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413X7/2022-145442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物资局)
 成文日期: 2022- 07- 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22-07-15 17: 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台州市椒江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我区养老事业和 产业持续健康融合发展,更好满足新时代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 务需求,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台州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台州市椒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前言

(一)概述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台州市椒江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深化医养结合改革,养老服务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台州市椒江区加速老龄化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区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新时代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新任务,为进一步明确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推动椒江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指导“十四五”时期全区养老服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规划依据

1.国家级法规文件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2.国家级规划、政策文件

1)《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2)《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

5)《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9103号);

6)《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

7)《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86号);

8)《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

9)《关于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19292号);

10)《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出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自然资规〔20193号)。

3.省级规划、政策文件

1)《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民养〔202165号);

2)《关于加快康养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浙委办发〔202063号);

3)《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号);

4)《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77号); 

5)《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浙民福〔201779号);

4.市级规划、政策文件

1)《台州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待发布);

2)《台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待发布);

3)《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台市委发〔202051号);

4)《关于印发台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29号);

5)《关于印发台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试用)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19号);

6)《关于印发<台州市社区助老员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民〔202053号);

7)《台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的通知》(台民福〔20206号)。

5.区级规划、政策文件

1)《台州市椒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关于印发<椒江区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椒民政〔2019127号)。

3)《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椒政发〔2014152号);

(三)主要概念

1.养老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由老年事业和老年产业组成,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公共服务,满足老年人生活、身体、精神等需求的服务行业,几乎涵盖老年人衣食住行、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及护理服务、老年金融服务、文化健身娱乐等多个行业领域,是一个涉及面广、产业链长的综合产业体系。

2.居家养老: 指以家庭为核心,老年人与成年子女等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或独自居住在家养老。该模式因成本更低、老年人对环境更熟悉、家人可陪伴时间较长,是大多数老年人养老的主要选择,也符合中国以孝为先的传统家庭文化。

3.社区养老: 指依托社区公共资源和服务设施,或引入专业养老机构服务, 如社区老年食堂、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让老年人在所生活的社区范围内,即可快速、便捷地获得相应生活服务。对生活自理能力相对较弱或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来说,社区养老是居家养老的有力补充。

4.机构养老: 主要指以养老院、康养中心、老年公寓等专业化养老机构为主体的养老模式。该模式可将老年人集中起来,提供居住、就餐、医疗、娱乐等全方位服务,但需要的建设成本和资源投入较高,适用失能失智程度较高,而家人无力照顾的老年群体。

5.旅居养老:是“候鸟式养老”和“度假式养老”的融合体,老年人可以根据季节变化选择不同的养老场所,辗转多个地方,一边旅游一边养老,是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一种积极养老的方式。

6.健康养老: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枢纽,推动建立医疗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网络运营商、服务集成商等多元主体之间的产业链和服务链,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远程健康养老服务”、“个性化健康服务”等新型健康服务业态,实现家庭、社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康复护理机构之间的协同。

7.养老社区(CCRC):是一种复合式的老年社区,指在同一社区中,为老年人提供多种选择的生活方式,包括独立生活、协助生活和专业护理等,并为老年人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服务。使老年人健康状况和自理能力变化时,依然可以在熟悉的环境中继续居住,并获得与身体状况相对应的照料服务。CCRC的根本理念是从被动型、托管式养老向自主型、享老式养老观念转变,让老年人养老从“安身养老”变成“活力养老、健康享老”,颠覆并革新原有养老原生态的生活方式。

8.养区房:是指具有稀缺性养老区域的房产,是房地产市场的衍生品。

9.未来养老社区:以“稳定的家+个性化社区”理念,依托完善的公共服务配套、良好的医疗资源,便捷的交通设施,配备生活顾问、健康顾问、快乐顾问等专业化团队,利用嵌入隐性设备,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服务,让老年人与外界真正互联沟通,实现从个人到社区的重新构造。

10.怡家社区食堂:主要是为一个区域及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的场所,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社会开放。

11.适老化改造:在住宅中,或在商场、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中充分考虑到老年人的身体机能及行动特点做出相应的设计改造,包括建筑硬件改造、家具家装改造和辅具配备等,以满足已经进入老年生活或以后将进入老年生活的人群的生活及出行需求。

12.公建民营:是指由政府出资兴建并拥有所有权的养老机构,委托给具有一定资质的社会力量进行整体性的运营和管理。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应该履行公办机构保基本、兜底线的政府保障职责,确保面向广大普通老年人的公益性。

