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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物资局)
 成文日期: 2022- 06- 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椒江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22-06-07 16: 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台州市椒江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言

“十一五”时期是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攻坚阶段。 “十一五”期间,我区环境保护工作既要落实国务院决定和省、市政府部署,又要全面完成全国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计划、全省“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计划,更要达到生态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阶段性目标,积极推动台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任务的完成。

《台州市椒江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台州市椒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进行编制。

一、“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主要进展

“十五”期间,我区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出发点,坚持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城市污染防治与农村污染防治并举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实现了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环境恶化趋势初步遏制,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总体上有所好转。

(一)“811”环境污染整治取得突破性进展

“十五”期间,我区重点开展医化企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期间共对35家企业下达限期治理,并对治理无望,不能达标排放的20家企业实施关停。2004年底外沙、岩头化工区工业废水全部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合并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2005年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COD排放量为3388吨。特别是开展医化企业废气规范化整治工作以来,外沙、岩头、三山化工区投入1.8亿元资金治理化工废气污染,目前化工区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有了大幅度的削减,同时也使企业在清洁生产、厂容厂貌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成效较为明显

“十五”期间,发布了《椒江生态区建设规划》,建成大陈岛生态公益林、三甲农场桉树防护林,景元花园庆丰河段河道整治、市民广场自然公园、白云飞瀑、废弃矿山治理等一批生态示范点。

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2个、省级绿色学校3个;国家级绿色社区1个、省级绿色社区4个。

(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

“十五”期间我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废物处理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行,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入网步伐进一步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明显提高。

二、“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

(一)地面水环境质量超标

椒江地面水水系分椒南的金清河网和椒北的百里大河河网,因地处整个水系的下游,环境容量相当有限,每年受上游排污及本地面源的影响,枯水期内河河网水质均劣于Ⅴ类,无法满足地面水资源的基本功能要求,且有逐年恶化的趋势,属有机型污染。

(二)农村环境污染加重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日益突出,大量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农田退水直接排入河道,生活垃圾也向河道倾倒;下陈街道的喷水织机、章安街道的小染线企业和葭芷、洪家街道的砂洗企业也对当地的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三甲街道的小冶炼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并引发环境纠纷。

(三)工业危险固废处置能力有限

我区工业危险固废的焚烧处置能力仅为10/日,机械设施老化,经常停运,加上近几年来工业危险固废产生量增加,固体废物得不到完全处置,如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基本上靠倾倒垃圾填埋场处理,极易造成二次污染。

(四)大气环境质量符合二级标准,化工废气仍将影响城区

椒江由于地处沿海,季风气候明显,不易造成大气污染物质的积聚,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属清洁水平。但局部大气环境质量受主导风向的影响,有一定的污染,外沙、岩头化工区经过“十五”期间的整治,化工废气排放总量有较大幅度的削减,但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仍能对城区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台州电厂由于脱硫工程滞后,造成我区严重的酸雨危害。

(五)餐饮、娱乐、建筑施工等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

近年来,由于饮食娱乐等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城区规划合理性问题日益突出,许多没有商业设施的临街住房开发第三产业,带来一系列的油烟、噪声、排水问题,饮食娱乐等第三产业引发的污染纠纷日趋上升,目前已达到全年纠纷总数60%左右,影响城区环境质量,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十一五”环保护工作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落实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一个繁荣、文明、优美的现代化滨海生态城市的总目标,以生态区建设和“811”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让老百姓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在安静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

(二)总体目标

2010年,全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质量总体上有明显改善,符合功能区要求。三大水系水体环境有明显改善,外沙、岩头化工区等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省级环保重点区域实现摘帽,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固废集中处理设施。基本形成现代化环境管理体系,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和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三)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三大关系,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开发格局,努力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惠共赢。

2、治旧控新,标本兼治。按照“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要求,切实加大现有污染源的整治力度,加快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时严格环保准入,从源头上防止和控制污染,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状况。

