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413X7/2022-145452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物资局) | |
成文日期: | 2022- 07- 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台州市椒江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椒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规划纲要(2020-2035年)》《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椒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与形势
(一)“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十三五”以来,椒江区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美丽椒江建设行动为载体,以碧水、蓝天、净土、清废四大战役为主要任务,深入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生态建设、执法监管等各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椒江区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地表水县控以上断面水质好于III类的比例从11.1%提升至77.8%,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从11.1%提升至88.9%,全面剿灭劣V类水,荣获治水领域最高荣誉“大禹鼎”。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五年达到二级标准,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从87.1%提升至93.2%,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从42微克/立方米降至26微克/立方米。2020年,椒江区被评定为“浙江省清新空气示范区”。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先试,完成农用地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区无属于III类严格管控类的耕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1%;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
服务经济能力不断提升。落实简政放权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做好政府数字化转型各项指标提升工作,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3.0”政务系统要求,及时退出问题项目。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工作,完成椒江区绿色药都小镇环评编制并通过审批。推进清单式管理,完善所有企业基本信息和污染物排放要求。深化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优化完善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模式,推行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总量创新,开展全区排污权质押贷款及竞拍工作,打造总量交易先行区。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并创新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一对一”现场登记服务、发证企业分批培训等工作,共完成排污登记4370家,发证78家,整改39家。实施审批代办服务方案,率先实行“妈妈式”一条龙代办服务,出台实施《椒江区建设项目实行审批代办服务方案》。加强第三方机构考核监管,出台《椒江区环保第三方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推进形成公开公平、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
“碧水保卫战”纵深推进。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创建,完成5个镇(街道)、5个工业园区和25个生活小区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和提标改造,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1.2万吨的再生水回用工程及日处理能力3.8万吨的超滤系统;完成前所污水厂一期提标改造、改扩建及配套工程建设。全省率先实现全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面推进河(湖)综合整治,完成永宁河洪家段生态湿地、鲍浦下陈段生态湿地及三条河岩头闸湿地建设,应用一体化净水设备+人工湿地模式,岩头闸湿地公园被命名为全省首个水文化科普教育基地。完成江城河绿道工程建设,五条河和七条河中水生态补水已投入使用。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和合湖入选台州市首批“美丽河湖”名单,“葭沚泾—高闸浦”、“梓林西大河—梓林东大河”分别获得省、市美丽河湖命名。全面完成规模化养殖场提升改造,稳步推进美丽牧场建设,确定一个美丽牧场创建主体。
“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大力推进清洁空气行动,全面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15家天然气锅炉全部实现低氮燃烧改造,完成台州发电厂4个机组和椒江热电有限公司“两炉一机”超低排放改造和煤场全封闭改造,完成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全面实施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工程。着力推动风能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大陈镇风力发电站建设。持续深化工业废气治理工作,先后完成塑料回收生产区域、岩头外沙医化区域、机电和汽摩配涂装区域和前所眼镜区域等重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VOCs)销号工作,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完成所有医化企业LDAR检测工作,达到VOCs减排目标。常态化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清洁交通工程,淘汰黄标车,年度新增或更新的公共汽车中清洁能源汽车占比100%。积极提升燃油品质,椒江区所有加油站油品质量均满足国 V 标准。全面开展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治理,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柴油车路检路查纳入日常工作,“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256辆柴油货车OBD安装任务,联网147辆。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出台并实施《椒江区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椒江区“扬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不断规范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有效落实“七个100%”。先后对外沙路、S325开展道路扬尘整治。
“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划定工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0.5578万亩。完成农用地详查工作,实施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全区共有1448亩农用地划为安全利用类地块,占比为0.6%,在此基础上,开展土壤-农产品协同调查,制定《台州市椒江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建立适种农产品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示范区,形成较完善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体系。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启动重点行业企业土壤调查工作,完成区内92家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梳理形成椒江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督促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椒江区三甲街道一块约5亩的疑似污染场地为对象,开展土壤风险管控试点修复。
“清废攻坚战”逐步推进。深入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核查,完成椒江区产废企业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制定椒江区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方案,完成企业清理整顿。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收集体系,成功投运一般固废统一收运试点单位,减轻固废收集处置压力。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完成辖区内产废单位危废规范化整治提升考核,达标率为100%。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运体系,印发《椒江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方案》,并设立3个收集点,实现危险废物应纳尽纳、应收尽收。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立污泥协同处置项目进度周报制度,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2020年年底台州发电厂污泥协同处置项目主体施工基本完成。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成立椒江区垃圾革命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积极探索“街道+分类”的垃圾分类新模式。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海洋生态保护持续推进。全面实施开展“湾(滩)长”制。开展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及产卵场保护区宣传,扎实推进“一打三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核实、建库立档等工作,并开展入海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部分入海排污口规范整治以及非法入海排污口的清理整治。强化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严格保护自然岸线,开展海岸带整治修复工作。推进大陈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完成椒江大陈岛生态修复工程。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重点加强海洋保护区、海洋生态红线区、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区的监管。
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持续加强。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深化医化园区综合整治,邀请专家问诊把脉存在问题,对20家企业实行“五色”分类整治。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化工废水污水厂和配套的公共管廊项目,实施园区医化企业的“一厂一管”建设。开展椒江两岸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椒江两岸海岸线排摸。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应急演练,提升企业环境安全防控能力,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实施清单式管理。推进地下水环境保护,开展医化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初步建立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和风险管控。开展生物多样性基础性历史基础情况调查。
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强化生态创建,编制《椒江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明确并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全区8个街道1个乡镇均已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美丽椒江建设全面展开,有效保障了全区生态安全。启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工作及美丽椒江建设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为争创示范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环保能力建设持续强化。全区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测能力不断加强,拓展智慧环保平台应用,完成椒江外沙岩头重点园区空气自动站建设,实现VOCs自动监测。基本建成医化园区土壤污染(地下水)在线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和重点工业园区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项目。推进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开展“环保天眼”工程建设,结合砂洗、水产冷冻行业整治,扩大环保天眼监管范围。2020年,投资1.6亿元建设“企业环保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平台,做到从企业立项、审批、投产、验收、污染设施运行(包括电量、风量、水流量等监控数据)以及末端排放口在线数据等全过程监管。同时,将VOCs厂界在线监测和异味溯源数据以及各街道的空气监测站数据等进行联网,实现点面数据全面呈现,强化在线数据智慧管控。推行“环保管家”新模式,首创试点推行“环保管家+绿色保险+绿色信贷”的综合改革新模式,促进企业环保管理水平提升。加强部门联动执法,联合查处多家企业偷排行为。发布有奖举报制度,运用无人机、冲锋舟、阵列式雷达挖掘机等多种高科技技术手段,对沿江7.5公里重点水域和所有医化企业进行反复探测排查。
