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68442T/2023-151616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8-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号建议案答复的函
卢娅娜代表:
你在台州市椒江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取消社区收缴卫生管理费工作的建议》(第39号)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破解日益严峻的“垃圾围城”问题,政府加大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投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在此过程中,生活垃圾收费制度逐渐成为政府筹集资金、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调节居民生活垃圾排放行为与政府垃圾治理平衡的重要手段。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文件要求“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台州市区的垃圾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为1998年、1999年和2005年制定,至今已达15年或22年之久,垃圾处理运营的人工、医保、社保等成本大幅增加,以及物价的逐年上涨等因素影响,目前收费标准远不能补偿成本,且收缴率低。
一、我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实际情况
生活垃圾处理费包含垃圾清扫收集费、清运费和处置费。一直以来,椒江区的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各街道收取,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区环卫中心收取。葭沚街道办事处根据椒政发〔1999〕4号文件精神,对居住在城区、居住地属清扫保洁范围内的居民、村民、渔民和外来人口,卫生费按每人每月2元,全年每人24元标准收取。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居民对环境卫生要求越来越高,保洁压力越来越大,葭沚街道2022年在清洁家园、多城共创方面投入1000多万元。前几年也有人大代表呼吁提高居民卫生费收费标准,办事处考虑到提高收费标准,部分居民会有抵触情绪,街道、社区对于不缴纳卫生费的居民住户没有强制措施,只是一次一次到居民家中去做工作,工作难度大。
二、现行收费制度
2020年12月29日,根据台州市发改委、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制定台州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台发改价格〔2020〕286号)的文件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台州市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为每户每年40元(其中20元用于清扫保洁、收集、清运至中转站费用;10元用于环卫对垃圾清运经费;10元用于垃圾处置经费),非居民计量收费,化粪池清运处置费为100元/吨,化粪池疏通为100元/只·次。对于市区持有民政部门颁发《低保证》的低保对象,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用。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目前由区环卫中心按最新文件规定收取,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各街道暂未调整收费标准。
另外,椒江区居民的厨余垃圾由各街道委托椒江区社发集团子公司椒江绿清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运处置,非居民的餐厨垃圾根据市里统筹由福星公司进行清运处置。
三、下阶段计划
(一)加大宣传,转变居民思维。
居民有享受环境干净整洁的权利,也有承担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义务。我区将加大对生活垃圾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制作各项收费标准宣传册,通过媒体、网络、社区联动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并对居民在缴费中产生的疑问一一作出解答,让居民转变现有思维模式,打消疑虑。社区干部也可以借收卫生费机会,进一步拉近与居民的距离、能更加深入群众,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参与、支持清洁家园、多城同创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开拓渠道,创新收费方式。
我区各收费主体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银行代收、邮政定点、网络收费、移动支付等多种方式,降低征收成本,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有效保障足额收费,推动环卫事业科学发展。
(三)财政兜底,减轻群众负担。
综合考虑群众和经营者的负担问题,我区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引导环卫经营单位加强管理,从而降低生活垃圾处理的运营成本,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我局将进一步考量并请示区里,对除低保户外,确因生活困难无法缴纳的,如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感谢你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