3、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继续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加快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全面推进城乡环境污染防治、生态建设和保护,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4、加强法治,监建并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加强环境监测监控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能力。

5、依靠科技,创新体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环保技术,着力形成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社会各方面自觉保护环境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的效率。

6、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落实排污单位的治污责任。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环境保护,为加强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规划主要目标

1、地面水环境治理

逐步改善椒江地面水水质,通过农业面源治理,城市生活污水入网,工业废水治理,使金清水系椒江区域水体水质达标率达到50%,且无劣于Ⅴ类水体,椒北百里大河水质保持Ⅳ类水质。

2、工业污染源治理

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5%,其中医化企业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0%,无工业危险固废排放;外沙岩头化工区、三山化工区、下陈织布、章安染线、葭芷、洪家砂洗、三甲小冶炼等区域性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3、城市环境污染整治

建设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新增10万吨/日处理能力),全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9%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5%;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使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要求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4、生态区建设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起与自然、城市、社会和谐的人居生态环境。以人为本,加快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产品等绿色系列的创建活动。结合“百村整治,十村示范”工程,把村庄整治、旧村改造工程、生态公益林工程、百里清水河道、百里绿色通道、农村供水供电通讯工程、乡村道路康庄工程、生态家园计划等整合起来,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选择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较好的村庄,建设10个市级以上生态示范村。同时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把调整和增加效益、防治面源污染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椒江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指标体系主要由环境质量指标、总量控制指标、污染防治指标和环境管理能力指标四大类组成。

椒江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2005年

2010年

1

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0

50

2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

348

330

3

酸雨强度和发生频次

%

PH4.28频次95.1

有效

控制

4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分贝

49.9

<55

5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分贝

68.6

<70

6

电磁辐射环境总体水平


良好

良好

总量控制

7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3388.41

2876.76

(下降15.1%)

8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77148.19

65575.96

(下降15%)

 

9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72

79

1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70

95

11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95.8

95

12

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13

工业用水重复率

%

9.42

60

14

规模以上万元工业生产总值综合能耗

标煤

0.16

0.14

15

规模以上万元工业生产总值水耗

立方米

24.11

20.45

16

工业COD排放强度

千克/万元GDP

2.45

<2.52

17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65.49

95

18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

%

/

95

监管能力

19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比例

%

65

90

四、“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生态区建设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坚定不移地全力推进生态区建设,努力构建发达的生态产业、和谐的生态人居、优美的生态环境和繁荣的生态文化四大体系,实施生态农业工程及生态农业基地建设等九大重点工程,全面完成生态区建设近期、中期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深入开展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确定不同区域的环境功能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开发潜力,合理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

制定“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将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确保完成创建各项任务。

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建设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大力倡导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生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要坚持运行循环经济的3R”原则,即资源“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确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

(二)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和监管

全面落实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计划。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和监管,确保“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三年计划顺利完成。突出对医化行业的监管,加大整治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或关闭规模小、治理无望的企业,大力整治污染严重的医化企业。

深入开展外沙岩头医化园区和三山化工区的环境整治。通过园区工业污水入网,废气规范化整治,污水在线监控,推行清洁生产审核等多项措施,园区内所有医化企业“三废”全面达标,基本消除恶臭现象,区域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划的要求,先进生产技术得以普遍应用,厂容厂貌有明显改观,在2006年内摘掉省级、市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域的帽子。

重点开展连片污染的区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对三甲街道小冶炼所产生的大气污染和下陈街道的喷水织机企业、章安街道的染线企业、葭芷和洪家街道的砂洗企业等所产生的废水污染,在“十一五”期间逐一进行整治。

(三)加强污染防治,控制环境污染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审核。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对污染物超总量排放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在“十一五”中期市级环境保护重点企业全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所有医化企业、印染企业、电镀企业在“十一五”期间全面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加强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实施椒江、金清河网等流域的水质规划管理,逐步采取流域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快流域经济布局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力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全面清淤、清污、清障,改变河道脏乱不堪的面貌,充分利用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技术,提高河道生态平衡自净能力,做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