椒江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设置的指标中,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预期性指标基本完成,具体见表1。
表 1 “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十三五”目标 | 2020年值 | 完成情况 | 指标 性质 |
环境质量 | 1 | 地表水县控以上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 | 22 | 77.8 | 完成 | 约束性 |
2 |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44 | 88.9 | 完成 | 预期性 | |
3 | 地表水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 | 基本消除 | 0 | 完成 | 预期性 | |
4 | 近岸海域二类以上海水比例(%) | 25 | / | 统计口径变化 | 预期性 | |
5 | 细颗粒物(PM2.5)浓度(ug/m3) | 38 | 26 | 完成 | 约束性 | |
6 | 全区环境空气 AQI 优良率(%) | 90 | 93.2 | 完成 | 预期性 | |
7 | 全区降水年酸雨率(%) | 93 | / | / | 预期性 | |
8 |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 70 | 99.4* | 完成 | 预期性 | |
总量控制 | 9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率(%) | 〔21.2〕 | 〔30.99〕 | 完成 | 约束性 |
10 | 氨氮排放量削减率(%) | 〔20.3〕 | 〔35.90〕 | 完成 | 约束性 | |
11 | 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率(%) | 〔17〕 | 〔26.97〕 | 完成 | 约束性 | |
12 | 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率(%) | 〔17〕 | 〔23.13〕 | 完成 | 约束性 | |
13 | VOCs排放量削减率(%) | 〔20〕 | / | 完成 | 约束性 | |
14 | 重金属排放量下降比例(%) | 完成政府下达目标 | / | 不做评价 | 约束性 |
备注:〔〕为累计数,*为2019年数据。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产业空间布局不够合理,区域性、结构性和行业性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工业企业与居住区混合布局现象仍然存在;产业结构“低小散”现象尚未实现根本性改变;化工、印染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企业仍占一定比重,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消耗仍然较大;小微型民营企业装备自动化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产品附加值低的特点仍然存在。能源清洁低碳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应对气候变化与深化经济发展、能源改革和环境质量改善协同发展水平不高,低碳生活理念有待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尚不稳定。部分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老鼠屿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压力大。污水处理厂已满负荷运行,当前污水处理能力将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辖区内雨污分流难度大,雨天泵站、溢流口等污水溢流等现象时有发生。河道自净能力尚未恢复,水下“荒漠化”现象较为普遍,水生态修复能力有待加强。空气质量改善潜力空间逐步收窄,大气臭氧(O3)复合性污染问题凸显,成为大气环境首要污染物。VOCs治理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主城区化工恶臭问题依然存在。开发大道、325省道复线、内环东路辅路等特定区域扬尘污染较为严重,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任务较为艰巨。土壤污染底数有待进一步摸清。医药化工园区以及园区外其他重点企业成为历史遗留污染的重地,区域环境风险亟待解决,在产企业风险管控和管理模式尚不健全,管控压力较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共存,协同防控和治理有待进一步深入探索。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网络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固废、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危险废物市外转移受运输、政策等制约,导致区域涉危企业均有不同程度的危险废物贮存,环境风险不容忽视。固废分类和收运体系存在较多薄弱环节,综合利用率较难提高。
三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力度不够。近岸海域处于不同程度富营养化状态,且陆源污染物居高不下,影响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区域入海污染物总量较大,海水养殖尾水尚未纳入监管,船舶污水收集设施不完善,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不佳。围填海工程破坏滨海湿地生态环境,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堪忧、服务功能退化,鱼、虾、蟹类洄游、栖息和产卵育幼的天然场所遭到破坏,海洋灾害环境风险压力较大。
四是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不容忽视。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待提升,生态空间遭受挤占,局部地区自然生态系统出现退化。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和修复系统性不足。生物物种资源本底调查尚不全面,生物多样性保护存在空缺区域,保护力度不够。区域医化等重污染行业企业作为风险源企业,沿椒江分布,数量较多,且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生态环境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五是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存在短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有待健全,环境治理能力支撑体系有待完善,监测能力有待提高,监测网络有待完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有待健全。环境质量领域数字化改革和生态补偿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仍需完善,各级各部门的责任体系有待健全。
(三)“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关键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
“重要窗口”建设赋予新目标。“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战略部署。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建设十方面重要窗口、形成十三项标志性成果”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建成“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重要窗口”。市第五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强调全力构建美丽台州升级版,全域融入浙江新时代“富春山居图”,打造重要窗口样板区。椒江区以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为目标,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椒江力量,努力成为浙江新发展格局战略节点中的魅力窗口。
长三角一体化带来新动力。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将带来更多的优质资源,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也为推动环境治理现代化带来新的动力,形成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监管、环境科技研究等领域实现更大范围合作。
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模式。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能源双控政策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共识,生态文明建设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十四五”时期,进入污染防治和低碳减排双轮共驱新模式,推动绿色经济、低碳技术等新兴产业蓬勃兴起,全面实现绿色转型。
数字科技创新赋予新动能。以数字科技创新为核心动力的数字经济全面推进,为产业结构绿色转型赋予新动能,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数字经济势头强劲,椒江区获评省首批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挑战。经过多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环境质量改善显著,基本已经达到历史最优,改善潜力逐步缩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变大。“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需要逐个攻破难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现椒江生态文明现代化建设新突破。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十四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生态环境领域建设“重要窗口”的精髓要义,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以维护生态安全为重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升治水、治气、治土、清废和生态保护水平,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实现要素协同、区域协同和陆海协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时代美丽椒江。
(二)规划原则
坚持低碳引领、绿色发展。以碳达峰目标和碳愿景为引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行绿色发展方式,把生态环境保护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科学合理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产业体系,有效控制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数字赋能、改革创新。以数字化改革撬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用“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理念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充分发挥改革创新的引领作用,争创制度新优势,形成发展新胜势。
坚持全域推进、精准施策。全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无废城市”建设,提升全要素协同治理水平。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针对性地开展污染防治研究,利用强大的监测网络和大数据平台,因地制宜制定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和区域生态安全底线,建立健全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保护和修复,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协同治理、社会共治。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应与经济社会治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畅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的机制,不断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畅导公众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转变。
(三)规划目标
1. 总体目标
到2025年,成功创建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高位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本满足公众需求,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展望2035年,全面建成新时代美丽椒江,生态良好、生活宜居、社会文明、绿色发展、文化繁荣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全面呈现,绿色生活生产方式全面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努力建设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重要窗口。
2. 指标体系
