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MB16458203/2022-145288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
成文日期: | 2022-07-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号建议案答复的函
椒卫议函〔2022〕13号 A1
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十一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4号建议案答复的函
林荣海、李美红、叶小康、吴君磊、李媛、江鑫敏、李荣富、周林春等8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椒江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三无”病人综合管理的建议》(第4号)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区“三无”病人的关心,也特别感谢领衔人贵单位及其他市级医院、相关部门长期以来对“三无”病人的关心和支持,在紧急救治过程中本着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开通绿色通道,挽救了“三无”病人生命,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
我们也了解到,台州市立医院“三无”病人经费产生达334万元,目前还有一名“三无”病人在ICU滞留,浪费医疗资源;同时台州市中医院“三无病人”欠费也达50多万,给医院带来沉重的负担。
针对上述情况,区卫健局联合财政、民政、公安、医保等部门会商,就下阶段加强“三无”病人综合管理答复如下:
一、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救治单位正常运营
为规范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解决“三无”病人的急救保障问题,市区相继出台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三无”病人在台州市级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发生的费用,在医保报销、其他各类保险报销、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后,向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对台州户籍的患者按照病人户籍地管理原则,申请应急救助资金。
台州市立医院、台州市中医院2018年后划归台州市本级管理,建议外地户籍车祸患者拖欠的医疗费在各类报销、救助后可向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应急救助资金,其余拖欠的医疗费区分情况按文件规定申请。截至目前,我区应急救助基金尚有结余100余万元,下阶段我区将会继续加大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投入力度。
二、加强部门联动,确保救治人员转运畅通
针对经医疗机构救治后“三无”病人滞留医院问题的解决,对于无主病人,区民政局下属救助服务站将按台州市民政局等五个部门联合发文的《台州市区流浪乞讨人员临时医疗救助办法》(台民〔2018〕51号)文件内容,如果符合救助条件并确定为救助对象,救助服务站为其提供基本的医疗救助并为其联系亲属接领,如亲属无能力接领,救助服务站将护送其返乡。
以2022年为例,今年以来累计救助无主病人31名,费用共计26余万元,其中23人还滞留在医院。救助服务站近年来也力所能及地协助台州市立医院等医疗机构处理类似人员,有近5名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滞留医院的“三无”病人,在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救助服务站联系当地救助机构,专派工作人员或租用救护车护送其返乡。
截至目前,台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运行正常,今年以来,截至4月底,已完成针对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及机动车肇事逃逸的抢救前期垫付11例。
同时联合慈善总会联合资助,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联合电视台,加强宣传报道,多部门联动,推进确保救治人员转运畅通。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政策运行取得实效
进一步完善救助机制,树立责任意识,把为“三无”病人提供完善、可靠的运行机制作为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
医疗机构无条件接收“三无”病人,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三无”病人得到有效救治;医疗机构收集、汇总“三无”病人具体信息,每季度上报一次区卫健局医政医管科。
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三无”病人救治协调会,分解任务,形成合力,确保“三无”病人得到有效处置。
区公安局健全与各医院的“警医联动”机制,全力做好“三无”病人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重点开展因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引发的伤害类案件的取证执法工作,确保每一名“三无”病人都能得到妥善处理。
区司法局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对于存在交通事故、民事或刑事等纠纷的“三无”病人建立多部门联合处置机制工作。协调化解“三无”病人相关的矛盾纠纷。
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切实加强与辖区内各大医院工作联系,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建立完善“三无”病人快速救治机制。
区民政局负责牵头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临时医疗救助。
区医保局协调落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三无”病人医保待遇。
区矛盾调解中心:区医疗纠纷调委会、区交通事故调委会等多个相关调委会,构建五调联动工作机制,对存在交通事故、民事或刑事等纠纷的“三无”病人,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联合处置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区“三无”病人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周小锋
联系电话:89069361 邮 编:318000
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