮补贴条件的前提下,给予前作是大棚瓜菜的晚稻每亩补贴350元。

六、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职责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保障粮食生产稳定。强化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继续开展优秀种粮大户评比活动,并予以表彰奖励。各有关涉农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进一步拓宽服务内容,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深化“五心”服务,切实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多渠道多媒体广泛宣传粮食生产政策,让广大农户充分了解种粮优惠政策,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关注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要加大粮食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发现虚报骗补的,取消种植户当年度种粮补贴、订单粮食奖励享受资格,对已发放的补贴资金予以收回,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各街道要自觉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把粮食生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宣传落实好种粮政策,充分挖掘粮食生产潜力,千方百计确保粮食生产稳定。


附件:2020年椒江区粮食生产考核任务表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          


附件

2020年椒江区粮食生产考核任务表

单位:亩、吨

街  道

粮食生产考核指标

播种面积

总产量

其中:
  早稻面积

海门街道

1000

400

200

白云街道

500

200

100

葭沚街道

2500

1000

400

洪家街道

10000

3800

1000

下陈街道

8000

3200

1800

前所街道

15000

4600

3000

章安街道

20500

8500

5500

合  计

57500

21700

12000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