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413X7/2022-146494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物资局)
 成文日期: 2022- 09- 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二O二二年春季全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9-01 10: 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二O二二年春季全区公办幼儿园

收费标准的公示

 

收费对象

 

收费项目、标准

 

保教费(元/.月)

中心幼儿园

650

中心幼儿园滨江分园

550/ 托育770

通巨幼儿园

650

通巨幼儿园文景苑分园

550

机关幼儿园

650

机关幼儿园华景分园

550

实验幼儿园

650

海棠幼儿园

550

文鼎苑幼儿园

550

心湖幼儿园

550/ 托育770

    一、本公示自二O二二年春季开始执行,执行依据是椒发改价[2012]72号、台发改收费[2016]180/188号、椒发改价费备[2017]35号、[2018]103号、[2021]2、3、28、30号。

二、除收取保教费、伙食费以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课本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三、伙食费是指幼儿在园期间的餐费和必要的点心费,标准由幼儿园以不盈利、不结余的原则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单独核算,每月公布、学期结束一次结清。

四、建立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制度:本区户籍的低保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就近入读公办幼儿园,按台州市政府台政发【2009】6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投诉、举报电话:区发改局88836776;区财政局89069272;区教育局88805121;88222673;市场监管局12358。

六、请张贴,请宣传,请监督。

 

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