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10001158/2025-14467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4-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 04- 08 09: 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根据《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重要事项公开如下:

2025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说明(本级).pdf

2025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说明(部门).pdf

单位预算公开(台州市椒江区解放一江山岛烈士陵园管理中心).pdf

2025年台州市椒江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预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