“十四五”期间,坚持面向美丽椒江建设目标,从环境质量、污染减排、低碳发展、生态保护、风险防控等五个方面来设置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包括约束性和预期性两大类共19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9个,预期性指标10个,具体见表2。
表2 椒江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
指标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 | “十四五”目标 | 指标性质 | |
环境质量 | 1 | 地表水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 | 77.8 | 88.9 | 约束性 | |
2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3.2 | >95 | 约束性 | ||
3 | 26 | 22 | 约束性 | |||
4 |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88.9 | 88.9 | 预期性 | ||
5 |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按面积,%) | — | 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 | 预期性 | ||
6 | 地表水V类水质断面比例(%) | 0 | 0 | 预期性 | ||
7 |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污染减排 | 8 |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 | 化学需氧量 | 〔30.99〕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氨氮 | 〔35.90〕 | |||||
氮氧化物 | 〔23.13〕 | |||||
挥发性有机物 | 〔32.32〕 | |||||
低碳发展 | 9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0 |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11 | 煤炭消费比重(%)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12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生态保护 | 13 | 森林覆盖率(%) | 22.6 | 不减少 | 约束性 | |
14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5 | 生态质量指数(新EI)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16 | 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风险防控 | 17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8.1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8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100 | 95 | 约束性 | ||
19 | 5年期突发环境事件下降比例(%)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备注:〔〕为累计数,其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减少的数据统计到2019年。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源头防控,全面推进绿色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导向,持续优化产业空间结构布局,推动产业绿色创新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内生动力。
优化产业空间结构布局。全面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结合“一江两岸”发展大格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大各类园区的集聚优化,设立浙江椒江经济开发区。发挥产业集聚区等创新平台作用,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到2022年,将椒江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椒江智造”核心区,推进浙江智能马桶小镇、绿色药都小镇等创建成省级特色小镇,并建设一批省级高新技术特色小镇。大力实施老旧工业点“腾笼”行动,全面完成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工作。推广飞跃科创园智慧园区经验,加快推进飞跃科创园三期、聚星科创园、联东U谷科技创新园等小微园区建设,推进小微园区数字化园区提质建设。力争到2022年,建成11个小微企业园,培育形成3个左右省级小微企业园,3个智慧小微园示范园区。
推动产业绿色创新发展。以“绿色制造、国际高端”为导向,全面推进现代医药医化制造模式改造,引导染料化工往高端、绿色方向发展,努力发展成为“绿色药都”。实施科技创新领航行动,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推进重点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政产学研用”创新体系,推动产业从“三高一低”向“三低一高”转变。推进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环保治理和绿色发展水平。推行园区综合能源资源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园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在浙江省原料药基地椒江区块推广余热余压回收、水循环利用、重金属污染减量化、废渣资源化、脱硫脱硝除尘等绿色循环工艺技术。创建一批绿色工厂,推广应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开展低碳企业试点示范,建立低碳企业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计划。开发一批绿色产品,积极开展绿色设计试点。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都市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构建现代智慧型农业产业体系。深入推进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肥药两制”改革,持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应用有机环保农药替代、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应用等化肥农药减量技术与模式。推进种养模式生态化,推行种养结合、粮经轮作等模式,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多品种混养等水产养殖生态循环模式。优化调整养殖业布局,严格落实禁养区各项规定,合理控制养殖规模,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升级,带动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推进养殖业减量用药,推进养殖过程清洁化。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围绕居民消费升级新需求和数字生活新趋势,重点发展现代商贸、健康服务、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进绿色低碳生产方式。重点推进台州高铁新区全域生态资源分布式能源协同示范项目,依托“综合能源+”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资源的价值链、供求链有效发展,同步完成基于环境资源内的分布式能源储能、充电桩及配电网建设,形成创新可续的双脉循环式生态资源产业链。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产业物流发展,加快椒江东部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重点发展医药化工、智能卫浴、光电子、缝制设备等优势产业基地型物流。运用先进技术推进物流产业低碳化发展,建设现代物流服务功能区。
(二)控排温室气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强度,有效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深化打造多层级低碳试点,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传统产业低碳化发展,有效控制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生活和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继续深化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强化清单数据应用,加强氢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显著下降,工业领域碳排放总量趋于稳定。
全面推进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完善气候变化适应性评估机制,推进气候变化适应性评估应用。重点推进农业、水资源、森林和其他生态系统、海岸带和沿海生态系统、人体健康、综合防灾减灾、气候灾害的风险防控与预警等领域,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立健全气候防灾减灾体系,完善气候灾害应急预案和响应工作机制,加强气候灾害的监测评估和预测预警,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韧性和可持续性。
打造多层级应对气候变化试点体系。面向乡镇、社区、园区和企业,探索建立“零碳”试点示范体系。到2025年,建成1 个“零碳”示范乡镇(街道)和 10 个“零碳”示范村(社区)和1个绿色低碳园区。鼓励各类公共机构在开展各类大型活动、会议中践行绿色低碳。争取到2025年,建成乡镇以上“零碳”公共机构3家。推进大陈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开展大陈岛碳收支项目特点分析,积极申报省级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建立基于大陈岛的碳排放测算系统开发及低碳调控。实施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双目标”控制,探索建立协同减排管理机制,推进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减排试点建设。支持和鼓励开展“碳标签”实践。积极开展“碳中和”实践,规范“碳中和”抵消机制,推进各类活动会议实施“碳中和”。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等试点示范工程。
加快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传播作用、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文明行为准则约束作用,用好重大环保主题纪念活动、绿色系列创建载体,营造绿色生活氛围。推动建立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提高衣、食、住、行、用、游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产品的有效供给。倡导消费者选择绿色低碳产品,减少并逐步取缔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倡导低碳装修、低碳生活,推广普及节水、节能器具,反对过度包装,强化阶梯水价、阶梯电价、阶梯气价的运用,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等低碳出行方式。
(三)深化碧水行动,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智慧治水,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围绕“增水”目标,继续增加好水,增加生态水,提升水生态。
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容增效。全力实施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十四五”期间,力争污水主干管网全覆盖,补齐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管网等设施短板。分区科学谋划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开展椒北区块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匹配性分析研究、洪家片污水处理厂建设可行性研究等,积极推进葭沚地下净水厂建设。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收集设施建设,实施岩头医化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工业企业等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污水,并符合排水许可证要求,否则不得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进一步强化涉水环境执法监管,重点打击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对超标、超量排放或偷排工业废水等影响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的行为要严厉查处;对于应当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强化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加强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重点区块雨污分流改造与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做到同步配套。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截污管网、污水提升泵站及老旧管网改造,探索建立泵站智能化调控系统,推进泵站互联互通,建立一体化调度机制。新建城区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管网配套。“十四五”期间完成污水管网改造20公里。依托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径流和初期雨水处理。