13.养老街区:是一个养老特色产业平台,引进养老服务企业,集聚老年产品用品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减轻企业成本,鼓励研发生产制造有地方特色的高质量、多样化的老年产品用品,从而推进养老服务和产品用品市场发展。

14.代际学习中心:是一种将养老院同幼儿园结合在一起的模式。通常是介于养老院和幼儿园中间的特殊场所,作为连接器将幼童和老人连接在一起,在互动时间将老年人同幼儿召集在一起,实现良性互动,满足两个群体各自的心理需求。

 

多种养老模式对比

养老模式

发生场所

适用群体

主要特点

居家养老

老人或子女家中

具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

成本较低,老年人无需更改住所,家人可能陪伴时间长

社区养老

家庭附近社区

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相对较弱,或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

依托社区公共资源和服务设施,老年人对所处环境更熟悉,更具亲切感

机构养老

专业化养老机构

失能或失智程度较高的老年人,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成本较高,老年人需更改住所,服务内容较为全面、丰富

旅居养老

根据季节变化选择不同的养老场所

健康、活力老年人

通过“旅游+养老”模式的推广,以达到既健康养生、又开阔视野的目的

(四)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台州市椒江区内所辖地域。

(五)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规划基期为2020年。

二、发展基础与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台州市椒江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以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基本完成,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智慧养老不断拓展,服务模式多元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全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1.居家养老服务取得新进展。全区通过整合、置换,盘活各类设施资源,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78家,70%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社会化运作,不断满足区域居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为老助餐、家政服务、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文体娱乐、老年维权、志愿服务等多元化养老需求;并以此为基础,重点推进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现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完善全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三级网络,以点带面推动全域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提升。

2.机构养老服务迈出新步伐。全区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0家,拥有养老机构床位3716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066张,占机构养老床位的55.6%。逐步探索“公建民营”运营模式,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率达到83.3%。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全区共有16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2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开通职工医保,医养结合、护养结合的养老护理机构占养老机构总数的10%,定期开展健康管理、预防保健、医疗护理等服务。

3.智慧养老服务登上新台阶。椒江区“长情码”养老服务综合平台正式启用,平台聚焦“互联网+养老”,围绕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三大块服务功能,通过多群体、多部门、多系统工作协同和数据资源集成利用,实现养老服务多场景融合。目前平台设置端口已对接民政、卫健、医保等十多个部门的现有涉老服务数据。拥有“码上查询、码上学习、码上办理、码上就餐”等十大功能,能集成提供967890养老服务热线、养老院VR展示和预约、上门服务、辅具租赁、老年教育、健康档案、远程问诊等18项在线服务。

4.养老服务环境发生新变化。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养医结合”工作的通知》(椒民政〔201770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老年食堂建设、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等方面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逐步完善,全区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9人,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持证率达到56.9%,累计培训养老护理人员2100人次,培训家庭照护人员1400人次。

“十三五”台州市椒江区养老服务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

2020

目标值

2020

完成情况

1

每千老年人口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张)

50

514

2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55

55.6

3

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

70

72.7

4

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占老年人口比例(%

3

3

(二)发展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历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的第一个五年,是养老服务发展重要的“窗口机遇期”,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机遇前所未有。

1.人口发展特点迎来新挑战。老龄化逐年增高,预计到2025年,全区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总数将达约12.7万,占比21.2%左右。随着老龄化的推进和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高龄老年人口明显增多,失能失智照护刚需将日益凸显,而家庭空巢化、小型化的趋势导致家庭照护功能不断弱化,社会养老供给压力不断加大。人口老龄化带来了劳动力减少、发展动能减弱、公共服务供给压力增大、社会保障负担加重、社会代际矛盾增加等挑战。

2.经济发展增速提供新保障。国民生产总值基础和疫情影响将加速我国经济进入中低速增长历史阶段,老年民生改善的福利刚性与财政缓增前提下的政府养老投入之间的矛盾将进一步显现。繁荣老年消费市场、培育养老产业新动能变得更为迫切,后疫情时代政府在降税降费、减租降息等方面的阶段性政策将上升为常态化的制度性安排,政府普惠性将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支付能力得以增强,“边富边老”的发展态势将进一步巩固。

3.养老服务需求发生新转变。随着更多的老年人享有养老保险、文化素养提升、养老观念转变,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将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转型,由物资保障型向服务型、精神文化型转变。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的选择上,老年人更加需要配助餐服务、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以及健康监测服务来提高生活品质。在机构养老的入住因素考虑上,老年人更加注重机构的服务质量。

