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33XB/2024-00900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4- 03- 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4号)
一、抽检编号为
XBJ23331002305532183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BJ23331002305532183;产品名称:猕猴桃;商标:/;规格型号:1件/30盒;购进日期:2023-10-05;质量等级:/;不合格项目:氯吡脲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台州市椒江巧又好水果店;标识生产企业:/。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猕猴桃。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系台州鲜果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加盟商,其总部于2023年11月4日从陕西北麓云妈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处采购了100件(每件30盒)猕猴桃,当事人门店于2023年11月5日从鲜果巴巴总部购进了上述不合格批次的猕猴桃共1件(30盒)。当事人在购进上述猕猴桃过程中向供货商索取了进货票据、该批次猕猴桃检验检疫证明。截至2023年12月14日,上述猕猴桃1件(30盒)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360元。
当事人销售的猕猴桃的氯吡脲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够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进货票据和检验合格证明,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猕猴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抽检编号为
XBJ23331002305532187香蕉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BJ23331002305532187;产品名称:香蕉;商标:/;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3-11-10;质量等级:/;不合格项目: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被抽样单位:台州市椒江培培超市;标识生产企业:/。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香蕉。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于2023年11月10日购进18斤香蕉,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香蕉过程中向供货商索取了进货票据。截至2023年12月14日,上述香蕉18斤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72元。
当事人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够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进货票据和检测合格证明,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香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抽检编号为
XBJ23331002305532188姜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BJ23331002305532188;产品名称:姜;商标:/;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3-11-10;质量等级:/;不合格项目: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被抽样单位:台州市椒江培培超市;标识生产企业:/。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姜。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于2023年11月10日购进20斤姜,当事人在购进上述姜过程中向供货商索取了进货票据。截至2023年12月14日,上述姜20斤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220元。
当事人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够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进货票据和检测合格证明,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