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68442T/2023-151620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8-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3号建议案答复的函
郑侠代表:
你在台州市椒江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燃气公司工程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第93号)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燃气管道是城市重要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之一,城市管道燃气工程建设数量日益增加,工程管理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施工质量及居民满意度。您的提案深刻提出了燃气工程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对如何改进提供了非常好的建议,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目前,我区已陆续采取以下工作:
一、目前管道燃气工程安装服务收费政策情况说明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规定,建筑规划红线内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含预埋费和改造费)属于政府定价范围。根据台州市发改委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市区居民管道燃气工程安装服务收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台发改价格〔2019〕216 号)规定,居民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和改造费分别适用于新建住宅和未通气存量住宅的燃气计量表及表前燃气工程安装服务及材料等费用支出。我区目前管道燃气收费按照物价局定价为套房2500元/户、立地房3000元/户。增加的报警装置及金属软管等属于表后所需材料,不在《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范围内,实行市场调节价,无法纳入收费标准并发文。
二、要求燃气企业规范收费标准透明化
近年来因燃气用户忘记及时检查、更换橡胶软管,造成橡胶软管老化开裂、老鼠撕咬、脱落等问题引发燃气事故时有发生,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政府明确鼓励居民安装不锈钢波纹管、自闭阀等,提高燃气技防能力,因此,建议开发商或用户在通气前要配套相应的安防设施,开发商或用户可以自行采购合格的产品进行安装,也可委托燃气公司采购及安装。为维护居民利益,杜绝乱收费现象,我区已明确要求燃气公司提供此类服务时按照成本价收取费用,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必须将具体收费标准向居民信息公开。
三、鼓励燃气企业不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经沟通了解,因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涉及交叉施工,导致有的合同没有约定合理工期,现实中还存在其他施工成品完成后,燃气管线再进场,造成其它专业成品的破坏及浪费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沟通不畅通。我区已督促燃气企业,在前期要与房产公司做好详实沟通,对燃气设计方案进行综合性的对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若房产公司提前提供了排水、排污、电力、外墙施工等工程的准确时间安排及燃气所需要的施工条件,燃气公司务必要根据房产建设进度约定合理工期。同时,要求燃气公司不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开展作业,杜绝鲁莽施工、暴力打孔等现象,施工人员在进场前都进行了四方交底,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对其它半成品和成品进行保护,否则损坏要照价赔偿。如瓷砖面打孔,考虑到瓷砖面的易损性及燃气公司的取孔非专业性,明确一般情况下燃气公司施工人员不得对瓷砖面进行取孔,除非业主方委托燃气公司取孔,约定各方责任后再施工。
接下来,我区将持续督促燃气公司做好收费公示、文明施工等工作,提升燃气公司工程管理服务水平,第一时间沟通协调解决居民对燃气工作反映的问题,切实提高居民满意度,增加城市幸福感。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