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推进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及污水管网运行维护工作,提高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染物输送效率,城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BOD浓度提高到100 mg/L以上。全面推进镇(街道)、城镇生活小区、工业园区及其它类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城市排水管网改造、修复和完善,实现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基本实现全区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新建小区严格按照“污水零直排区”标准开展建设。到2022年,全区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加强对已建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建立完善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修等机制,切实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基于GIS系统的动态更新机制。
全面加强污染防治,控源减污。强化工业企业污染管控,持续推行清洁生产,加强绿色化改造,完善医化、造纸、电镀、印染等重点行业废水长效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椒江医化园区污染综合整治提升,建立医化园区智慧化管控系统。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综合运用无人船航测、声呐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实现排查范围及排污口和暗管应查尽查,按照“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制定“一口一策”,整治与建设规范化入河排污口,开展主要排放口智慧化监管。发展节水、节料的清洁健康畜禽养殖方式,推广粪污生态消纳,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设施化提升改造和粪污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排泄物定点定量定时农牧对接。深入推进农田尾水生态化循环利用、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加强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建立灌溉水水质特征污染物超标情况下污染风险管控机制。深化船舶港口水污染防治,推进椒江沿线港口、码头、堆场集中整治,加强船舶修造厂整治,港口和码头等船舶集中停泊区域应具备相应的船舶含油污水、垃圾接收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含油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理机制,实施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电子化联单管理。
全面推进水生态修复建设。加强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区空间保护,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加强污水处理厂末端、排污口下游等重要节点人工湿地建设。全面开展椒江生态缓冲带划定和生态修复,到2025年,建设生态缓冲带10公里。严格河湖生态缓冲带管理,应严控岸带开发活动,按照“守、退、补”原则,维护沿河生态空间的生态完整性。开展城市河道水生态修复,开展活水畅水工程建设,开展河岸生态化建设与改造,开展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构建健康的水下“森林”生态系统,恢复水生生物完整性,增加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与水体的自净能力。全面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至2025年,新增建设美丽河湖5条。实施“细胞蝶变”建设,开展沟道、坑塘、池塘等水系末端的“毛细血管”小微水体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加强河湖岸线管控,大水域保护力度,严禁非法侵占水域,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和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工作,推进“多规合一”,落实河湖生态空间管控。重点实施椒江水域岸线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道突出问题,科学划定岸线功能区,严格管控岸线开发利用,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严格自然岸线保护。
强化水资源集约扩容建设。推进全域节水,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工业、城镇和农业节水。保障河道生态用水需求,建设平原区活水工程,打通断头河,沟通小微水体,推进水系连通,进一步优化水利闸坝调度,维持重要河流生态基流,提高水体流动性和自净能力。优化区域河道水资源调度,建立小流域水循环系统。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高质量尾水作为生态补水。
加强大陈镇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大陈镇饮用水水源地“立、治”,全面开展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推进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乡镇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持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逐步推进乡镇级饮用水源地监测和水质提升工作,推进城乡饮用水源一体化建设。完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四)加强协同治理,巩固环境空气质量
聚焦VOCs治理、夏秋季O3污染治理、秋冬季PM2.5治理等问题,从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着手,强化减污和降碳协同推进、PM2.5和O3协同控制、VOCs和NOx协同减排,实施新一轮VOCs、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城乡面源综合治理,全力打好夏秋季O3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推动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步改善。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契机,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实施煤炭减量替代。落实地方政府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责任,落实“以热定电”,每年完成上级下达的煤炭总量控制任务。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 提高电力用煤比例,全区集中供热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达到上级要求。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积极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快城乡配气管网建设,完成台州市椒北LNG气源站工程建设。深入开展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进一步推动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完善热网建设,推进台州市椒江热电有限公司东部热网延伸工程,全面消除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盲点及薄弱环节。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调整优化运力结构,推进运输方式绿色转型。鼓励发展联合运输、专线运输、全程运输模式。加快货运企业转型升级,推动货运物流联盟发展。构建城市绿色出行体系,增加绿色出行服务设施供给,加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深化落实“公交优先”发展策略,推进慢行系统建设。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实施公共汽车和物流配送车辆清洁能源替换行动,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运输船舶,加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推广应用,全面实施国二排放标准。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水平。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积极推进高能耗、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置换或清洁化改造。
深化VOCs综合治理工程。注重源头控制,制定使用VOCs含量低于10%的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推动修造船、眼镜、汽摩配件、包装印刷、家具等工业涂装企业全面落实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实施一批源头替代项目。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上级部门要求。持续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并建立LDAR监管平台,实施有效监管。提升末端效率,大力淘汰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等单一低效的处理设施,推动建设多种技术组合工艺和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到2025年,完成上级部门要求的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任务。以“清新园区”建设为载体,开展新一轮涉VOCs排放的重点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综合运用VOCs走航监测技术,实现重点区域VOCs污染源全面摸排。
开展移动源排气污染治理工程。严格新车、新机械环保监管。持续开展老旧车辆淘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重型柴油货车,加快淘汰国四标准柴油货车,重型柴油货车中国六标准占比力争达到30%以上。探索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环节开展环保编码登记代办机制。落实机动车、发动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完善和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在线监管和机动车遥感(黑烟抓拍)建设。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监管模式。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排放管控。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控制区制度,加强在禁止使用区域内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监管。加快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改造,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对56千瓦以上的国二和国三建筑、市政、交通等工程机械和场内机械开展尾气达标治理。推进港口、机场和企业等场内56千瓦以下中小功率机械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替代。探索开展船舶尾气遥感监测。推动船舶进行发动机升级或尾气处理。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加强对销售环节油品质量的监督抽检,加大储油库、加油(气)站抽查频次,实施运输船舶燃油质量监管。
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程。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和治理水平,提升清洁运输水平。全面实施砖瓦、铸造、有色再生等行业深度治理,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进一步排查工业炉窑领域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薄弱环节,开展深度治理。到2025年,全面淘汰10吨以下铸造用冲天炉。
实施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拆房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七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长效机制,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扬尘防控责任,加强自动冲洗、自动喷淋、雾炮、洒水等扬尘防控作业,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与联网。加强港口码头扬尘综合管控,推进港口煤炭、砂石堆场、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防风抑尘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清扫保洁标准化、环卫作业机械化、扬尘防控规范化,加强各类道路清扫保洁与雾炮车、洒水车联合扬尘防控精细化作业。围绕开发大道、内环东路辅道和S325省道复线等重点道路,加强运输车辆监管,加大清扫和洒水频次,不断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到2025年,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推进道路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并联网,开展道路空气质量监测考核。加强汽修行业治理,提升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进建设钣喷共享中心,配套建设高效的VOCs治理设施。开展建筑装饰行业治理,鼓励绿色装修。加强餐饮油烟监管,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单位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实施定期清洗。建立健全城市重点区域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在线监测系统,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加强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优化利用结构。严格禁止露天焚烧,加强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农业农村部门联动,及时发现和处置火点。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加强源头防控,优化化肥、饲料结构,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减排。