4.养老服务供给提出新要求。养老服务将朝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业态更加多元化,养老综合体、养老社区将愈发涌现;服务内容呈现多样化,更加注重不同领域间的协调发展;服务方式更加智能化,智慧养老场景更加丰富,养老科技应用更加广泛,智慧监管更加有效。

对照老年人对美好生活向往和建设“重要窗口”要求,全区养老服务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1.布局不够合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较少,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毗邻建设规划不够。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较高,护理型养老机构较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够完善,与群众需求匹配度不够高。

2.供给不够充分。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内容单一,提供的服务更多的是偏重家政服务和便民服务,难以提供医疗护理、心理咨询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重硬件、轻软件,对于一些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专业化照料与护理服务需求略显缺失。

3.队伍不够专业。养老服务队伍存在人员紧缺、年龄偏大、专业能力不足问题,一线养老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招不到人现象愈发严重。养老服务行业薪酬水平较低,缺乏系统专业培训和管理服务技能,职业发展路径不清晰,留不住人现象难以有效解决。

4.保障不够到位。涉老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涉老工作协同推进合力不足;监管力度不够大,缺乏有效的养老服务行业质量考核标准、管理规范和评价、激励机制以及养老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财政资金投入偏少,远低于教育、医疗等其它社会事业投入及财政增长速度,未形成长效的投入增长机制。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紧抓建党百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历史机遇,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着眼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基本养老服务,聚焦失能失智照护,聚焦养老人才培养,更加激发家庭养老功能,更加尊重老年人自主权利,更加弘扬积极养老观念,以大陈岛垦荒精神引领“幸福颐养标杆区”建设,不断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家庭主责。明确家庭赡养照顾老年人的责任,发挥家庭在养老服务中首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支持家庭基本养老功能,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居家养老专业力量支撑,为家庭照护营造良好环境。倡导传统孝道,尊重老年人对家庭成员情感慰藉的心理需求。

——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政策支持、设施建设、财政投入、服务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强化政府兜底线、保基本、促发展的职责,聚焦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从经济困难的兜底养老服务,逐步拓展到高龄、失能等生活困难老年人的普惠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国有化企业改革,发挥国企融资平台优势,不断加大国企在养老设施、养老产业等方面的投入。

——坚持市场主体。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进入养老服务市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统一开发、竞争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体系建设,保障公平竞争、改善营商环境、支持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均衡发展。坚持把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统筹做好老年人经济保障、服务保障和精神关爱等制度安排,推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群体之间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

(三)发展目标

以“垦荒精神”为引领,以“幸福城市”为目标,以“3348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区基本构建城乡覆盖、优质均衡、功能完善、服务多元、监管到位的全方位养老服务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中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机制,成为展示椒江建成民生福祉模范区的“重要窗口”。

——服务设施更加健全。加大政府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不断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主体体系,形成功能完善、规模合理、多元配置、统筹城乡、适度均衡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多元供给的养老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更加紧密,家庭适老化改造更加普及,家庭照护支持政策进一步健全。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8%,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20张,培育康养联合体10个。

——支付保障明显增强。建立养老服务分梯度补贴制度,根据老年人需求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财政能力等逐步扩大补贴范围和提高补贴额度。到2025年,所有椒江籍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都得到长期照护保障。

——产业规模逐步壮大。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等行业融合发展,以生态优势为支撑的特色养老产业不断壮大。到2025年,涌现一批带动力强、影响力大的养老服务“雄鹰企业”,形成龙头引领、链条延伸、集群共进的局面。

——人才队伍显著壮大。加快推进适应养老服务发展的服务管理、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量达到30人,高级和技师级护理员占持证护理员的18%以上,所有护理员具备基本的康复知识,高级护理员、技师级护理员均掌握康复技能。每万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量达到25人。

——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高效,各类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行业标准科学规范,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显著增强,支持和参与养老服务氛围更加浓厚,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弘扬。

专栏1 “十四五”时期台州市椒江区养老服务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2

2025

1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20

30

2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56

58

3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张)

10

20

4

康养联合体(个)

4

10

5

养老护理员高级、技师级比例(%

15

18

6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社会工作者数量(人)

20

25

7

智慧养老院数量(个)

1

2

8

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平台数(个)

1

2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三大改革”

