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0578/2020-136145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成文日期: 2020- 11- 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11-30 09: 3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图片解读

政策原文

一、起草背景和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推进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提升青少年身体素质和运动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区竞技体育的发展。

二、起草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体青字〔2017〕99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浙委〔2004〕8号)、《台州市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4号)等文件的要求,及市里下达对我区的目标任务等文件精神。

三、起草的主要措施

(一)该《奖励办法》起草参照《台州市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奖励标准原则上不突破台州市的标准。

(二)在奖励范围上增加了全国冠军赛、市运会、市锦标赛。

(三)在奖励标准上:市里在省锦标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300元的奖励,我区在省锦标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800元的奖励,原因是沿用台州市椒江区体育局《关于印发椒江区竞技体育奖励办法》中该项的奖励标准。

四、文件解读机关情况

《台州市椒江区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由椒江区文广旅体局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