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我区打造首善之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根据《椒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台州市“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问题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全区按照打造首善之区总目标和深入实施“三带两区一岛”发展战略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城乡统筹、推动改革创新,民政事业实现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1. 着力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保民生”职能进一步强化
城乡低保提标扩面。 健全完善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等机制。“十二五”期间,经过5次提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692元和550元,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6433万元,发放物价补贴176万元,最低生活保障人口占全区人口比重提高到0.81%,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医疗救助城乡一体。 按照“扩面、提标、并轨”的要求,着力完善涵盖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外来民工医疗救助、尿毒症专项救助等领域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十二五”期间,医疗救助筹资标准由人均9元/年提高到15元/年,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3010万元,最高救助金额提高到10万元;取消大病医疗救助的病种限制,共发放救助金3130万元,为21102人次困难群众提供救助。
综合救助能力显著增强。 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水平不断提高,供养标准从6780元/年提高到12350元/年。临时救助最高额提高到1万元,五年来共发放临时救助金454万元,惠及8644名困难群众。出台《关于推进孤儿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通知》,将保障对象由孤儿扩展到困境儿童,至2015年末已发放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293万元。
灾害应急救援体系逐步完善。 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系列应急预案,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部门有效协调的防灾减灾工作体系。椒江入选亚洲社区综合减灾合作项目,并作为全国3个试点地区之一,在海门街道景元社区和洪家街道小板桥村开展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社区层面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深化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全区省级以上减灾示范社区达到10家。建成区级避灾中心和救灾物资仓储中心2个,街道中心避灾所11个,避灾点239个,覆盖率达76%。
2. 全面推进社会福利事业,“谋福利”水平进一步提高
养老 服务发展保障有力。 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及系列配套政策,建立具备“六有”的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在全市率先实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政府补贴制度,对近50%的全区老年人口实施了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60周岁及以上无养老待遇的老年人按月发放120元的基础养老金;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每月30—60元生活补助金。管护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落实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编制1个,配备养老服务三级专职管理人员235人,为老志愿服务队伍达120余支。大力开展机构及家庭养老护理员培训,共培训机构养老护理员690人,家庭养老护理员6900人,机构养老护理人员实现100%持证上岗。
养老机构床位快速发展。 “十二五”期间,养老机构基本实现区级和镇、街道全覆盖,形成了以公办养老机构为基础、民办养老机构为主体的发展格局。全区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0家,养老床位总数3696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12家,养老床位2476张,占总床位的69.65%,护理床位达1786张,占到机构总床位数的48.32%,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81张。建成启用椒江区社会福利院新院区,床位500张,总投资4500万元,硬件设施水平跻身全市前列。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先试先行,已有1家公办机构实行“公建民营”。
居 家养老服务实现广覆盖。 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40家,日托床位2580张,助老食堂53家,为辖区内老人提供多方面服务。探索“银龄互助型”、“邻里互助型”、“集中照护型”等多种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失能老人家属搭建“喘息服务”平台。推进16个社区、150个行政村的老年服务“星光计划”、28个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16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全区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机制逐步建成。
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二五”期间,累计募集善款4017.8万元,投入慈善救助资金1961.9万元,受益群众达到20092人次。爱心超市建设不断加快,服务内容涵盖爱心书屋、帮困基金筹集、健康医疗、法律援助等各个方面。成立椒江中福在线,全区累计销售视频彩票2979.5万元,筹集公益金1042.8万元,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公益事业。
福利企业社会效益稳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福利企业共安置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3498人次,支付残疾职工工资达8017万元,月人均工资1909元。实施残疾职工素质提升工程,5年来共组织各类安全生产培训26期,累计培训1200余人次。积极帮助残疾职工维权,共为20余名残疾职工依法追讨工资欠款4.4万元。
3. 全面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助和谐”功能进一步增强
社区建设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完善。 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建设管理的意见》等社区建设“1+4”文件。建立“经常性经费+专项经费”的社区经费投入机制,区财政按每百户1万元标准核拨经常性经费,并落实每个社区10万元/年的社区建设专项经费,各街道按不少于1:1配套经常性经费。建立招考、培训、管理、待遇“四统一”的社区人员管理机制,公开面向社会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61人;对全区现有205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人员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社会组织管理不断加强。 “十二五”期间,全区已备案社会组织1450家;建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3A以上社会组织达33 家,多系统、多层次、互相渗透融合的组织体系初步形成。出台《进一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探索社会组织孵化运行模式,共孵化培育公益类社会组织16家,向社会推出公益服务项目23项,累计参加服务4527人次,服务群众5.77万人次。
