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68442T/2024-157322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9-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椒江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统筹部署椒江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部门协同监管、全过程数字化治理等工作,加快健全完善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特编制《椒江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修订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年 8 月 31 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6、《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7 号,2005 年);
7、《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 年 3 月 1 日修订);
8、《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9、《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1 年 9 月 29 日修订);
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 号);
11、《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 号);
1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 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 7 号);
14、《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 号);
1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 号);
1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
17、《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4 号);
18、《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椒江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10 号);
19、《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
20、《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2;
21、《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T134;
2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 号);
23、《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技术规范》(DBJ/T 15-118-2016);
2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
25、《台州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26、《台州市区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8-2035 年)》;
27、《椒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8、《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台环发〔2020〕57 号);
2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适用范围
本规划中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他废弃物。
(二)关于现状分析
根据椒江区 2020-2023 年渣土和泥浆产生量的统计数据,椒江区工程渣土和泥浆的产生量呈现降低趋势,目前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基本实现全流程的联动管理体系,但依然存在属地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不足、建筑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薄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程度不高、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未闭环等问题。
(三)关于规划目标
规划总体目标为提高建筑垃圾处理水平,实现全过程管控,建立健全信息化平台,逐步建立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提高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近期目标为完善现有建筑垃圾收运系统和管理机制,建设符合城市建设展的建筑垃圾消纳网络和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远期目标为建立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建筑垃圾处理系统。
(四)关于规划内容
规划通过对建筑垃圾产生量、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依据预测结果及相关文件规定,对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收集运输,利用及处置,存量治理,监督管理,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划,明确技术要求、管理要求以及相关机制建设,对近期规划实施制定具体计划。
(五)关于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明确政策保障,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给于支撑政策,持续强化科技创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健全组织保障,统筹推进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日常监管及综合利用。加强资金保障,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将各项费用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通过市场化运营机制拓展资金来源。强化土地保障及技术保障,确保规划实施。
四、适用对象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台州市椒江区行政范围。
五、注意事项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4-2035 年。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范雁东
联系方式:0576-89069337
联系科室: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机动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