1.推进财政补助方式改革。推动财政补助方向从“补供方”转向“补需方”,整合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运营补助、星级评定补助、养老服务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保障制度覆盖所有椒江籍重度失能老年人,兼顾老年人身体状况与家庭经济状况,统筹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

专栏2 养老服务梯度补贴行动

在全面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施统一的老年人综合能力及照护需求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依据。

修订新一轮《台州市椒江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细则》,以“保障基本、聚焦刚需、适度普惠”为原则,以家庭经济状况和护理需求等级为标准,进行分类补贴。在优先保障低收入、高龄无子女的失能失智老年人享受服务补贴的基础上,根据老年人需求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财政能力等逐步扩大补贴范围和提高补贴额度。

2.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国企化改制和公建民营,将区社会福利院改制为国企,建立灵活的薪酬体系和用人机制。制定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办法,确定竞争性磋商为政府采购方式,打破以价格为主的筛选标准,综合考量从业信誉、服务水平、可持续性等质量指标,明确监督管理与奖惩退出机制,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设立机构管理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本养老机构建设发展、运营亏损补助和运营奖励、设施设备大修以及区域内养老机构的建设运营统筹。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鼓励运营机构早期介入、全程参与项目工程建设。改革公办养老机构入住方式,建立入住轮候制度。保留一定比例的公办养老机构。

3.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改革。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密切相关的项目,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带动养老服务市场的促进机制。建立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结合省、市级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全面整理、归类现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内容,编制椒江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区分基本养老服务和经营性服务,明确具体项目、服务标准、管理运行、供给方式、指导价格及绩效评价等内容,基本养老服务政府购买,经营性服务运营商自负盈亏,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养老服务。

专栏3 基本养老服务行动

基本养老服务重点聚焦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对为老服务设施、老年人聚集活动场所的运营和维护以及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信息采集、关爱探访、技能培训等公益性服务项目,特困老年人基本护理服务等。

(二)加快培育养老服务“三大队伍”

1.培育一批“专业育才”队伍。鼓励更多院校开展养老、康复、护理专业,到2022年,台州市椒江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增养老(助残)护理员职业专业。推进养老领域产教融合,提倡“院、地、国有企业”三者结合共同成立椒江区夕阳产业研究院,培育一支专门从事养老服务政策研究、培训评估、检测认证、人才培养和输出的专业团队。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养老护理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建设和规范管理,对主营养老护理业务的企业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到2025年,至少打造三家专业针对护理人员的区级培训基地。

2.培育一批“产品设计”队伍。通过积极承办具有影响力的老年用品展览会、设计大赛等方式,促进养老服务产品的研发设计、产品制造、商贸流通等,培养或引进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提高椒江涉老产品品牌知名度。到2025年,培育或引进2家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专门从事老年产品研发设计的机构或企业。

3.培育一批“养老管家”队伍。集合人社、财政、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研究探索设置专职公益助老员岗位,摸清老年人底数、了解服务需求、开展定期巡访,促进养老供需信息和资源对接,发挥好公益助老员实际作用。到2022年,培育组建一支不少于136人的养老管家队伍;到2025年,养老管家队伍不少于200人。

(三)加快建设养老服务“四大平台”

1.建设“长情码”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按照全域数字化改革精神,以二维码为标识、养老服务为商品、智能操作为手段、时间银行为牵引、交易平台为引擎,建成“长情码”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形成个人积分和区域指数,客观、系统评价老人亲属、服务人员、志愿者、爱心人士的个人积分和行政区域的长情指数以及实现养老机构的星级评定;建立完善积分和指数的兑换交易体系,最终为养老服务实施、动态管理、政策调整、数据统计、人才培养等提供有效的智能支撑,实现“享老”的民生诉求。到2023年,完成长情码的基本体系建设和运行,在社会上形成崇尚敬老、爱老、伴老的社会风尚,体现“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成为我区养老服务的一张“特色名片”。

专栏4 数字养老拓展行动

聚力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提高服务决策、服务监管、服务供需对接的能力,建立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部门数字对接、联通机制,完善养老服务支付系统,提高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

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应用,建立面向个人、市场主体、养老从业人员和政务人员的综合性养老应用;全面推进养老服务数字政务、数字养老和数字监管,建设形成“一屏一图一码一指数”智慧养老应用图景。以智慧养老项目和场景应用为导向,推进成果落地转化,在怡家社区食堂就餐、养老机构开业一件事办理、公益敬老助老等领域创建椒江特色项目。

