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268P/2025-144093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25- 02- 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教职工流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师资配置,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椒江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师资队伍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教职工流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区内教师流动
(1)城区、农村学校之间教师流动。鼓励城区学校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城区学校流动到农村学校的教师须带编流动,流动后服务时间应不少于3年,流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选择回原学校或相对应的城区其他学校任教。根据相关协议,首次选岗到城区学校期满3年的教师应有计划分批次流动到农村学校。符合浙江省教育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人〔2013〕70号)文件规定的交流条件,或现聘岗位级别未达可聘岗位级别,或有晋升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需要的优先流动。
农村学校教师流动到城区学校的应符合城区学校学科教学要求,具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农村学校教师如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区名师、区教坛新秀等或评上高一级职称的,须在农村所在学校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流动到城区学校。
(2)城区学校之间教师流动。在编制岗位设置许可,经双方学校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审批。
(3)镇、街道学校之间教师流动。须在所在学校工作3年以上,流动理由充分,编制岗位设置许可,经双方学校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审批。
(4)原公办教师经区教育、人事行政部门同意流动到民办学校的教师,以及2006年6月底前经区教育、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录用到民办学校的师范类毕业生一直在岗的并且考核合格的教师,可根据公办学校岗位、学科需求,经所在民办学校、区教育、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允许流动到公办学校, 人数控制在5名以内。
(5)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幼儿园)连续任现职满10年的校长(园长)、副校长(副园长)和连续任教满12年(不含支教时间)的教师申请流动的可优先考虑。
(6)严禁各学校相互借用教师,如确属工作需要,须报教育局备案同意,借用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一个学期。
二、区外教师引进
申请对象应为公办学校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教学业绩突出,获特级教师、名师、教坛新秀称号的,或获教学大比武、优质课评比等学科类综合性比赛地市级三等奖以上或县级二等奖以上荣誉者(一般所获荣誉须与任教学科一致);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其中省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名师、省市教坛新秀等年龄可适当放宽。
没有达到上述条件的属于我区紧缺学科或急需专业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其它要求
(1)学校推荐交流。学校根据浙教人〔2013〕70号文件规定的交流条件、区教育局对交流对象的规定要求和本校教师队伍的实际,制订交流计划,结合区管校聘工作开展交流。
(2)区内外中、高级职称教师流动岗位设置。区内城区学校带编流动到农村的教师,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其余形式的流动一律聘任到流入学校同岗位最低等级(如确因工作需要由教育局要求调动的,保持原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不变)。如流入学校没有相对应的岗位,则采取高职低聘办法确定岗位。
(3)超编或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已满学校的教师流动。学校制定科学的教师流动计划,逐年、分批将教师流动到空编的学校和相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学校。
四、流动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流动的教师应如实填写《椒江区2025年中小学教职工申请流动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并于2025年3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局人事科邮箱jjjyjrsk@163.com。
(2)现场审核。审核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4月4日,本人如实填写并携带《椒江区事业单位交流人员审核表》(见附件1)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前后)、职称、教师资格、区级及以上教学业务荣誉(指名师、教坛新秀、教学大比武、优质课、学科业务比赛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局人事科(一)验印。
(3)考试。若申请从农村学校流动到城区学校、民办学校保留公办身份教师流动到公办学校、区外流动到椒江区的,需参加有关考试。考试形式采用模拟上课和理论答辩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2 椒江区2025年中小学教职工申请流动基本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3 椒江区教育系统学校教职工申请非带编流动备案表.xlsx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