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十二五”期间,新建区级便民服务信息平台1家,全区9个镇、街道均建成服务中心,其中示范性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家、社区服务中心37家、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95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保障机制,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互补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
基层民主自治巩固发展。 完成第九届、第十届村委会和第五届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全市首次全面实现城市社区直选。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以村级组织“晒廉会”为平台,坚持内容、形式、程序“三公开到位”,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达标率达98.5%以上。
创新推进“三社联动”工作。 健全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互联互补互动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作为全市唯一入选省级“三社联动”示范观察点。建立景元社区彩虹公益联合会等8个极具特色的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实现城市社区社会工作室全覆盖,重点打造云健社区温馨养老等8个“社工+义工”运行模式的示范型社区社会工作室。探索实践“招领”群众工作法、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团等,打造“三社三助”公益品牌项目。
4. 持续深化优抚双拥工作,“促稳定”作用进一步显现
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抚恤费标准大幅提高。 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重点优抚对象补助年均提标幅度达10%左右,在乡一级因战残疾军人、烈士家属、建国前在乡复员军人和建国后在乡复员军人的年优抚标准,分别从“十一五”末的45954元、19794元、8432元和7870元提高到80084元、35545元、15681元和14807元,3539名享受定期优抚金待遇的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健全。 “十二五”期间,我区启用重点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即时结报系统,累计优抚报销280多万元,减免医疗费45万元;在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报销比例达100%,其他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报销比例超过85%。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主题活动,先后安排26名区重点优抚对象到省荣军医院疗养,安排1000人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健康体检。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有效落实。 建立完善以技能培训为基础、以就业服务为支撑、以自主择业为方向的城乡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服务体系。国家和地方有关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5年来累计发放退役士兵、复员士官自谋职业补偿金和义务兵家属优待金7000余万元,接收退役士兵、转业士官1161名;通过保底安置和双考办法解决43名转业士官就业安置问题,安置率达100%。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五年来共投入690多万元,为1150名退役士兵提供了汽车驾驶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双拥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深化军民双拥共建活动,2012年,配合台州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大陈镇被命名为市“双拥模范岛”;2014年,我区首次荣获省“双拥模范城区”荣誉称号,大陈镇被命名为浙江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加强革命烈士褒扬工作,开展烈士公祭日、解放一江山岛60周年等纪念活动。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5年来累计向各驻椒部队赠送节日慰问金和慰问品560余万元;对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定期走访慰问,累计慰问1600余人次,发放慰问金260余万元。
5. 全面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殡葬礼俗逐步规范。 推进“青山白化”治理和生态墓区建设,五年来共拆除违建坟墓约4100穴,新建成1000多穴的草坪葬、树葬、壁葬等生态墓穴,新批农村公益性墓地19家。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惠民政策全面推行,群众殡葬负担进一步减轻。强化丧葬礼俗整治,实行治丧事前告知制度、治丧巡查制度和治丧后履约制度,组建专门的巡查队伍,对丧户出丧活动进行全程监管,全区丧葬礼俗面貌进一步改善。
移民帮扶稳步有序。 “十二五”期间,启动移民后期扶持项目64个,安排资金2590万元,已有31个项目完工,有效改善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移民后期扶持直补工作扎实开展,共发放直补资金4675万元,受益移民13609人次。实施移民创业致富培训,5年来累计投入100.6万元,培训移民3554人,转移就业率达69.65%。至2015年,移民人均纯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提高到85%。
窗口服务量质并举。 认真落实“办事无休日”制度,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各项业务提前办结率达99.9%。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高,5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1142对,离婚登记5378对,收养登记163例,登记合格率达100%。取消婚姻登记工本费,为群众减免费用13.59万元。
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扎实推进。 认真开展《椒江区地名志》和《椒江区地名图册》编纂,制作完成行政区划图和椒江城区图;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高质量完成;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平安边界协议书签订率达到100%。健全地名命名及更名的相关制度,建立地名报批专家论证制度,五年来完成151处地理实体上报命名和2处地理实体上报更名。全区的城区路名牌纳入数字城管统一管理。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依法开展。 “十二五”期间,全区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5089人次,提供医疗救助390人次,查清并核实户籍的受助住院病人201人次,护送返乡194人次,上街劝导1606人次。对无法查清户籍所在地的33名痴呆傻人员落实了临时救助安置机构。
(二)存在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区民政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 筹资渠道有待拓宽。 “十二五”期间,全区民政事业费总支出达到3.97亿,比“十一五”期间上升了64.7%。随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支出逐年提高,财政压力不断增大。“十三五”期间,需进一步创新筹资模式,拓展筹集渠道,强化筹资力度,重点发挥台州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活跃的优势,以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等方式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
2. 制度体系尚需完善。 在民生领域,多数制度基本处在初创阶段,覆盖面有限,服务标准的规范化、科学性不高,与民政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社会管理领域方面,如何围绕建设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作、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体制新格局,实现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权益保障与多层次需求的衔接,在整体制度架构上还不成熟。