2.建设“养老街区”产业平台。抓住制造之都优势,集聚老年产品用品企业,推进养老街区建设,在房屋租金、用水、用电、用气上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减轻企业成本,推进养老服务和产品用品市场发展,成为椒江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新兴平台。聚焦智能家居、智能马桶、适老眼镜、辅具制造、可穿戴设备等老年用品,培育一批创新力强、带动力强的智能制造“雄鹰企业”,打造“适老产品椒江造”金名片。

3.建设养老服务展示体验平台。建立以区养老服务展示体验中心为核心,以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养老机构为点的老年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网络。到2025年,至少设立一个区级养老服务展示体验中心,涵盖无障碍生活、智慧养老设备、老年生活用品、辅助器具、护理辅具用品、康复治疗设备等老年产品的展示、体验、租赁、销售。利用5G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将养老服务进行标准化配置和场景化展示,给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更直观的产品体验,提高老年人对养老照护、适老辅具的认识。定期组织开展展销会等,拓宽推广老年用品产品的渠道。

4.建设养老服务交流平台。积极推进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设立长三角养老服务交流中心,加强标准协同互认、人才培训、旅居养老、康养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定期组织我区养老服务人才与国内外先进管理团队、优秀人才开展主题沙龙、论坛等研讨活动,不断汲取新的养老服务理念,学习新的养老服务模式。加强养老机构与教育机构的交流合作,设立代际学习中心,通过机构资源互换改善服务效果,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精神慰藉,提升养老机构老年人心理建设服务能力,为儿童、青少年提供更多的情怀教育机会,提高教育机构自我教育竞争力。

专栏5代际学习中心建设行动

支持养老机构同幼儿园相邻建设,鼓励养老机构同教育机构定期开展访问交流。到2025年,分别在洪家街道和海门街道依托现有或新建的教育设施分别打造1家代际学习中心。

(四)加快提升养老服务“八大能力”

1.提升设施布局能力

完善居家社区网络。加快推进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积极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全区每个街道建成2-4家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中心覆盖6-8个村(社区),人口多、区域广的街道可适当增加服务中心的布点和面积,提高护理床位的配置,使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为区域居家养老服务的指导中心和社区护理示范机构。推进城市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确保交付设施结构合理、配套齐全、适合养老,到2022年底,配建率达到100%;老旧住宅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等方式逐步补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现老年人养老离家不离社区。

专栏6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优化行动

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明确各层级设施定位、功能和运营模式。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定位为嵌入式小型养老护理机构,主要为区域老年人提供中短期托养服务,指导区域内的居家养老服务。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作为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和休闲娱乐的场所以及就餐点位,重点延伸上门入户照料性服务。新建(老旧)小区配套的养老服务设施根据设施结构、面积及老年人现实需求,以社区为单位统筹安排,主要设置为社区托养中心、社区养老综合体、助餐助浴等为老服务站点、健康小屋、康复辅助器具及适老化产品租售点(代购点)。

优化养老机构布局。推动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卫生设施邻近设置,实现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全覆盖。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通过环境设施改造、消防安全达标、康复辅具配置,提高专业服务人员配置和培训,到2022年,所有敬老院达到国家二级养老机构及以上标准,实现敬老院优化布局。按照适度集中、分类照护、盘活资源等原则,通过撤并或新建区域性敬老院,实行区域“特困”对象集中照护,空余资源转型为面向社会老年人的普惠性公办机构或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推进养老机构结构性调整,加大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新建机构定位为护理型机构,存量机构通过改造提升转型为护理型机构,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不低于总床位的58%。推进认知症床位建设,探索在结构适宜、服务设施良好的养老机构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达到20张。

专栏7 养老机构分层分级均衡设置行动

兜底保障型:2020-2022年,完成我区敬老院的改造提升,保留白云街道敬老院,洪家安泰养老院、章安敬老院、前所敬老院;对椒江区社会福利院进行改造提升,设置认知症和精神障碍患者专区并划转社发集团经营管理;优先提供给特困、低保、低边家庭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等困难老年人养老之用。

普惠型:在椒江区东部(岳头村、岩头村)新建椒江区第二社会福利院;在椒江大酒店设置康复医疗救援队;将白云山南路(星星公司总部对面)一处物业改建为养老机构;为一般家庭养老之用。

特需型:鼓励民间资本在中心大道以西、内环路以东建设一家养老机构,为家庭相对富裕人群、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长三角精英人才及家属养老之用。

