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75G/2025-143707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5- 01- 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陈镇人民政府及海门、白云、葭沚、洪家、下陈、前所、章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告》政策解读
现就《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陈镇人民政府及海门、白云、葭沚、洪家、下陈、前所、章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告》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为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新格局,对各镇街进行了行政执法事项赋权。2022年3月,第一批赋权洪家、章安街道行政执法事项485项。6月,第二批赋权海门、白云、葭沚、下陈、前所5个街道行政执法事项122项及洪家、章安街道新增行政执法事项18项。7月,第三批赋权大陈镇行政执法事项142项。三批赋权后,椒江已实现行政执法事项全域覆盖。根据椒江区各镇(街道)执法依据变动和工作实效,充分考虑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实施成本、承接能力等因素,有必要开展本年度赋权事项调整工作。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1.对大陈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大陈镇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等8个条线59项行政处罚权。收回大陈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5项)、文化广电和旅游(3项)、交通运输(5项)等3个条线13个事项,分别由区农水局、区文广旅体局、区交通运输局实施;收回建设(31项)、生态环境(1项)等2个条线32个事项,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新增农业农村(3项)、自然资源(2项)、林业(2项)、消防救援(2项)等4个条线9个事项交由大陈镇人民政府实施。
2.对洪家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洪家街道办事处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水利、农业农村等12个条线94项行政处罚权。收回洪家街道办事处发展改革(1项)、教育(5项)、自然资源(5项)、生态环境(9项)、建设(192项)、水利(31项)、应急管理(4项)、人防(14项)、民宗(1项)等9个条线262个事项,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新增民宗(2项)和消防救援(4项)、自然资源(2项)、水利(1项)、建设(1项)这5个条线10个事项,由洪家街道办事处实施。
3.对章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章安街道办事处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水利、农业农村等12个条线92项行政处罚权。收回章安街道办事处发展改革(1项)、教育(5项)、自然资源(5项)、生态环境(9项)、建设(192项)、水利(31项)、应急管理(4项)、人防(14项)、民宗(1项)等9个条线262个事项,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新增民宗(2项)、消防救援(2项)、林业(2项)、建设(1项)这4个条线7个事项,由章安街道办事处实施。
4.对海门街道办事处、下陈街道办事处、前所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海门、下陈、前所街道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自然资源、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人防等12个条线82项行政处罚权。收回收回海门、下陈、前所街道办事处教育(1项)、生态环境(2项)、建设(9项)、人防(2项)、自然资源(3项)等5个条线17个事项,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新增生态环境(1项)、建设(10项)、应急管理(1项)、林业(2项)、民宗(2项)、水利(1项)等6个条线17个事项交由海门、下陈、前所街道办事处实施。
5.对白云街道办事处、葭沚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白云、葭沚街道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自然资源、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人防等12个条线85项行政处罚权。收回白云、葭沚街道办事处教育(1项)、生态环境(2项)、建设(9项)、人防(2项)、自然资源(3项)等5个条线17个事项,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新增生态环境(1项)、建设(11项)、应急管理(1项)、林业(2项)、民宗(2项)、消防救援(3项)、水利(1项)等7个条线21个事项交由白云、葭沚街道办事处实施。
6.立案未结案案件和历史遗留案件仍由原区级执法单位继续负责办理和案卷档案保管,并承担相应行政应复、行政应诉等工作。
7.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
8.《通告》公布了椒江区大陈镇及海门、白云、葭沚、洪家、下陈、前所、章安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四、适用对象
《通告》的适用范围为椒江区行政区域范围。
五、注意事项
实施方案自2025年2月28日起施行。
六、关键词解释
赋权调整是指将原本由区县级人民政府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等执法权力,通过法律程序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使的过程。这种调整旨在增强镇(街道)的执法能力,更好地满足管理的需要。
七、新旧政策差异
椒政发〔2023〕40号《关于调整大陈镇人民政府及海门、白云、葭沚、洪家、下陈、前所、章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告》中大陈镇、海门街道、白云街道、葭沚街道、洪家街道、下陈街道、前所街道、章安街道等8个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原定行政执法事项于本政策中予以调整。
八、解读机关
1. 解读机关: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解读人:胡诗佳
3.联系方式:0576-89069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