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台州市椒江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陈泓锗 |
住所 | 台州市椒江区中山东路98号3楼309室 |
开办资金(万元) | 61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61.00 | 期末数(万元) | 61.11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区福利服务提供保障。负责低收入家庭信息核定接受省、市募捐委员会销售社会福利奖券任务承担残疾人集中就业对全区福利企业开展服务、政策咨询及业务指导等事务性工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10024726303342 | 举办单位 | 台州市椒江区民政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中心在椒江区民政局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1.根据本中心《章程》规定开展业务活动,做好了2024年度总结,制订了2025年度计划。2.严格管理,切实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区福利企业协会的平台和优势,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鼓励和吸引社会各类投资主体新办福利企业,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人数。督促企业完善相关安全设施,提高更多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岗位,在生活上提供相应帮助,让残疾人工作上安心、舒心,提高生活的幸福感。3.认真落实椒江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积极履行牵头统筹职责,与各镇(街道)、区残联做好“两项补贴”的受理、初审、审核与审定,加强资金的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动态管理与部门联动“两步走”,强化与各镇(街道)、残联、公安、检察院、人社、卫健、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实现数据共享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补贴对象的资格复核机制,切实做到两项补贴“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应发尽发”。4.“康复行动”提升服务对象生活质量。以区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指导机构为中心,按照“中心+站点”架构布局充分利用养老、康复、精神卫生等服务机构活动场所,着力探索“康复+N”融合服务模式。各镇(街道)依托原有残疾人之家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立精康服务站(点),围绕精康服务对象多层次、多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需求,综合运用精神医学、康复治疗、社会心理、社会工作、社区支持、志愿服务等专业技术和方法,推行个案管理、小组工作等精准康复服务形式,开展全生命周期关怀帮助、健康教育、功能训练、社会支持等。(二)取得主要效益2024年,全区13家福利企业生产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现价)11.70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2.71亿元。安排了866人的就业岗位,其中安置了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293名。累计支付残疾职工工资1200万元,各项保险缴费率达100%,残疾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上不封顶,下有保底。2024年度,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9578人(次),累计发放655.16万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7343人(次),累计发放1533.86万元。两项补贴在享人员共86921人(次),累计发放两补资金2189.02万元。2024年,在摸排1157名康复对象的基础上,对130余名服务对象进行了调查评估,与64名服务对象签订了精康服务协议;截止目前共介入了14个个案;开设了康复训练、技能提升、运动健康等11个小组;为居家康复者提供居家服务57次,组织家长培训交流会4场,以及十余场主题活动,不断增强服务的灵活性、个性化和可及性。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尽管我们在福利事业规范与发展上做了不少工作,但是面临困难和问题依然很多。一是受政策和经济生产形势影响,福利企业队伍总体保持稳定,但队伍较弱。二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动态管理,存在一定误差的情况,更要求我们工作中规范管理,精益求精,定期核查。三是精康融合行动队伍建设还比较薄弱,建立以精神科医师、康复师、社会工作者为核心,以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公共卫生医师、社区康复协调员等专业力量的综合服务团队的迫切性。 |
四、下一步打算 | 在今后工作中,我办将继续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管理与服务,不断增长服务意识,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协调各部门的关系,组织街道“两补”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扩大康复服务对象人数、区域,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我区福利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