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209L/2024-157744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成文日期: | 2024-10-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区十届三次党代会第51号提案答复的函
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区十届三次党代会第51号提案答复的函
金宁通、陈忠贤、朱勇杰、尤匡平、王晨、丁海顺、黄野平、陈明荣、王霄霄、任炎旭等十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椒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租赁监管 切实维护村集体利益的提案》(第51号)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回复意见如下:
一、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产登记制度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的具体要求,通过强化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落实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完善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或招标投标。每年度开展资产清查,掌握资产变动情况,并通过基层公权力系统与“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管理系统”全面核查资产资源的登记情况。截止目前,“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管理系统”共录入资产卡片9065个,资产净值共计28.31亿元,其中在用资产8225个,闲置资产437个。
二、贯彻落实“三清一促”专项行动
通过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资产租赁工作,按照“主体清晰、程序合法、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执行有序、监管严格”要求,紧盯合同签订、合同履行、风险责任等关键因素,做到底数全面摸清、隐患全面排查、合同全面规范。重点整改主体不符、内容违规、程序违法、条款不明、期限超长、显失公平的租赁合同,依法依规做好清理规范,切实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截止7月25日,共摸排清查村级合同5216份,发现问题合同482份,已完成整改52份。
三、深入开展“应收未收”专项清理
出台《椒江区村集体租金应收未收问题整治方案》,要求各村社全面摸排自查,深入找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村集体资金应收尽收。对于村级应收款金额超过50万以上的村社,对欠款的债务人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因,制定一村一策的催收方案,明确催收目标,落实包干干部,任务分解到责任人。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截止7月25日,全区村集体租金应收款1.02亿元中已收回7595.13万元,收回比例为74.77%,另外,通过调解以分期支付的有930.18万元,实施司法途径催收的有608.09万元,以其他方式催收的有1024.29万元。
四、适时调整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和村级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提高村级事务运行效率,有效治理基层“微腐败”,确保全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更加科学、规范、透明,采纳部分人大代表、村社主职干部的有关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拟适时调整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五、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以制度健全、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监管有力为重点,依托“浙农经管”数字管理平台规范村集体资产租赁管理,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规范集体资产租赁行为,出台了《关于加强村集体资产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椒江区农村产权交易细则(试行)》2个文件,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促进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人:洪辉
联系电话:15067619086 邮编:318000
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