开展二氧化硫防治,控制酸雨污染。按照《台州市酸雨二氧化硫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建设台州发电厂脱硫装置工程,重点建设台州电厂四期与五期的湿法脱硫工程,削减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严格控制燃煤含硫量,电厂用煤含硫量控制在0.8%以下;工业锅炉、炉窑、民用燃煤设施燃煤含硫率须控制在0.9%以下。引进洁净煤技术,进一步增加洗后动力煤和低硫煤的使用量。

(四)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巩固和扩大城市“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严格实施城市机动车禁鸣喇叭和拖拉机禁入城区的规定,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和噪声污染。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

加强对施工单位噪声污染防治的指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场界噪声监测,对未达标的及时进行整改;夜间施工和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必须做到对敏感区域的保护和时间限制规定。

规范餐饮、娱乐等第三产业的环境管理,为防止废水、油烟、烟尘、噪声、异味的污染引发环境纠纷,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工商、文化、卫生、公安、城建、市政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第三产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共同制定餐饮、娱乐服务业的经营场所规范化要求,以及需要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广大群众改善生活环境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加强对乡镇、村庄的工业企业污染控制,禁止“十五小”和新“五小”污染企业的产生。大力推广使用农村生活污水净化设施,尤其是小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对不能进入污水处理厂的生活污水,采取分散处理和生态处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减轻面源污染强度。

对畜禽养殖业统一规划布局,有效控制畜禽养殖业引起的环境污染。大力促进畜禽养殖业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关闭污染严重的小型养殖场及选址不当的养殖场,配套建设大、中型养殖场的有机肥处理和污水处理工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大力推广沼气发酵工程建设。

对农村住户实行三合一沼气池、无动力生化净化池和生态净化系统建设工程,实行农家住宅、厕所、畜禽排污设施改造工程建设。逐步提高有机肥料的使用率,禁止高毒、高残留化学农药的使用。

(六)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入

1、新建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设计污水处理量10万吨/日,“十一五”期末建成。

2、改建工业危险固废焚烧炉,焚烧炉设备原地大修改造,更新设备。

3、加大能力建设投资,建设完善的环境监控网络,有效提高污染源监测水平和控制手段。包括建立全区主要污染源水质排放监控网络、重点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网络和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五、重点工程

“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主要围绕水、大气、声、固废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生态建设等六大方面展开。工程总投资约42.75亿元,其中水环境重点工程约7.8亿元,大气环境重点工程约10.69亿元,声环境重点工程约0.9亿元,固废处理重点工程约0.1亿元,生活垃圾处理重点工程约0.96亿元,生态环境重点工程约22.3亿元。

(一)水环境工程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

(亿元)

1

椒江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中水回用5万吨

4.3

2

市区截污管网二期工程

雨污分流、城区管网覆盖率达到100%

0.5

3

椒江水系沿岸环境综合整治

工业、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河道清淤、疏浚、河岸绿化

2

4

金清水系环境整治工程

河网内部分工业、生活污水治理;河道清淤、疏浚,河道两侧的绿化工程

1

合计

7.8

(二)大气环境工程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额

(亿元)

1

台州电厂脱硫工程

1-5期的发电机组脱硫工程

10

2

燃煤锅炉脱硫工程

加装脱硫装置

0.5

3

烟尘控制工程

城区、重点乡镇烟尘控制

0.02

4

机动车尾气综合整治

简易工况下对机动车尾气进行路检

0.02

5

医药及化工行业废气深化整治

椒江的医化行业废气治理

0.5

6

城市空气整治工程

对餐饮油烟废气进行管理,防止扰民;对城区扬尘进行监管;对已建的燃煤锅炉进行脱硫处理,对烟尘进行控制等

0.15

合计

10.69

(三)声环境工程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额

(亿元)