发展养老新型业态。探索发展“旅居养老”,以打造大陈岛高品质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区为契机,鼓励在上大陈开发“生态度假,回归自然,修养心性”的养生养老休闲基地,支持下大陈青垦源颐养院转型为旅居养老综合体。重点发展“健康养老”,整合中心城区各类医疗、康复、养老资源,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开发以老年人健康疗养为主的高端养老社区、“养区房”等产品,鼓励老年人抱团养老。创新发展“未来养老社区”,抓住心海城未来社区建设优势,着力构建“居家服务适老化、社区环境宜居化、养老设施就近化、康养服务一体化、智慧养老普及化”的未来养老社区,通过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适老化居住环境,培育乐龄老年人自治组织,创新时间银行等养老服务模式,推动“未来社区”的幸福养老场景向一般社区拓展。

2.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的公益属性,强化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公共资源公平、有序配置。探索建立保基本养老床位制度,优先保障特困、低保、低边等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的可得性。实施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分类管理,对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余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他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确保普通家庭中老年人住得上、住得起养老机构。

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完善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和日间照料、老年教育等服务功能。推动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支持专业养老机构运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将服务延伸到居家社区。加快推进怡家社区食堂建设,完善为老助餐机制,到2025年,所有社区都要至少配建1家怡家社区食堂,覆盖全部有助配餐需求的老年人。依托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定期开展“送教育进机构”活动,努力培养老年人积极的老年观,提高老年人生活和工作技能。全面落实村(社区)居家探访制度,引导村、社区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到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专栏8 为老助餐行动

通过社发集团探索怡家社区食堂、中央食堂,依托养老服务机构助餐、社会餐饮企业定点助餐、鼓励邻里助餐,结合“互联网+助餐”等多种方式,绘制“助餐AED地图”,利用市民卡为全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一卡通助餐、配送餐服务,并通过长情码养老服务综合平台保障资金有效监管。

有效拓展农村养老服务。建立以镇(街道)为中心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鼓励民间力量和中小型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拓展农村养老服务项目。探索老年公寓+养老服务、老少同楼、银龄互助等互助养老服务模式,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做到离家不离村。组织学生寒暑期赴农村地区开展养老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鼓励村民委员会、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妇女联合委员会等组织带头组建养老互助队伍,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3.提升家庭照护能力

营造社会敬老氛围。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传统孝道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作为公民道德建设、党员干部教育和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多举措鼓励和激励子女照护;完善老年人自愿随子女迁移落户政策,依法依规保障老年人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宣扬敬老孝老先进典型,打击欺老、虐老行为,让孝亲敬老成为国家意志、公民素养和社会风尚。

提升家庭照护质量。继续实施家庭照护者培训项目,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免费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照顾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或家政人员的专业照护技能。探索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立家庭养老床位与机构养老床位有序互转的评估、运行和监管机制,明确试点对象、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及照护项目等内容。鼓励和支持专业养老机构为长期照护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喘息服务”,减轻特殊家庭长期照护压力,解决短期照护的刚需。

改善家庭照护环境。大力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对纳入特困供养、低保、低边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补助、社会参与、个人分担”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2022年前完成存量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多层老旧居民楼加装电梯,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向家庭、居住区、村镇延伸,确保老年人安全方便地居家生活、参与社区活动、通行道路、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建筑物、交流信息、获得公共服务。

专栏9 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行动

为有意愿享受机构式服务的年满60岁以上中、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或年满85岁以上高龄、空巢、独居的轻度失能以上的老年人家庭中按照机构养老服务的基本要求设置家庭养老照护床位。依托养老机构专业的服务队伍、借助智能养老设备和信息服务平台,让老年人在家也能享受到类似养老院的专业照护服务。

4.提升医养康养能力

增强居民健康养老意识。强化“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从以治病为中心切实转变为以健康为中心。推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依托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基层老人协会,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持续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内容包括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向居民提供统一、权威的健康科普知识。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机构要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育内容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提升健康素养,教育引导老年人进行自我身体锻炼、接受健康教育,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贯彻健康管理。

