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陈派出所与群众携手,成功救助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目前这只白鹭伤势稳定,被安置在大陈派出所进行后续疗养,计划下一步放飞。
“警察同志,我的店里飞来了一只鸟,好像受伤了。”4月8日18时许,大陈派出所民警接到大陈岛梅花湾海鲜城老板黄飞飞的求助电话,称其店里飞来了一只腿部受伤的鸟儿,无法飞行,疑似国家保护动物。
接报后,民警立刻赶至现场,只见一只体长约60厘米,嘴部又尖又长、羽毛全为白色的鸟儿。民警仔细观察鸟儿的特征,通过上网查询,判断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为了避免鸟儿受到二次伤害,民警找来纸箱将其带回所里。
“通过我们的观察,发现它有异物卡喉的症状,在咨询相关专家后,我们通过喂水等方式进行催吐,最终小鱼和鸡骨头吐出来了。”大陈派出所所长王歆炜介绍,当天在催吐完后,白鹭的状态就明显好转,原本他们计划第二天放生,“在放生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它的翅膀可能有点受伤了,现就继续放在派出所养着,等它康复后,再做放生。”
警方提示: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群众一旦发现受伤或需要救治的野生动物,切勿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应当及时报警或联系有关部门,以便由专业人员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对于非法猎捕、运输、交易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