1

噪声达标区创建及巩固工程

噪声扰民或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治理、搬迁

0.3

2

绿色通道工程

高速公路每侧5~30m,省道每侧3~5m

0.6

合计

0.9

(四)固废处理工程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额

(亿元)

1

椒江区工业废物处置中心改建

原地改造,更新设备

0.1

(五)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额

(亿元)

1

椒江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

占地175亩,库容84万m3,使用期7.5年

0.36

2

垃圾焚烧二期工程

日处理垃圾300吨

0.3

2

城乡垃圾一体化工程

乡镇垃圾中转站、环卫队伍、收集系统建设

0.3

合计

0.96

(六)生态环境工程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额

(亿元)

1

生态农业工程及生态农业基地的建设

全区观光农业的建设;农产品保鲜技术的推广;生态农业生产基地的建设:1、国家级有机木本水果生态农业。2、绿色草本水果生态农业基地。3、有机蔬菜基地。4、绿色珍禽生态农业基地。

2

2

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乡镇建设

全区农村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治理、养殖场改厕及综合整治、污染物资源化、村镇沼气化建设等

3

3

绿色企业建设

全区企业清洁生产认证、绿色企业认证、ISO14000认证

1

4

矿山恢复

椒江区的废矿山覆绿恢复工作、现有矿山的开采管理等

0.2

5

浅水生态系统恢复工程

在水环境治理的基础上,恢复和重建淡水生态系统;近期在金清水系,中远期全区开展

1

6

台州“绿心”景观保护区建设

实施森林生态系统恢复、森林公园、“绿心”生态公园、台州植物园、动物园等建设

10

7

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

大陈海域生态功能保护区

0.1

8

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

近海污染防治、海洋渔业、海洋食品与药物开发

1

9

海湾生态恢复工程

台州湾近海污染防治、退化生态系统重建、外来种防治

4

合计

22.3

六、主要保障措施

(一)完善制度与机制建设

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积极推进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和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要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特别是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环境质量控制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析指标体系,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切实履行对建设项目的环保第一审批权,对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实施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防止不符合城市环保总体规划的新污染项目的产生。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继续清理和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对造成区域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严格执法,解决执法和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二)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

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除了财政资金投入和企业自筹资金外,要积极争取省和市的支持、帮助,在市场机制条件下,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积极吸引国内外资金。

制定新的财政收入分配措施,将环境保护建设资金列入本级地方财政预算,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安排,逐年增长,提高环保投资占同期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增强税收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宏观调控功能。

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向环境保护建设投资。逐步建立促进生态建设投入和费用筹集机制,不断扩大政府对椒江生态区建设及优先项目计划主体费用投入份额。

(三)依靠科技进步,加大科技对环保的支撑力度

以市场为导向,积极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开发,积极发展和培育科技市场,健全技术市场功能。积极引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急需人才,切实加强生态学和环境科学软课题研究,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建设服务。

引导企业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环保目标和技术标准的实现。在规范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管理行为的基础上,逐步推行主要环境保护技术设备的招投标制度。

鼓励发展环保产业,通过产业、税收等政策的引导,对污染型企业或产品进行限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要将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提高广大群众、企业法人的守法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完善环境保护的教育体系。除在学校和单位进行环保宣传外,要定期举办培训班,增加宣传实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加强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自身的业务培训和能力培养。

大力培育生态文化,积极鼓励创建绿色系列活动。启动开展“诚信环保”,创建、建立完善企业环保信用信息数据库,分批公布环保诚信企业和环保信用不良企业,引导企业自觉履行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义务。

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参与形式,鼓励公众参与,依法保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建立和完善环保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人采取严格的保密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审批,对建设项目审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夜间施工审批等可能产生油烟、恶臭、噪声震动污染或严重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实行听证制度。