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68741Q/2023-149063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经信和科技局(区中小企业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5-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3年椒江区企业技能人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台州市椒江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文件
椒经科[2023]24号
台州市椒江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2023年椒江区企业技能人才初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椒江区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椒江区企业技能人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区企业单位中从事化工、机械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技能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该技能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1年,或大专毕业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2.中专毕业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5年;高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8年;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15年。
同时对职业技能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特别突出的技能人才,建立破格申报晋升机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1.已取得高级工证书满1年,在区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前5名的。2.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排名第1的获得者。3.获“椒江工匠”、“椒江区技术能手”、“椒江区青年岗位能手”、三星“台州技工”、“台州市杰出工匠”、“台州市首席技师”等荣誉称号的。
(二)业绩与能力要求
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的,在满足申报基本条件的同时,必须具备下列六项条件之一:1.获县(市、区)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或技术类奖项的。2.获1项以上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3.获三星级以上“台州技工”称号的。4.参与起草、编制、修订的行业标准或已颁布实施的区级规范性文件的。5.参与区级以上重大技改项目或主持1项以上企业技改项目,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在企业技术创新、技能竞赛中获前3名的;在规上企业中担任班(组)长等职务,且有一定的解决工程技术问题能力的。
(三)年度考核要求
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四)社保要求
申报对象须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申报时候社保缴存地为椒江;专业工作年限计算需提交相应年度的社保缴纳记录作为佐证材料。
(五)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
取得业绩等相关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
(六)其他方面要求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申报人员须在申报时候上传一份能代表本人水平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要求加盖公章)及业绩佐证材料。
三、申报程序
本次评审将统一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申报,不必线下报送材料。
参评人员统一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表中“申报专业”应与其他申报表格中“现从事专业”信息相一致。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陆账号相同,并自行注册。
四、严肃申报纪律
(一)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送审材料,各级审核单位在网上直接退回或审核不通过,评委会将不予受理。在申报材料审核提交后以及评审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补充、修改材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及推荐单位负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人员,取消其评审结果,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相应资格评审: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3.有隐瞒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罚、处分阶段的;
4.有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
五、网上申报时间
时间:5月23日-6月16日
材料受理单位:椒江区企业技能人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联系电话:88830419
台州市椒江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23日
椒人社〔2023〕29号 关于印发《椒江区企业技能人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1).doc
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16年度及以后使用版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