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今年我区已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但仍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严重损害了公共安全。
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查处多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案例1
1月17日,接群众举报后,海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府前派出所查处一宗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王某某向周某某处采购烟花爆竹进行销售。王某某主要通过微信朋友圈的方式售卖烟花爆竹,已售卖烟花爆竹加特林14支、仙女棒3盒等。目前已立案,经进一步调查之后,拟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2
1月17日,海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府前派出所针对案例一的烟花爆竹进行溯源后,发现周某某从外省自行购买烟花爆竹,主要以通过朋友介绍的方式进行售卖。周某某售卖的烟花爆竹包括仙女棒、彩花筒、加特林、大圆盘、财富天下、天地喷泉、手持瀑布、开门红箱、16响、黄金加特林等。目前已立案,进一步调查之后,拟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3
1月17日,接到群众举报后,白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白云派出所在白云街道红旗新村127号一日杂店查处一宗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查获乐地宝、精品大红鹰、小金鱼、020火箭、快乐荧光棒、碰碰球等烟花爆竹。目前已立案,经进一步调查之后,拟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4
1月20日,接到群众举报后,白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白云派出所在椒江卫鼎日用品商行查处一宗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查获020火箭、大仙女棒、小仙女棒、荧光棒、孔雀开屏、海绵宝宝、乐地宝、炸花火箭、快乐仙女棒等9种烟花爆竹。目前已立案,经进一步调查之后,拟作出行政处罚。
“接下来我们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破解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执法难、固定证据难、执法力量分散等问题,同时充分整合资源、协调调度、形成合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