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开展夏秋季O3专项攻坚行动。以减少污染天气为目标,聚焦重点领域,明确攻坚目标和任务措施。以医药化工、工业涂装行业为重点,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时段,实施分类分区、精准精细的强化减排措施,强化激励和约束并举,引导企业污染源头削减和有序错峰排放,切实减轻O3污染天气VOCs排放负荷,实现O3污染高值时段“削峰”。持续深入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制定实施年度秋冬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目标和任务措施。常态化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提高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实施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科学制定基于环境绩效的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突出铸造、医药化工、塑料制品等重点行业治理减排。
推进数字治气。加强O3和VOCs传输和溯源监测。完善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建设,医化园区建设完善“清新园区”大气环境监测监控体系。新建颗粒物激光雷达扫描系统和酸雨全指标在线监测系统。到2022年底前,建成较为完善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数字感知网络。提高大气污染源监测监控水平,加强科技手段对大气污染源的监测应用。加强机动车遥感(黑烟抓拍)监测系统建设。推进露天焚烧高空瞭望设施和城市道路扬尘自动监测设施建设。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强化整体智治,依托“环保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平台,进一步扩展全过程监控企业的覆盖面,不断推进治气数字集成和应用。
加强其他污染治理。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管理。健全完善ODS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管理、环评、执法联动。严格落实各类ODS企业备案管理,严把涉ODS项目准入关。严查使用已禁用ODS物质的违法行为,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开展无异味企业建设。加强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各环节和畜禽养殖场臭气异味控制,提升恶臭治理水平。探索建立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推进在声环境功能区安装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加强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强化夜间施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投诉热点领域噪声污染。
(五)实施分类防治,保障土壤和地下水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和分类治理,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农用地土壤分类精细化管理,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着力消除突出污染风险隐患,确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综合防治。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按照“边查边治、应控尽控、能断尽断”原则,开展污染源头溯源排查,建立污染源清单,对查明的工矿企业、化肥农药、灌溉水和还田淤泥等各类污染源,制定控源(断源)计划。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结合农业污染源类型分布,分区分类采取治理措施,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废弃农膜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进一步规范河道淤泥还田或安全利用处置措施。推进建设用地污染源头防治,优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和责任书管理制度,强化重点监管单位、重点工业园区日常土壤污染防控和长效规范化管理。将重点单位防治土壤污染法定义务载入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定期报告及地下储罐备案、污染隐患排查及整改、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以及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等要求。严格执行《台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将土壤污染防治要求纳入企业生产、关停、转产和拆除治污设施的整体工作中,防止对原址土地造成进一步污染。加强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管理,持续推进重金属减排和清洁生产。
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控模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监督,依托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优化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按照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实行严格保护。深化受污染耕地分类管控实践和安全利用模式研究,结合农作物协同监测和全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补充调查等情况,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加强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土壤环境管理,建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超标粮食管控机制,对重金属污染区收购的粮食实行严格去向管控策略,保障受污染粮食不流入食用粮食市场。
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强化多部门土壤环境协同监管,严把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环境安全准入关,推动现行“净地开发”向“净地收储”转变,加快推进已流转土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快推动疑似污染地块和用途变更为敏感用途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分年度制定并严格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计划,加快推进污染地块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并实施一批重点污染地块管控和修复项目。启动椒江沙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岩头工业区填埋场治理工程。加强建设用地地块土壤修复的环境监管,督促落实二次污染防治要求。
推进土壤地下水多污染要素协同防治。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建立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推进省级地下水污染重点企业开展地下水风险管控(治理)和防渗改造试点任务,落实隐患排查、环境监测、溯源断源、管控治理等措施。结合土壤详查结果和场地调查结果,确定台州市宁江化学厂地块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并推广应用到其他地下水污染重点企业等区域,逐步改善地下水质量。开展椒江沿岸工业地块和河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污染隐患深度排查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绘制沿岸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地图,实施“一张图”管理,形成并落实“对账销号”标准化管理。开展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协同防治方案,实施土壤和地下水“分区分类”协同防控,推进地下水治理和风险管控工程,探索建立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三位一体的立体协同防治体系。
强化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保障。结合详查成果集成、场地调查、地下水调查等来源,构建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对重点单位、重点园区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实施定期监测制度。整合重点企业地下水污染监测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监测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监测井,合理布设医化园区和重点企业周边地下水监测点,统一采样检测要求、统一数据汇总分析,形成“区域环境+园区周边+企业内部”三位一体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通过定点定期监测,有效监控区域地下水污染状况及变化趋势。推进浙江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椒江区块)土壤(地下水)污染在线监测预测预警系统数字化平台建设应用,对园区土壤(地下水)污染进行智慧化监管,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部门在土壤污染防治、突发事件应急、污染事件问责等方面的决策能力。
(六)实施闭环管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聚焦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治理能力匹配化,统筹推进产废源头减量化,落实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化,促进固废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提高固废利用处置能力,有效管控固废从产生到处置利用的全流程,全面达成“无废城市”建设指标目标,保障“十四五”期间顺利建成“无废城市”。
推动产废源头减量化。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开发应用有利于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生产工艺及“三废”治理技术。结合椒江区医化、电镀、印染等行业特点,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试点。严格项目准入,实现固废产生强度年度负增长。推行绿色产品设计、绿色产业链、绿色供应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形成一批“三废”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加强产塑源头管控,严禁生产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塑料制品。控制垃圾总量增长,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全面推进物流、网络购物平台绿色包装的应用,强化塑料污染系统性治理和长效管理,到2025年,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室内装修。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推进椒江区垃圾大型分拣中心项目建设,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工作模式。以小微产废企业废物、实验室废弃物为重点,健全危险废物集中统一收运模式。到2025年,实现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统一收集全覆盖。加快补齐全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短板,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持续完善废旧农膜、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以及病死猪等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推广“政府+社会、物业+专企”的“四轮驱动”垃圾分类模式,积极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建设,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差别化收费制度,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促进资源利用最大化。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化利用,推进各级各类循环产业园区建设。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培育一批骨干企业,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工业废盐综合利用。以种养循环、就近利用为重点,着力提升畜禽粪污、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长效运维。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处理率达到9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推广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开展环卫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的“两网融合”试点工作,推进餐厨垃圾农业资源化利用。到2022年,全区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细化装修垃圾分拣,鼓励在装修垃圾综合再利用上寻找新突破。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补齐固废处置能力缺口。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协同处置5万吨/年含油污泥项目建设,推进浙江盛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500吨含贵金属废材料再利用产业化项目。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5000吨及以上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已自建危废处置设施的企业依法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展社会化服务,降低废物运输和周转风险,有效分担全域医化行业危废的处置需求。
