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33XB/2024-157904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4-10-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4- 10- 15 15: 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4号提案

答复的函

 

社科界         

你们在台州市椒江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法律咨询公司的建议》(第54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内容的解释

一是关于法律咨询公司设立要求的解释。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71项为“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设立审核”。根据2022年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并未纳入禁止或者需要许可禁入的目录清单中,“法律咨询”是一般事项,不应设置额外准入门槛。根据上述文件精神,从事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设立无需许可即可办理。

二是关于法律咨询公司日常监管部门的解释。市场监管部门是所有经营主体的登记机关,而非审批机关。目前从事法律咨询业务无需许可审批,造成各类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大量注册。针对部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等乱像现状,亟需通过立法,将“法律咨询”纳入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范畴,严格法律咨询服务类机构市场准入标准。

二、具体建议内容的答复

为有效维护全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下一步,市场监管、司法、法院、公安等部门将立足职能,做好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监管执法,分类依法处置。针对非法有偿法律服务现象,台州市联合执法监管提出相关工作方法意见。2022年,市政法委要求采取分类处理、区分对待、依法处理的原则,规范推进非法有偿法律行为整治。涉及无照经营、违规收费等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涉及律师通过司法黄牛违规接受委托、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等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涉及诈骗等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及冒充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代理的,由法院依法给予民事制裁等处理;涉及跨部门的,市场监督管理、司法、法院、公安等部门加强配合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进行联合打击处置。同时,对群众反映问题强烈、侵害群众利益严重、非法行为现象多发、涉及违法领域较广的地方,采取“党委政法委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法院、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模式,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统一行动,相互配合,深挖彻查,严厉打击非法有偿法律服务行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防范意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下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全面普及法律咨询公司与律师事务所的区别,引导群众通过正规的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涉案相关当事人开展点对点法律提醒指导,增强公众法律意识。司法部门加大对律师公益普法宣传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增强公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感谢你们对规范管理法律咨询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椒江区市场监管局     人:邱雅

联系电话:88836636            邮    编:318000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