3. 管理手段相对滞后。 如社会救助方面,低收入核定系统虽然已将税务、工商、车管、房管等近8类数据接入,但是还未能将银行、证券等金融服务企业的相关数据纳入,核对信息库资源不健全;婚姻信息系统方面,虽已接入全国婚姻登记系统,但是异地特别是省外数据资料很不健全,婚姻登记管理存有漏洞。
4. 服务能力仍显不足。 我区正面临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双重压力,养老服务需求与服务能力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与配套服务项目均存在较大缺口,且水平不高,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特别是兴建民办养老机构困难重重。再如殡葬设施建设,4个经营性公墓中,2处已经饱和停售,另外2处也已经存量不足,新规划公墓受征地等因素影响难以落地。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省委“八八战略”为总纲,紧密围绕我市“一都三城”发展战略和我区全面打造“品质港城、首善之区”的目标,扎实有效地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探索具有椒江特色的民政事业发展之路,更好地推进首善之区和“两美”椒江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共享发展 。坚持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作为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好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民政事业工作,让人民共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坚持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是椒江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十三五”期间,椒江民政事业发展需在民生保障、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管理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改革创新,以推进民政事业更好地转型发展。
坚持协调发展。 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公共服务向农村倾斜,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不断提高民政领域城乡一体化水平。
坚持人才为先。 积极响应“人才立区”发展战略,重视民政队伍建设,统筹推进社工专业人才、养老护理人才等队伍建设,吸纳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加入民政工作队伍,为构建现代民政提供人才支撑。
(三)主要发展指标
表1 “十三五”期间椒江区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 主要项目和指标 | 2015年实绩 | 2020年目标值 | 年均 增长 | 属性 |
社会救助体系 | 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并轨 (元/月.人) | 城 | 692 | 790 | 5%以上 | 预期性 |
乡 | 550 |
医疗救助人均筹资额(元) | 15 | 20 | 5.92% | 预期性 |
避灾安置场所覆盖率 | 76% | 100% | 5.64% | 预期性 |
社会福利体系 | 养老机构床位数(张) | 总床位数(张) | 3696 | 5985 | 10.12% | 约束性 |
每百名老人平均拥有床位数(张) | 3.81 | 5 | 5.59% | 约束性 |
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元/月.人) | 1760 | 2411 | 6.5% | 预期性 |
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元/月.人) | 1056 | 1447 | 6.5% | 预期性 |
中福 在线 | 视频彩票销售额 | “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10%以上 | 预期性 |
募集公益金 |
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 社会组织党建组建率(%) | 45 | 72 | 9.86% | 预期性 |
登记和备案社区社会组织数量 | 1450 | 1524 | 1% | 预期性 |
社会工作人才(人) | 3210 | 5000 | 9.27% | 预期性 |
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 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人均投入(元) | 6500 | 10230 | 9.5% | 预期性 |
转业士官就业安置人数(人) | 43 | 50 | 3.06% | 预期性 |
优抚标准(元/年.人) | 在乡因战残疾军人 | 80084 | 117670 | 8% | 预期性 |
在乡烈属 | 35545 | 52227 | 8% | 预期性 |
建国前在乡复员军人 | 15681 | 23040 | 8% | 预期性 |
建国后在乡复员军人 | 14807 | 21756 | 8% | 预期性 |
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 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 安排资金(万元) | 511 | 600 | 3.26% | 预期性 |
培训移民 | 投入资金(万元) | 25 | 30 | 3.71% | 预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民生保障工作
1.保持低保标准持续增长。 完善低保、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费等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与全区经济发展保持同步增长。“十三五”期间,实现城乡低保统一标准,低保标准年均增长5%以上。完善基层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环节监管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低保管理服务。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救助政策的社会知晓度,不断扩大低保的覆盖面。
2.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 加强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充分利用省救助信息平台数据信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依法规范集中供养,推行供养机构等级评定,推行专业化管护服务,确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健全“救急难”制度,确保因突发事件致困的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3.推进医疗救助稳步发展。 全面落实新的《椒江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筹资力度和救助力度,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到“十三五”末医疗救助人均筹资额不低于20元,医疗救助与城乡政策性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接近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医疗救助即时结报,建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程序,提高医疗救助效率。
4.加强综合救灾减灾体系建设。 健全三级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性事件信息报送制度、防灾减灾设施维护制度、紧急救助制度等系列工作制度。建立全区无线灾情速报系统,灾民基本生活救助应急服务时间缩短至4小时内,实现全区所有村(社区)避灾安置场所全覆盖。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提高城乡社区减灾能力和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二)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着眼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以优化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以发展公益事业为根本,提高全社会福利保障水平。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着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表2 2020年椒江区养老服务业发展主要指标
分类 | 序 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5年 实际值 | 2020年规划值 | 指标 属性 |
