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331002ZF930000/2024-159442 | 主题分类: | 医保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5年度椒江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政策解读
近期,2025年度椒江区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个人缴费标准为670元/人·年,为确保您的权益不受影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注意事项:
一、银行批扣时间安排
首次银行批扣时间定为2024年11月26日,后续将不定期进行银行批扣。请所有选择银行批扣方式的参保人,在银行批扣之前务必确保您的代扣银行账户内余额充足,以免影响缴费进程。
温馨提示
1.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新增家庭共济账户代缴方式,如您选择家庭共济账户代缴方式,请务必在银行批扣前完成相关操作。
2.请务必密切关注批扣结果,若长时间未能批扣成功(例如,因账户长期未使用而被锁定等情况),请及时联系签约银行查询处理,以免影响您的医保待遇。
二、家庭共济账户代缴使用指南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有关落地执行工作(试行)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4〕5号)规定,自2024年10月10日起,浙江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可用于支付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省内城乡居民医保费。
1、操作步骤
(1)浙江省职工医保参保人需先在“浙里办”APP完成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绑定(“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专区,点击进入“我要备案”-“历年账户家庭共济”)。
(2)绑定后,近亲属参加椒江区城乡居民医保的,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使用“我帮他人缴”模块,选择“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缴”为近亲属缴费。
2、温馨提醒
(1)缴需确保被授权人参保类型为城乡居民医保,且双方参保状态正常,医保个人账户绑定关系有效。
(2)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仅限历年结余部分,当年账户资金无法共济给他人使用。即若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不足,则无法为被授权人代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部分。
(3)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但被授权人只能接受一个人的授权,且被授权人与授权人不能相互绑定。
三、咨询电话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0576-88208611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0576-81812366
请广大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缴费方式,确保医保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