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MB16458203/2024-159235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
成文日期: | 2024-1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期间第10号建议答复的函
曹君玲代表:
您在台州市椒江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幼有善育、幼有优育的建议案》(第1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好!正如您建议中所指出的,养育压力大、照护力量不足等问题,需要我们更深入地思考和解决。我区深入实施人口集聚总战略,积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健全普惠托育政策支持体系,强化普惠托育综合监管体系。截至2024年9月底,椒江区已建成各类托育机构77家,千人托位达4.51,托位使用率69.81%,全市第一。
一、政策先行,突出普惠
自2022年10月入选省先行试点区以来,椒江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印发《椒江区普惠托育公共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对普惠性托育机构、成长驿站、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等进行补助。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将标准化发育筛查、养育小组活动等纳入椒江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规定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当量测算标准,提供资金保障。
根据《关于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3〕115号文件)文件要求,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社区设置的服务网点,从事婴幼儿照护活动的用电执行居民价格。椒江区已备案托育机构全部落实减免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租用国有房屋的托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租金减免,3家托育机构合计减免租金33.6万元。
发改、卫健联合确定椒江区普惠托育政府指导价,2024年为2500元/月(全日托),约占上一年度我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6.8%。
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督
自国家、省卫健委发布《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浙江省托育机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指南(试行)》等文件以来,区卫健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标准,规范托育机构建设。
2021年区卫健局发布《台州市椒江区托育机构多方监管评价制度(试行)》和《台州市椒江区托育机构星级评定实施方案》,形成部门、街道、机构、家长四方监管体系,从办园条件、保教队伍、保教水平、安全卫生、管理绩效等方面综合评价托育机构保教服务水平。今年,我们根据国家《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将标准规定的16项基础指标全部纳入星级评价必达标项,进一步拉高标杆、提升服务。
三、加大培训,提升素质
2022年11月椒江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正式成立。中心内设置咨询服务区、信息公示区、婴幼儿活动区、技能示教区、营养教学区、发育监测与筛查区等功能区块。依托区妇幼保健院资源优势承担辖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备案咨询、信息发布、综合监管、质量评估及职业技能培训和人员健康体检等职能,积极利用家长课堂、亲子活动、母子健康手册、师资培训、入园指导等方式,为家庭育儿提供专业化指导服务,并为托育机构提供卫生保健、安全防护、疾病预防、营养膳食、生长发育监测等方面的培训指导。
我区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制定《椒江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计划》,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保育员队伍素质。今年已开展两期培训,共培训345人次。
四、多种模式,普及普惠
打造“国企办托”模式,2020年建成全市首家由国企投资的公办托育机构——明和雅苑托育中心,开展“1+N”模式,采取垂直化管理、一体化师资,提供同质化托育服务。开设了明和雅苑、中央花园及城隍浦、江南墅等6家托育园。同时,区社发集团积极参与托幼一体建设,在东棣幼儿园、妥桥幼儿园等6家幼儿园开设托育部。旗下的公办普惠托位达520个,覆盖除大陈外7个街道。
充分发掘现有幼儿园的资源潜力,在条件成熟的幼儿园开设托育部,目前椒江区已有50家幼儿园开展托班,共1820个托位。
鼓励支持依托新建住宅小区的社区开办托育机构。充分发挥社区建设优势,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融入社区服务之中。海门街道天浦河社区通过社区用房建设托育机构备案21个托位。这项工作是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的重点工作,也希望得到社区的大力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2023年9月,椒江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育园正式开园,托位18个。今年计划继续推进用人单位(园区)办托工作,进一步满足职工家庭的入托需求。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邱慧敏
联系电话:0576-89039601 邮 编:318000
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