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大力推行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化,推广应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在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全领域实现电子化申报,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和平台互联互通。全面先推进医化园区“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化闭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园区内危险废物全程监管。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行为。运用“互联网+信用”监管手段,将“无废”处置信息纳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
(七)坚持海陆统筹,实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陆海统筹,以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打通陆海,优化近岸,控制入海氮磷,提升生态净化能力。通过开展入海河流氮磷减排、排海污染源规范整治、沿岸生态修复扩容等行动,努力建成“水清滩净、岸绿湾美、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
开展陆海污染协同治理。完成入海排污口整治提升。坚持“一口一策”分类攻坚,动态清理“两违”排污口,动态清零直排污水,保持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全覆盖,高水平推进排污口整治提升。推进入海河流氮磷减排。健全入海河流(溪闸)污染物入海通量监测,科学推进入海河流(溪闸)陆源污染物减排,到2025年,全区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总磷浓度得到有效控制。降低农业源总氮总磷排放,科学确定畜牧业区域控制和总量控制。加强农业源氨排放控制,全面推进“肥药两制”改革,着力减少农业化肥投入。
开展海域污染治理行动。推进海水养殖绿色发展。严格规范限养区内养殖行为,对禁养区内养殖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结合现代渔业园区、健康养殖示范场、循环水养殖和生态养殖小区等建设,加快养殖塘生态化改造,提高养殖单位水处理和达标排放率,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场(点)建设。逐步减少滩涂养殖和传统网箱养殖,积极发展海上贝藻类、鱼贝藻类间养和全浮流紫菜养殖等碳汇渔业,支持发展深远海智能化养殖。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支持近海船舶按照环保、舒适、安全要求加快更新改造,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限期淘汰经改造仍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推进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废弃物转运畅通。开展美丽渔港建设行动,推动渔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建立健全渔港油污、垃圾回收体系。
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加强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严格围填海和岸线开发管控。加强海洋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区“三类区域”分类管控,探索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损害赔偿、海洋垃圾清理等制度。加强海岸带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加大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力度,逐步恢复滩涂、湿地、岛屿净化功能。强化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推进海岛生态系统保护,积极开展海洋增值放流和人工鱼礁建设。严格控制在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海洋游泳生物洄游通道海域的海洋开发利用活动到。到2025年,确保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和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减少。
提升公众亲海空间品质。充分利用海岸带自然景观资源,结合海堤生态化改造,开展亲水岸线整治与修复,拆除破旧码头,修建生态廊道,种植植被等,提升海岸线亲海品质。立足海岛资源,推进大陈岛公园建设,打造亲海戏水的重要生态空间。健全完善“海上环卫”长效工作机制,打造“无废海滩”。
(八)统筹保护修复,构筑自然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加强重点生态空间保护监管,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构筑区域自然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构建自然生态安全格局。加快构建以加快构建以自然保护地为基本骨架和重要节点的区域自然生态安全格局,到2025年,完成所有自然保护地的勘界定标。科学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底线约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开展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历史基础调查,推进生物多样性观测,逐步完善全区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力争到2025年,初步摸清全区生物多样性家底。严厉打击非法狩猎、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加强有害生物防控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全面开展生物物种资源本底调查和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与预警体系,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网。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国土绿化,深入开展平原水乡绿化和森林扩面提质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推进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遏制保护地破碎和孤岛化趋势。
深入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对标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要求,补齐短板,力争到2022年底,建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2025年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考核要求。推进“两山”转化典型示范培育,加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力度,在美丽乡村、章安老街、高新企业和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单位,培育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示范点,形成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椒江模式”。
(九)强化风险防控,牢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坚持主动防控和系统管理,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推进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防控,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风险防控,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
落实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以风险防范为出发点,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严格把关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和新型污染物的项目。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完善重大环境风险名录,完善隐患问题录入、督办、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以企业监管为落脚点,评估沿椒江沿岸工业企业、医化园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对重金属、危化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等相关行业的全过程风险监管,做好医化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和预警试点示范,推进重大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以动态预警为切入点,建立重大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对环境风险实施动态预警。
遏制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实施危险废物数字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等文件,做好化学品环境管理,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公约管制的化学物质实施禁用、限用、限排等措施。严格管控重金属排放指标,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推动重金属污染减排。深化水上危化品运输安全环保监管和船舶溢油风险防范,实施船舶环境风险全程跟踪监管;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风险管控及运输过程安全监管,科学设定禁限行线路,严防交通运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做好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加强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构建多级环境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应急、公安、消防、水利、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跨部门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有效整合和共享应急资源,提高联合协调行动和快速处置能力,真正实现统一调度、单位联动、资源共享、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加强与周边市及市内各区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交流与合作,共同提升应对和处置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整体水平。以医化等行业为重点,加强企业和园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坚持全面深化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严格落实环境治理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深化环境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覆盖面,制定豁区豁免、降级企业清单和工艺清单,推行环评清单式管理。推进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改革,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合并开展海洋与陆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推行环评和排污许可有效融合,实行限期整改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双许可一次办”,提高环评审批服务效率,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结合“一件事改革”平台,形成“一证+”管理模式,探索区域环评+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改革。推进审批办理网络化,实现由网上可办向网上好办转变。完善企业治污正向激励机制,健全环评审批代办服务机制,打造生态环境咨询服务体系的标志性窗口。