机构 养老 服务 | 1 | 百位老人机构床位数 | 张 | 3.81 | 5 | 约束性 |
2 | 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比 | % | 69.65 | 73 | 约束性 |
3 | 护理护养床位占比 | % | 40.98 | 45 | 约束性 |
4 | 家院互融机构占比 | % | 试点 3家 | 10 | 预期性 |
居家服务网络 | 5 |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 个 | 240 | 280 | 约束性 |
6 | 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 个 | 1 | 2 | 约束性 |
养老服务补贴 | 7 | 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养老服务补贴人数 | % | 1.50 | 3 | 约束性 |
队伍 建设 | 8 | 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 | % | 机构51.26 | 100% | 约束性 |
居家31.28 | 100% |
9 | 获初级及以上护理职业资格证书占比 | % | 35.04 | 50 | 约束性 |
1.健全养老服务保障制度。 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补贴评估制度和服务供给机制,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区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补贴,实现一类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应补尽补。完善高龄津贴制度,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障制度。
2.优化养老机构结构功能。 全面完成镇、街道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重点提高护理型床位比例,适当发展高档次的养老机构,逐步置换老、旧养老机构,实现养老机构结构性调整。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推进“公建民营”模式,选择优质的社会力量参与经营, 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到“十三五”末,实现养老机构总床位数5985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达到5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民营机构床位占比达到70%。
3.完善多元养老服务体系。 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常规性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全覆盖,形成20分钟左右的居家养老服务圈;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体化和机构化,提高综合服务功能;探索形成农村综合性居家养老新模式。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以护理型为重点、助养型为辅助、居养型为补充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网络,努力实现“9643”养老服务总体格局。
4.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 养老服务管理实现数字化、标准化,养老服务机构进出机制健全,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更加重视精神养老,组织和鼓励老人参与形式多样的精神文化活动。养老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优良社会风气进一步形成。加强为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基本实现护理服务队伍培训上岗,持有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占比50%以上。
5.加大慈善发展力度。 加快慈善组织网络建设,扩大慈善工作覆盖面;加大慈善事业创新力度,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慈善帮扶活动;“十三五”期间,“中福在线”视频彩票募集公益金力争实现不低于10%的年均增长率。精心打造有椒江特色的慈善文化和品牌,扩大慈善的影响力与号召力。
6.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扩大儿童福利保障范围,探索建立普惠型的儿童福利体系。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按时足额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对纳入救助范围的困境儿童继续参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予以保障。“十三五”期间,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实现不低于6.5%的年均增长率。引导福利企业加强科学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稳步发展福利彩票事业,坚持规范管理,开拓市场资源,积极塑造福彩品牌形象。
(三)创新基层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1.加大“三社联动”推进力度 。完善制度设计,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器、培育基地、服务中心和社会工作专业平台建设,重点培育、优先发展一批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公信力高的品牌社会组织,形成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互联、互动、互补”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到2020年,建成10个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三社联动”示范社区。
2.提升城乡社区建设管理水平。 建立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基础,社区服务站为平台的“三位一体”的新型社区治理结构。拓展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以满足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探索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和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多样化,建立行政机制、志愿机制和市场机制互联互补的社区服务供给方式。加快构建和完善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管理、居民自治协调发展、“多元共治”的基层治理新机制。
3.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发展。 全面推广村(居)直接选举,组织好第六届、第七届居委会和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完善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等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健全民情恳谈会、议事会等对话机制,推进村(居)民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健全村(居)民监督机制,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推动村(居)民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4.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 推动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支持和奖励机制,保障社会组织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待遇。进一步简化登记备案制度,到“十三五”末,全区登记和备案社会组织增至1520家以上。研究制定和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器、培育基地、服务中心的建立。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
5.推进社会工作队伍培育。 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社区实住户数配足配强社区专职工作者,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培训纳入区干部培训整体规划,不断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到“十三五”末,实现社区专职工作者持证率50%以上。推进专业型、管理型、应急型、公益型等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网络。