优化整合医养资源配置。推动更多医疗康复资源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深化医养结合,构建健康预防、医疗、康复护理和生活照料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从消极照护到健康养老的转变。加快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全区确定一家医疗机构作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支持部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开设康复医学科或转型为老年康复医院,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康复医疗中心、康复诊所和中医推拿馆,1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均应设立康复场所,配备康复器材。深化医养资源融合,支持养老机构就近签约医疗机构,开展就诊绿色通道、定期巡诊、家庭医生服务等医养结合工作;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支持养老机构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公办养老机构由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打造多层次康养联合体。整合康养服务资源,建设康养联合体,服务机构与居家老年人,预防和延缓老年人失能失智、促进功能恢复、改善自理能力。开展区、镇(街道)两级康养联合体试点,探索将康复的理念、制度、设施、技术和人才等引入养老服务,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家庭间的康复护理有序转接机制。到2025年,建成10家康养联合体。

专栏10 康养联合体建设行动

区级康养联合体以大中型养老机构为主体,依托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稳定期康复、出院后护理等服务。镇(街道)级康养联合体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联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康养服务。

提升居家康养服务能力。联合辖区内的医疗机构,打通家庭病床和家庭养老床位,建立起转诊、转介、转护、转养渠道,把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护士、社会工作者和家庭签约医生等专业人员汇聚在一起,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药事、安宁疗护等个性化康养服务。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列入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建立动态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到2025年,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加快普及安宁疗护服务。构建以区级安宁疗护专区为载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医养结合机构为支撑,开展安宁疗护服务为主体、居家上门服务为基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为疾病终末期长者在临终前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供生理、心理、情感、精神等方面的照护服务,改善长者生命质量,维护长者尊严。到2025年,在洪家街道和前所街道分别设置一个安宁疗护专区。

5.提升智慧应用能力

推广“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依托“长情码”养老服务综合平台,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实行“需求受理、供给派单、上门服务、支付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实现“码上查询、码上学习、码上上门、码上办理、码上试点、码上就餐、码上安全、码上评价、码上交易、码上统计”十大功能,加速智慧养老“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积极推广智能水表、智能门磁、烟感报警器等“无感知”智能硬件产品在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中的应用,积极探索老年益智类游戏、情感陪护机器人在认知症老年人群体中的应用。

推进“互联网+机构养老”。重点发展机构内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查房与护理记录、财务结算与管理、无线定位求助、安全监测、离床报警、生命体征监测、认知症老人防走失等服务功能。在全区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示范项目,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实现24小时安全自动值守。到2025年,全区至少建成2家智慧养老院。

专栏11 智慧养老院建设行动

建设一批将现代技术充分运用于管理和服务的养老机构,“长情码”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运用好、公众获取资源信息便利度程度高、“互联网+监管”能力强,智能终端设备运用普遍,工作人员智慧技术掌握熟练。

探索“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推动“长情码”养老服务综合平台与“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全面互联互通,完善养老服务数据库,推进养老服务信息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实现数据开发共享和精准推送。运用互联网和生物识别技术,建立老年人补贴远程申报审核机制,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老年人优待证等通过线上进行申报办理。建立“长情码”的参与达标体系和社会优待体系,实现时间银行的积分兑换和长情指数的生活大事优待,并形成积分和指数的交易平台,实现数字流通,落脚民生实惠。

专栏12 “时间银行”建设行动

建立一套科学的服务时间兑换制度,统筹适量规模的市场主体参与时间银行运作,支持和鼓励低龄老年人和志愿者为高龄老年人提供养老生活服务,按照一定的规则获得并记录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时间,储入“时间银行”个人账户,以便将来兑换同样时长的服务或获得相应的物质、精神奖励。

6.提升人才支撑能力。

加快人才培养。实施养老行业骨干培养计划,委托专业培训机构或院校开展系统化培训,每年培养60-80个养老服务护理专业骨干和管理骨干。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转岗养老行业,鼓励全区卫生系统护士参加养老护理员培训,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资质人员可根据证书等级和入职养老机构情况分类进行相应奖补。支持优秀护理员转型提升为康复护士,到2025年,至少培养10人。

完善培训标准。将养老护理人员和家庭照护人员培养纳入“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区养老护理员培训的课程设置、教材资料、学时规范、考核认定、奖惩激励、资金保障等内容,加强培训的系统性和规范性建设。

落实激励制度。落实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和大中专毕业生养老入职奖补政策。建立依据职业技能等级、工作年限对应的政府技能和岗位补贴、津贴等挂钩奖励政策,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探索职业技能与服务价格、绩效工资等挂钩奖励制度,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吸引力。