严格落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厘清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排污单位、公众等各责任主体的责任边界,健全党政领导责任体系、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和全民行动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绿色导向的领导责任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深入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建立健全“河湖湾滩林长制”长效机制。落实和健全政府统筹推进督察整改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曝光问题整改,深入推进椒江流域、医化等重点行业综合治理。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广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深化生态环境价格改革,健全第三方污染治理收费机制,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拓宽环保监督渠道,健全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机制,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强化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
(十一)推动数字赋能,提升整体智治水平
坚持“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理念,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新一代数字技术集成应用,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推进环境治理数字化改革。以“环保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平台为抓手,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探索多部门统筹联合工作,突出数字化改革“协同”和“高效”运行机制。实施“三线一单”数字化改革,提升项目选址智能化,审批流程简约化,环境预警可视化。完善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健全水、陆、空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健全重点园区地下水预测预警平台及应用,实现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初步建立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单位“一图一码一指数”,实现在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环境监测领域的智慧管理。到2022年底前,实现所有工业园区污水雨水总排口水质、周边主要河道水质和园区空气质量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全覆盖。
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执法能力。提升全要素环境执法能力。积极探索简易执法程序,加大基层关于水生态、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快速检测设备的配置,充分运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声呐、红外等科技手段,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对环境执法的支撑作用,提高环境执法效率。加强生态环境监察执法装备的使用与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执法人员对各种执法装备的掌握及在执法行动中的应用,提升整体执法装备利用水平。
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形成要素全覆盖、“天地空一体化”的环境监测体系。完善区域大气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 O3、VOCs、恶臭异味等污染物的监测,推进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主要道路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乡镇环境空气监测站建设。完善地表水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到2025年,县控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全面开展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区域环境+园区周边+企业内部”三位一体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体系。探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监测试点。加强生态环境在线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探索开展新污染物监测监管。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
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建立健全环境问题线索排查和执法快速响应机制,开展环境污染问题风险预警评价,形成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查处体系,建立相应的工作管理机制。依托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走航车、走航船等科技手段,推进智慧化监管。推进工业园区智能溯源管控,建立医化园区在线监测预警溯源体系,实现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的快速预警、恶臭异味气体的精准溯源。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分级分类预警管理规则,以数据分析手段智能化识别异常数据,提升环境问题智慧化发现能力。建立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重奖举报制度和悬赏制度,对在查办重大环境污染违法案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褒扬激励。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层层分解到年度计划,认真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椒江建设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全面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责任、公众参与、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
区政府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健全生态环境财政预算支出制度,改革节能环保财政账户,全面建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绩效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探索建立绿色债券融资奖励制度、绿色产业企业上市奖励制度,在重污染高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深化绿色税费价格政策机制改革。
(三)加强科技支撑,提高治理能力
大力支持生态环境科研,培育建设一批环保科技创新平台。加大污染防治技术和推广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人才交流协作。全面对接高校和科研院所,引进人才和教育资源,推动科研资源共享、人才培养、技术成果转化等合作,进一步提高环境治理能力。
(四)健全考核机制,实施规划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评估考核机制,及时评估总结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等落实情况。在2023年中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规划实施进展成效和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公众参与
完善绿色传播网络,多渠道、多媒体宣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定期公布环境质量、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规划实施信息,确保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面向不同社会群体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与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完善环境新闻发布制度,建立重大事项舆情发布评估制度。
附表1 “十四五”重点工程项目
附表1-1
智慧平台建设项目清单
类别 | 项目名称 | “十四五”目标和发展思路 | 实施期限 | 计划投资,万元 | 牵头单位 | 项目类别(实施类/谋划类) |
平台建设 | 企业环保一件事改革平台建设项目 | 整合基于各行政管理职能需要而开发应用的多个系统平台,打造一个集区域环境质量监控、审批、企业监管与服务、宣教、培训、第三方治理单位管理、内部科室协同等功能为一体的全新的综合管理平台。 | 2020-2022 | 5000 | 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附表1-2
低碳行动工程项目清单
类别 | 项目名称 | “十四五”目标和发展思路 | 实施期限 | 计划投资,万元 | 牵头单位 | 项目类别 (实施类/谋划类) |
清洁能源 | 台州高铁新区全域生态资源分布式能源协同示范项目(椒江区) | 依托“综合能源+”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资源的价值链、供求链有效发展,同步完成基于环境资源内的分布式能源储能、充电桩及配电网建设,形成创新可续的双脉循环式生态资源产业链。 | 2020-2025 | 200000 | 椒江区人民政府 | 实施类 |
碳中和试点 | 大陈岛碳中和示范区 | 聚焦生态功能区、沿海岸带和海岛等重点区域,积极开展“碳中和”实践,规范“碳中和”抵消机制,推进各类活动会议实施“碳中和”。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示范工程。开展基于大陈岛的碳排放核算系统开发及低碳调控。 | 2020-2025 | 10000 | 椒江区人民政府 | 实施类 |
附表1-3
碧水行动工程项目清单
类别 | 项目名称 | “十四五”目标和发展思路 | 实施期限 | 计划投资,万元 | 牵头单位 | 项目类别(实施类/谋划类) |
截污管网建设和改造 | 椒江葭沚净水厂建设 | 建设规模3万吨/日。 | 2021-2024 | 5000 | 区住建局、城发集团、区五水办 | 实施类 |
洪家片区污水处理厂 | 建设规模3万吨/日。 | 2021-2025 | 5000 | 区住建局 | 实施类 | |
岩头医化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 建设3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系统。 | 2021-2025 | 43000 | 台州现代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 实施类 | |
椒江汛期合流泵站应急处理工程 | 改造原利民、下陈、六号泵站水质提升设施用作处理洪家上洋桥泾片区、下陈鲍浦河南侧片区、机场路片区雨污合流水。 | 2021-2025 | 30000 | 区住建局 | 实施类 | |
老城区截污管网精细化改造工程 | 老城区截污管网精细化改造。 | 2021-2025 | 待定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实施类 | |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 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建设 | 葭沚街道、章安街道、海门街道、洪家街道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 | 2021-2022 | 8000 | 葭沚街道、章安街道、海门街道、洪家街道 | 实施类 |
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 | 到2022年,全部生活小区基本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 2018-2022 | 9000 | 区住建局 | 实施类 | |
工业集聚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 | 到2022年,镇(街道)级(含)以上工业园区基本达到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 | 2018-2022 | 7000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
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建设 | 到2025年,所有其他类基本达到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 | 2018-2025 | 1500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实施类 | |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 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工程 | 新增建设氮磷拦截沟5条。 | 2021-2025 | 250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实施类 |
