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436R/2024-149483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章安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章安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章安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成员及分工的通知
章办〔2024〕13号
章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调整章安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成员及分工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线办、各职能站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指挥和协调,确保高效、有序开展洪涝台旱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调整章安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成员及分工,现公布如下:
指 挥:卢 怡(章安街道党工委书记)
徐国林(章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指挥:张 艺(章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 指 挥:周金涛(章安街道常务副主任)
阮建军(章安街道武装部长)
王钦伟(章安派出所所长)
龚玲玲(章安街道宣传委员)
李君长(章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卢文哲(章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黄秉毅(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叶莹莹(党建综合办公室主任)
蔡方炜(基层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杨振宇(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祖国(平安法治办应急办管理协调岗主任)
张杰敏(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陈 鑫(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娄依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陈茂宗(经济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杨仙女(财政事务中心主任)
周 腾(党建工作办公室武装部副部长)
何梦轩(党建工作办公室宣传干事)
尤民巧(民族宗教事务所所长)
杨 斌(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一大队前所中队中队长)
余军民(章安派出所教导员)
林 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章安中队队长)
林 学(椒北供电所所长)
李安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所市监所所长)
赵凌楠(椒北堤塘所椒北水闸管理所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指办)和综合信息组、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舆情信息组、安保维稳组7个应急工作组。
防汛指挥部电话:88788100。
防汛办公室电话:88788053。
附件:1.章安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
2.章安街道防指办人员及主要职责
3.章安街道防指应急工作组人员及主要职责
4.章安街道防汛防台责任人主要职责
章安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3日
附件1
章安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
一、在上级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制定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组织编制本辖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监督指导村级防汛防台预案编制。
三、负责落实各类防汛防台网格责任区和负责人,明确职责。当市防指启动应急响应时,街道防指应转发市级指示并传达本级要求,对村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及网格责任人进岗到位及履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
四、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水库、山塘、河道、堤防、水闸、堰坝、渔港、地质灾害点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落实安全措施。
五、按照上级要求,配合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等部门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和避灾场所建设及认定,督促指导农户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灾能力偏低的住房进行加固维修、重建或搬迁,并加强避灾场所维护管理。
六、负责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七、负责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预案和“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在山区和沿河岸修路、建房等在建工程和洪涝台影响期间乡村公路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在已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或乡村公路因灾中断等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并组织人员监管。
九、负责组建防汛防台抢险救灾队伍,负责本级防汛防台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并开展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知识培训。
十、负责洪涝台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上报和总结评估。
十一、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组织编制本辖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附件2
章安街道防指办人员及主要职责
主 任:周金涛(章安街道办事处常务副主任)
李君长(章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专职副主任:娄依卫(章安街道乡村振兴办主任兼应急处置中心主任)
陈祖国(章安街道应急办主任)
副 主 任:黄秉毅(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叶莹莹(党建综合办公室主任)
蔡方炜(基层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杨振宇(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杰敏(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陈 鑫(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茂宗(经济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郑达兵(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陈 春(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郑睛之(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钟佳欣(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周 琛(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卢志强(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卢常强(乡村振兴办直属人员)
王光明(乡村振兴办直属人员)
冯梦瑶(乡村振兴办直属人员)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政策法规和指令,统筹人员力量,完善协同机制,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防汛防台工作。
二、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建立责任告知制度,采用明白卡等方式告知各级各类责任人,确保责任人清楚其主要职责。
四、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应急响应期间村级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掌握各防汛防台责任人履职动态,保证防汛防台责任人汛期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五、负责防汛防台应急平台的更新维护,培训指导“掌上应急”的普及应用。
六、负责预警信息的收集、发布。
七、迅速查清、上报灾情,上报内容真实可靠,口径统一,并经街道指挥部指挥签字同意后报上级防指办。
八、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防台工作动态,传达上级防汛防台指令,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九、做好街道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3
章安街道应急工作组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信息组
组长:张 艺
成员:黄秉毅、娄依卫、郑睛之
主要职责:联系各应急工作组,掌握全面信息,参与防汛会商;负责综合文稿(如:领导讲话稿、防汛防台总结、汇报材料等)起草工作,报告重大事项等。
二、监测预警组
组长:李君长
成员:娄依卫、杨振宇、郑达兵、周 琛、王光明
主要职责:负责本街道监测预警网络的运行管理,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掌握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信息,督促辖区内各雨量、水位、气象、海洋、地质灾害监测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成果,按预案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并为街道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人员转移组
组长:周晓正
成员:张 艺、周金涛、陈 璐、卢文哲
主要职责:按照街道防指和上级指令,或根据辖区内的雨量、水位及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判断,若出现立即转移的监测值,按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四、抢险救援组
组长:阮建军
成员:陈祖国、王敏麒、周 腾、潘晓杨、李先锋
主要职责:负责承担洪涝台旱突发事件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和社会救援力量投入抢险救援,联系发动民兵、武警、预备役等参与抢险救灾及应急救援等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 艺
成员:黄秉毅、杨仙女、汤 瑜、贺 萍、应以米、徐道顺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响应期间,街道防指成员、单位值班人员、上级督查人员接待等后勤保障,抢险救灾资金的拨付等;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电力系统、会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等防汛指挥系统的保障;负责抢险救援人员、装备运输等车辆保障工作。
六、舆情信息组
组长:龚玲玲
成员:何梦轩、王韬杰、姚莎莎
主要职责:负责汛情、灾情和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开展舆情监测分析,组织发布汛期、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七、安保维稳组
组长:王钦伟
成员:余军民、蔡方炜、操锡炉、许灵江
主要职责:责维护防汛防台抗旱社会治安秩序。
附件4
章安街道防汛防台责任人主要职责
一、指挥:全面负责本级防汛防台工作,为本行政区域人员转移责任网格责任人,主持本级防指工作,研究落实防汛防台措施,负责召集成员会议、会商会议,签发防汛防台指令。
二、常务副指挥:协助指挥抓好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副指挥:在指挥和常务副指挥的领导下,按职责负
分管工作。
四、驻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协助分包区域内的村主要负责人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五、防指办主任:负责街道防指日常工作,当好街道防指的参谋,并督促落实上级和本级防指指令。
六、防指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工作。
七、水利员:负责街道水库、堤防海塘、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监管,管理联系水利工程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掌握雨情、水情、潮情(沿海)、工情,当出现异常情况时,按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处置,并报告街道防指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八、气象协理员:负责接收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传递至街道及以下防汛防台责任人,并在辖区内向公众发布;负责气象预警接收、发布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辖区内灾害性天气、特殊气象现象的观测、记录和报告。
九、灾害信息员:负责本辖区内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灾情损失评估核查、灾后恢复进展信息等工作。
十、地质灾害责任人:组织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防范区巡查,督促村级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开展隐患点及风险区日常监测,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在出现地质灾害前兆时,开展临灾预报和预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接到报告时,按预案配合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应急救援等工作。
十一、海洋灾害防范责任人:负责接收自然资源部门发布的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传递至街道及以下防汛防台责任人,并在辖区内向公众发布;组织本辖区内隐患点巡查,督促村级海洋灾害防范责任人开展隐患点日常观测记录,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当将有海洋灾害出现时,及时开展临灾预报和预警;发现海洋灾害险情或接到报告时,按预案组织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应急救援等工作。
十二、船只保安联络员:负责防台风预警信息传递至村级船只保安联络员,直至每艘船,督导船只做好防台避风工作;负责了解、统计船只及船上人员动态,并及时报告街道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配合协助当地政府开展遇险船只救援工作。
章安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