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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财政票据事务中心

黄谷波

发布日期:2025-04-10 15: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椒江区委编办

单位名称台州市椒江区财政票据事务中心法定代表人黄谷波
住所  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6号
开办资金(万元)5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5期末数(万元)5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财政票据的发放购领结报核销销毁等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10027707060503举办单位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台州市椒江区财政票据事务中心负责全区财政票据的统一申领、发放、稽查工作,为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促进收入收缴提供基础服务保障。主要职能有:贯彻和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及罚没票据的管理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票据、收款收据的统一领用和供应工作;负责全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收据及非税收入专用票据的认证、发放和对帐等工作;负责执行执罚单位申领使用罚没票据的审核和行政事业单位领用收费票据的审批;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及罚没票据实施财政票据稽查工作;监督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款收据等财政票据的销毁工作。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开展的主要工作(一)做好票据管理基础工作。1.建立健全了财政票据管理的各项内部制度。对票据的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的程序和要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2.推广应用和完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充分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全流程电子化管理。3.整合平台资源。逐步推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各部门管理系统信息交互共享。(二)加强非税管理系统票据模块使用。利用信息化系统文进一步明确了非税收入票据的购领、使用和缴销的程序,执收单位再次购领票据前,应将已使用的票据先提交到业务科室审核,再由票据中心办理缴销手续,若款项尚未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则及时催缴,待款项缴齐后给予准购票据。(二)经济效益。由于财政票据领购不以盈利为目的,所有财政票据是免费提供,不收取工本费。(三)规范票据日常管理。1是所有票据统一向区票据中心申领。2是进一步规范了票据发放管理。在票据的发放程序上,实行“财政统管、凭证领购、以票管收、限量控制、核旧领新、票款同行、自动核销与手工核销相结合”的办法。在票据发放的程序上,领票据时,总票管员应提供上次票据发放、使用和库存情况,在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给予重新领用。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社会效益。2023年,我中心出库票据保证了用票单位的开票需求和非税收入。(二)经济效益。由于财政票据领购不以盈利为目的,所有财政票据是免费提供,不收取工本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单位票据领用过多。部分单位领用票据量过多,造成单位结存票据数量大,后果是票据量过多,带来管理上的麻烦,甚至票据超过使用期限也不知道,量多不容易保管。(二)票据核销不及时。有些单位票据使用完毕不及时核销,造成跟财政票据对帐不清,使用量统计不准确。(三)单位业务不熟悉。单位财务部门对电子票据系统的操作业务还不够熟悉,无法熟练操作系统。
四、下一步打算(一)严格控制票据核销与出库,对于未及时核销的用票单位,先核销再领用。(二)对全区票据使用情况,特别是非税票据的使用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在非税和票据系统上实时掌握票据情况。(三)运用非税电子化操作,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网上多渠道缴费,按需开票。(四)提升各单位对电子票据的重视度。提高对电子票据的重视度,推进电子票据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有助于提高财务的安全性、准确性。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3月实施了开办资金的变更登记。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