(四)完善双拥共建机制,促成军民融合格局
1.继续深化双拥工作。 继续加强省级“双拥模范城区”建设,配合台州市开展“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评比。加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的投入,加强烈士褒扬工作。发挥大陈镇“双拥模范岛”、一江山岛登陆战纪念馆等作用,广泛开展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推动建立社会化拥军的长效机制。
2.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 按照“普惠+优待”原则,统一城乡优待抚恤政策和提高补助标准,建立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保障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我区社会生活平均水平。落实农村籍老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政策,完善享受国家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的自然增长机制和临时困难补助机制。深入开展“关爱功臣”系列活动,着力解决老复员退伍军人、伤残军人等生活困难,完善烈属抚慰、走访慰问等优待机制,创立物质保障与精神抚慰并重的优抚工作新机制。
3.健全退役士兵和军休人员接收安置体系。 严格执行省市安置政策,保障退伍士兵良好安置。落实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退役士兵的继续教育、自主就业补偿金、社会保障等优惠政策。做好军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确保“两个待遇”落实。健全“退役士兵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的安置机制,稳妥推进转业士官安置。推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订单式”就业机制,“十三五”时期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人均投入资金年均增长9.5%以上。
(五)创新专项事务管理,提升规范服务水平
1.强化区划地名规范管理。 完成椒江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及成果转化工作,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构建地名社会服务平台,完善地名数据库建设,健全地名规划体系,重点优化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地名命名。加快推进地名牌、路牌、门牌的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做到地名设施与城市发展同步,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整治不规范地名。健全“平安边界”建设长效机制,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2.持续提升婚姻收养工作。 深化婚姻登记窗口星级创建,充分利用全国婚姻登记信息联网,方便群众异地登记。大力发展婚姻服务体系,推广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制度。建立儿童收养评估制度,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和收养家庭跟踪回访工作,确保收养登记百分百符合法律规范。加强婚姻、收养登记员队伍建设,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
3.大力推进殡葬改革。 加强“青山白化”治理,推进丧葬礼俗和违规坟墓整治活动。转变殡葬设施建设模式,设立殡仪服务中心,加强区内殡仪服务规范管理;扎实稳妥地推进经营性公墓社会化,加快节地型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建立公益性墓地(骨灰存放处)联审领导小组,建设一批草坪葬、树葬、壁葬等生态墓穴;推行集中办丧制度,探索寺庙托管、多村合一等骨灰堂建设方式。继续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全面推行困难群众免费安葬制度。
4.深化移民帮扶工作。 深入实施“移民创业致富奔小康行动计划”,扎实开展精准扶持推进年、管理新规落实年、项目绩效提升年等“三个年”活动。完善移民后扶项目库,年均安排后期扶持项目资金600万元。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信息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和低保救助人口信息对接工作,精准识别贫困移民与贫困移民村,建立贫困移民数据库。对移民企业、移民专业合作社等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制定出台合理补偿标准。“十三五”期间,每年培训移民800人次,五年共计4000人次;投资培训资金每年30万元,五年共计150万元,全区移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农村人均纯收入同等水平。
5.加强救助管理与服务。 加强救助机构硬件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争创《国家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三级达标。以流浪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等为重点对象,建立部门联动救助机制,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机制,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建立街头救助与就业援助联动机制,力争在站救助人员零增长。探索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合作、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参与救助管理。加强救助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救助管理信息联网。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规划有序实施。 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落实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重点和进度要求。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完善举措,积极帮助镇、街道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善于寻找民政工作与区委、区政府全局工作的结合点与切入点,充分发挥民政服务全局、服务人民群众的作用。
2.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保障力度。 不断推进民政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民政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建立椒江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监测与评估机制,2018年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底进行全面评估;建立实施分级负责制,加强规划内容的传递能力和与基层的沟通能力,努力确保《规划》重点指标和主要任务圆满完成。
3.加大资金筹措,强化经费保障。 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救灾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区建设等方面的经费投入。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等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公共服务领域,创新完善社会捐赠和社会互助机制,形成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导,民间资本为主力,福彩公益金为补充”的多渠道筹资模式。加强民政经费分配、使用和发放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民政保障能力。
4.增强民政队伍力量,强化人才保障。 高度重视民政队伍建设,关心民政队伍成长。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完善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保障和使用政策,推行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民政队伍的为民服务水平,不断增强队伍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