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209L/2023-151416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8-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3- 08- 17 15: 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顾一楠代表:

你在台州市椒江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村)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建议》(第17号)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带动农业农村发展,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有力抓手。随着椒江区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利用后形成了大片村留地及商铺、办公楼等物业。如何有效盘活剩余资源,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成为村(社)维持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椒江区在留地开发利用、助推集体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现行留地开发政策情况

一是加大留地收储优惠倾斜。为提高村留地开发利用率,满足城市统一规划布局需要,台州市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台州市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台政办函〔2018〕70 号)及《关于调整台州市区村留地货币化补偿区片指标价的通知》(台政办函〔2022〕21号)等文件,并在2022年将村留地开发利用工作纳入市“五大攻坚”工作。椒江区也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椒江区村留地开发利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椒政办发〔2022〕24 号),对村留地的工作目标、行动步骤、开发利用方式、结算方式、工作要求等做了详细规定。对已落地未处置村留地,原则上由政府收回后再开发利用,收回价格以台州市区村留地货币化补偿区片指标价为基准。货币化补偿不超过 30%,其余回购物业安置。区村留地开发利用清单中的80宗村留地,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与政府有关部门签定村留地补偿协议书的,货币化补偿标准在目前最新的区片指标价的基础上再奖励10%,回购物业用房的价格按市场评估价的80%定价,旨在发挥留地应有作用,拓宽村集体收入渠道,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

二是探索留地置换物业。为进一步增加村级造血功能,椒江区鼓励村留地安置村(以椒北片区为主)将村留地指标按照区片综合价的标准进行折算,折算后的货币资金用于购置前所街道数字产业园区的物业资产,并委托国企平台——工投集团下属公司统一管理及经营,预计项目完工后可帮助参与村突破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大关。目前已有前所街道7个村签订该项目合同,后期还将扩大参与村数量。

二、关于集体资产使用性质的说明

针对建议案中“建议允许承租者在手续完善,或者改造完善的前提下,正常开展经营,不要被房屋的使用性质所束缚”这条内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表示,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存在原审批房屋受规划用途限制,不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问题,但椒江区目前尚未出台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相关管理条例,办公房转商业租赁最主要是受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制约。

三、关于经营手续简化的说明

建议案中提到的“希望政府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予以简化和便利,不要让繁琐的手续给集体资产的租赁带来困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根据《关于椒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房屋土地资产历史遗留问题权证办理意见的通知》(椒政办发〔2022〕58号)文件规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房屋土地资产历史遗留问题权证办理中,对建设工程在1998年9月1日前开工的(由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核查确定开工时间)项目,不再进行消防验收;对建设工程在1998年9月1日之后开工的项目,根据建设工程开工时的消防标准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四、解决资产租赁难题的建议

留地开发后各村(社)的存量商铺、办公楼逐年增长,加上物业安置等新政扶持,租赁市场出现供求不平衡现象。受三年疫情影响,村级资产租赁空置率、换手率也显著提高。建议村(社)结合市场行情,尽量让利于承租方,优先保证资产不闲置;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期收租方式,吸引承租方。近年来椒江区致力于推动农村产权交易,提升资产资源效益,开发了“椒江区智慧农经一体化服务平台”(https://www.jjcqjy.cn/),该平台的产权交易模块,可开展前置审核、信息发布、受让审查、组织交易、交易签约、交易鉴证、档案管理、综合监督等业务。村(社)可通过网站发布产权交易项目情况公告,挖掘潜在客户资源,并可实现线上交易、线上签约、线上审核,做到交易数据共享,接受社会监督。村(社)也可通过浙江农民信箱平台经常性发布集体资产招租信息,广泛宣传动员,实现资源有效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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