健全评价体系。建立人才流动机制,打通医护人员职业晋升通道,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卫生健康部门统一指导,在专业培训、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强化养老服务褒扬机制,加强养老护理员关爱,设立全区十佳养老院、十佳养老院长、十佳养老护理员等表彰项目,定期开展全区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广泛宣传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让其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

7.提升供需支付能力

健全支付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缩减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差距,适度提高低保、低边家庭中老年人的各类救助标准,提高老年人支付能力。探索通过子女缴纳、社会捐赠、集体经济支持等方式设立孝德基金、养老基金,解决农村老年人生活困难和养老问题。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建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困难老年医疗自负、自理负担过重的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养老服务领域的税费减免、能源优惠等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推动商业银行依法开展土地使用权抵押、服务设施抵押、收费权、举办权质押贷款,做实应收账款、股权质押贷款业务。积极探索和创新“床位贷”养老金融服务模式,鼓励根据养老服务机构与入住人员签订的合同,发放贷款用于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日常经营、购买设备等支出。积极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兴办或参与建设和运营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在房地产交易、抵押登记、公证等机构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率。

8.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立综合监管、专业监管、信用监管、行业自律互为支撑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建立养老服务跨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覆盖所有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常态化检查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将第三方评估、视频监控设备的应用与星级评定、补贴、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行业退出等挂钩,实现长效监管、动态评级。

健全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估体系。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规范》2项国标,到2025年,《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养老机构达到100%。严格落实《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不断优化设施设备、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拓展服务内容、提升合理规避风险、妥善处置纠纷能力。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建立养老服务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推广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和机构信息公开,建立“养老服务+信用”机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及养老服务机构实施联合惩戒,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将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抽查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奖惩情况等信息,按照经营性质分别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探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评价结果相结合,根据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建引领

深入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确保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做好养老机构党建工作,实现公建民营机构和所有民办养老机构的全覆盖,加强党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影响力、渗透力、控制力。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参与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的作用,最大限度凝聚为老服务力量。

(二)健全工作机制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发改、自然资源、卫健、医保、人社等部门协调,强化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共同推进养老服务的合力。加强专家支持系统建设,建立由多学科、多领域专家参与的专家顾问制度,为规划实施提供技术咨询、评估和指导。

(三)完善要素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建立按老年人口为基数的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预算机制,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绩效,有效落实行动计划、改革项目和平台建设。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经费多渠道筹集机制。加强用地保障,政府、事业单位和企业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当以成套为原则,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且最低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强化执行监督

加强对本规划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在2023年和2025年,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考核。在本规划基础上,编制三年实施计划,明确三年期间需要实施的政府保基本项目数量、所需财政资金、政策支持及配套措施,确保规划落实处、见实效。


台州市椒江区“十四五”养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工期

项目总投资(万元)

“十四五”计划投资(万元)

项目类型(实施类/前期类/谋划类)

责任单位



1

椒江区第二社会福利院

续建

福利院建设用地面积16666.6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主要建筑内容包括综合楼、养老护理楼;床位数700张。

2022-2025

20000

20000

谋划类

民政局


2

椒江区怡和康养中心

续建

椒江大酒店占地3528.5平方米,建筑面积6445.19平方米(其中1号楼为6层砖混结构,4548.99平方米;2号楼为3层砖混结构,1147.19平方米;裙房为钢混结构,749平方米),客房总数114间。项目拟投资约5500万元,对现有房屋进行检测鉴定后,进行适当改造,改造完成后将开设药房一家,提供床位200张。

2021-2023

5500

5500

实施类(续建)

民政局


3

椒江区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

续建

对章安街道、白云街道、洪家街道、前所街道等4家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

2019-2022

4000

4000

实施类(续建)

相关镇街道


4

朗高护理院(民间投资)


朗高集团司控股子公司台州椒江朗高医养护理院有限公司拟与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后高桥村经济合作社签订《房屋以及场地租赁协议》,租赁其村留地上18号、19号两幢标准厂房以及绿化地共18800平方米,用于开展经营活动。

2019-2022

15000

15000

谋划类

民政局


5

明州护理院(民间投资)


由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计划租用尚远塑业厂房开设明州护理院,并计划在台州开设若干家养老护理机构。

2022-2025

20000

20000

谋划类

民政局


6

洪家代际中心

新建

在洪家街道建设代际中心,养老机构和洪家街道中心幼儿园建在一起。

2022-2025

10000

10000

谋划类

民政局


7

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新建

新建若干个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配套用餐、护理、活动等多种功能。

2022-2025

700

700

谋划类

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