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276J/2024-154849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4- 05- 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置顶信息】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08
15:
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大陈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及《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台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台政发〔2023〕17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041元/月提高到1110元/月,新标准从2023年9月1日开始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台州市椒江区民政局 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