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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判给谁?抚养费怎么算?

发布日期:2023-11-06 10: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今日椒江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而言,夫妻离异,虽然意味着婚姻关系的结束,但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旧存在。那么,法律上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孩子的抚养费又该如何计算?让我们结合真实案例一起来了解吧。

案情简介

王某和吴某结婚后因产生矛盾,无法调和,最终向法院起诉离婚。2020年3月,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准予双方离婚,12周岁的吴小某跟随母亲王某共同生活,父亲吴某每月负担1500元抚养费。

判决生效后,王某外出务工,并未实际抚养孩子,吴小某实际由吴某抚养。2022年9月,吴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并要求王某按1500元/月的标准支付抚养费,并承担2020年4月至2022年8月的抚养费42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对于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抚养,应考虑子女意见,虽然生效裁判确定婚生子吴小某由王某抚养,但双方离婚后,吴小某实际由吴某抚养至今。经询问吴小某意见,其愿意继续跟随吴某居住生活,因此吴某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请,依法予以支持。结合未成年人日常生活需要以及本地实际生活消费水平考虑,原告提出的要求王某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的诉请,合理合法,依法予以支持。另外,在判决离婚后,吴小某实际由吴某抚养,王某未履行抚养义务,对于该时期的抚养费,王某应当负有相应的支付义务,故吴某要求王某承担2020年4月至2022年8月的抚养费42000元的诉请,依法予以支持。

什么是抚养权?

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哺育、喂养、抚育、提供生活、教育和活动的费用等。

夫妻双方离婚时,法院会如何判决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利益,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对于离婚后有关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问题,人民法院坚持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从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听取、甄别、尊重孩子意愿,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意愿等情况妥善处理。

抚养费应如何承担?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实务中,人民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给付方式一般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法官提醒

婚姻终止,亲情不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法定的亲权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血浓于水,父母是孩子成长路上不可替代的存在。孩子的幸福与否不取决于父母的婚姻状态,而是取决于父母的爱。请把爱的教育进行到底,尽到应有的抚养、教育和监护的责任,最大程度缓解孩子因父母各奔东西导致的失落情绪,为他们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