农业清洁化生产工程 |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养分替代、秸秆还田、绿肥轮作、缓(控)释肥和水肥一体化技术等项目,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十四五期末,全区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7万亩次,推广应用有机肥0.7万吨、完成肥药“两制”改革种植业主体培育68家。 | 2021-2025 | 500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实施类 | |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河湖综合治理 | 生态建设20.31km,河道治理17.09km,包括新洪家场浦、永宁河、葭沚泾、三才泾、一条河、椒北干渠、椒北南区、华景河等,华景河清淤1.55km,椒北南渠7.55km。 | 2021-2025 | 57700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实施类 |
“美丽河湖”建设项目 | “美丽河湖”建设项目 | 全区新增建设美丽河湖5条。 | 2021-2025 | 1000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实施类 |
水生态修复 | 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 | 开展椒江大桥以西椒江段生态缓冲带建设,建设生态缓冲带6公里。 | 2021-2025 | 3000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水下“森林”工程 | 完成康平河、庆丰河、葭沚泾、高闸浦、江城河水下“森林”建设。 | 2021-2025 | 1000 | 区五水办、相关街道 | 实施类 |
附表1-4
蓝天行动工程项目清单
类别 | 项目名称 | “十四五”目标和发展思路 | 实施期限 | 计划投资,万元 | 牵头单位 | 项目类别(实施类/谋划类) |
集中供热 | 台州市椒江热电有限公司东部热网延伸工程 | 新建管道长度约9.7Km的供热管线,最大管径为DN450,管道设计压力1.0MPa(G),设计温度300℃,管道接口处运行压力为0.75MPa(G),平均供热负荷为26.3吨/小时。 | 2020-2022 | 4000 | 椒江区人民政府 | 实施类 |
清洁能源 | 台州市椒北LNG气源站工程 | LNG储存规模300m³,供气规模16000Nm³/h,建筑面积约2000m²。 | 2020-2022 | 5000 | 椒江区人民政府 | 实施类 |
喷涂中心建设 | 汽车维修喷涂中心建设 | 建设集中喷涂中心。 | 2021-2022 | 待定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 实施类 |
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 | 源头替代工程 | 工业涂装行业源头替代工程,行业整体替代比例满足上级部门要求。 | 2021-2025 | 待定 | 相关企业 | 实施类 |
VOC走航监测项目 | 重点工业园区进行VOC走航监测,实现对区域VOCs污染精确排查、精准打击、精准治理。 | 2021-2023 | 300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
LDAR平台建设 | 完成LDAR管理平台建设。 | 2021-2024 | 待定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
清新园区建设 | 针对外沙岩头医化园区,开展废气治理专项行动,探索“清新园区”建设,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 2021-2025 | 待定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谋划类 | |
清洁交通 | 汽修行业污染整治工程 | 完成辖区内汽修行业专项整治,全面提高辖区内汽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 | 2021 | 待定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区交通局 | 实施类 |
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程 | 重点对台州环保大楼周边500米范围内的餐饮业油烟污染进行专项集中整治。 | 2021 | 50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
道路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建设 | 加强道路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到2021年底,椒江区新增建设3个道路空气质量监测微站。 | 2021 | 待定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
道路机动车黑烟电子抓拍系统建设 | 加强道路机动车黑烟排放监测,到2021年底,椒江区新增建设2套(4个)道路机动车黑烟电子抓拍系统。 | 2021 | 待定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
能力建设 | VOCs组分排放清单 | 开展重点行业VOCs排放源谱研究,编制椒江区VOCs组分排放清单,提升大气环境VOCs源解析能力。 | 2022 | 300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附表1-5
净土行动工程项目清单
类别 | 项目名称 | “十四五”目标和发展思路 | 实施期限 | 计划投资,万元 | 牵头单位 | 项目类别(实施类/谋划类)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 椒江区轻中度污染耕地实施安全利用项目 | 通过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轮作、间作等措施,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 2021-2025 | 待定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实施类 |
源头预防类 | 重点企业防渗改造试点区 | 结合前期调查,选择1到2个重点企业,开展地下水防渗改造试点。 | 2021-2025 | 待定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 优化重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网络 | 根据重点行业企业详查成果中土壤、地下水超标位置和超标程度,对现有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网络进行调整优化、新增点位,完善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网络。 | 2021-2025 | 待定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工程 | 椒江区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调查评估和协同防治方案 | 开展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调查评估和协同防治方案编制,评估土壤及地下水长期污染风险,并提出风险防控、修复治理及长期监管等协同防治方案,探索建立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三位一体的立体协同防治体系。 | 2021-2022 | 2710.3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在产企业土壤环境风险预警监控体系和风险管控技术与管理模式研究 | 选择1至2个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环境风险预警监控体系和风险管控技术与管理模式研究。 | 2021-2025 | 待定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
椒江区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区 | 结合土壤详查结果和场地调查结果,确定台州市宁江化学厂地块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并推广应用到其他地下水污染重点企业等区域,逐步改善地下水质量。 | 2021-2025 | 待定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
椒灵江沿岸工业地块和河滩专项排查整治项目(椒江区) | 对椒灵江沿岸工业地块和河滩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沿岸场地进行排查;对在产工业企业(含规模化养殖场)、垃圾填埋场和堆场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深度排查,编制“一厂一策”报告;对椒江沿岸退役工业企业场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椒灵江近岸海域和沿岸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隐患总结评估报告,绘制沿岸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地图,明确疑似污染区域范围、污染风险点位、污染源分布,实施高中低风险的分级“一张图”管理,形成沿岸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对账销号”清单。 | 2021-2022 | 550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工程 | 开展污染地块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 | 根据污染地块名录(年度更新),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视风险评估结果,启动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 2021-2025 | 待定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沙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针对椒江沙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治理。 | 2021-2025 | 待定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实施类 | |
椒江岩头工业区垃圾填埋场治理工程 | 针对岩头工业区垃圾填埋场进行治理。 | 2021-2025 | 待定 |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椒江分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附表1-6
“无废城市”工程项目清单
类别 | 项目名称 | “十四五”目标和发展思路 | 实施期限 | 计划投资,万元 | 牵头单位 | 项目类别(实施类/谋划类) |
一般工业固废分类及综合利用 | 椒江区垃圾大型分拣中心项目 | 对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生活干垃圾进行处理。项目建成后的垃圾分拣中心垃圾日处理能力达500-800吨。 | 2021 | 24000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发集团 | 实施类 |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及资源化利用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协同处置5万吨/年含油污泥项目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协同处置5万吨/年含油污泥项目。 | 2021-2022 | 6000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椒江区人民政府 | 实施类 |
浙江盛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500吨含贵金属废材料再利用产业化项目 | 浙江盛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500吨含贵金属废材料再利用产业化项目。 | 2021-2023 | 10000 | 浙江盛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附表1-7
生态建设工程项目清单
类别 | 项目名称 | “十四五”目标和发展思路 | 实施期限 | 计划投资,万元 | 牵头单位 | 项目类别(实施类/谋划类) |
生态修复 | 大陈海洋牧场建设 | 拟于大陈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投放人工鱼礁6.67万空方,占用海域面积122公顷,并建设水下监控系统、海上浮标及其他配套工程。 | 2021-2022 | 0.25 | 椒江区人民政府 | 实施类 |
美丽海湾 | 椒江区蓝色海湾整治行动 | 包含一江两岸(南岸)整治修复项目和上、下大陈岛生态修复项目。 | 2021-2025 | 待定 | 椒江区人民政府 | 实施类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生物多样性调查 | 生物多样性调查。 | 2021-2022 | 100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附表1-8
能力建设工程项目清单
类别 | 项目名称 | “十四五”目标和发展思路 | 实施期限 | 计划投资,万元 | 牵头单位 | 项目类别(实施类/谋划类) |
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 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 环境执法标准化能力建设提升。 | 2021-2025 | 150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 噪声站建设 | 建设建成噪声地图系统。 | 2021-2025 | 270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异味预警体系 | 医化园区恶臭异味预警体系建设。 | 2021 | 待定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
无人机 | 无人机巡查基站建设,定期巡航,数据服务。 | 2021-2025 | 500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
沿江水质预警 | 椒江区沿江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 2021 | 待定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 |
应急能力建设 | 应急能力建设 | 建立一支专业化应急队伍。 | 2021-2025 | 50 | 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 实施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